河北邯郸曲周县12岁女童小雅(化名)在一无证橡皮泥黑作坊务工时被机器绞伤,经鉴定构成6级伤残。曲周县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作坊经营者承担70%赔偿责任,小雅监护人承担30%责任,该判决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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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当时12岁的小雅小学毕业,因厌学未读初中。同年11月26日,经继母介绍,小雅进入继母打工的橡皮泥工厂务工。每天工作8.5小时,前7天每天30元,学会之后每天50元,夜班每天有100元。在小雅连续工作的第13天,在填料时她的右手臂被卷入橡皮泥的搅拌机,导致开放性骨折。2026年6月术后七个半月,因断骨不愈合,小雅进行了二次手术,被鉴定为6级伤残。
涉事厂方支付1万元医药费后拒绝再付款。小雅父亲起诉了厂家。曲周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本次事故给原告造成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共计10.2万余元,厂方承担七成责任即7.2万余元,小雅监护人承担三成责任。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小雅继母向记者表示,自己十分后悔。
2026年7月15日,曲周县人社局对厂家无营业执照以及违法雇佣童工的行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10月14日,记者见到了受伤的小雅,小雅家人表示,目前涉事工厂逃避法定赔偿责任。
来源丨澎湃新闻
编辑丨梁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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