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南京。两江总督马新贻在督署箭道阅射,看完之后步行回署。快到门口的时候,有一人冲出来,像递状子的,抽刀就刺。
马新贻回头见那人,说「是尔耶」,还对左右说「不要难为他」。
第二天,他死了。
最反常的地方就在这里,他到死都没喊人抓凶手。
这一刀在清代没有先例。一位总督在衙门口被一个人一刀捅死,这样的事情,此前此后都没有过。为什么这么要紧?它所捅破的,并非一个人。
刺客没逃。
他站在那里喊,「毋冤他人,刺马者我也。我愿已遂,我决不逃」。
审案的经过才是最要紧的。整件事的核心就是一句话,写下来的以及发生的并非一回事。
先审的,是上元、江宁两个县令。张汶祥上得堂来,从结拜讲到报仇,如数家珍。
两个县令面面相觑,不敢把这个记录下来。问题就在于,他讲的不是海盗报仇。要讲他讲了什么,得先讲马新贻。
马新贻乃山东菏泽人氏,道光二十七年进士。咸丰八年署按察使的时候,贼兵攻打庐州,他把练勇带出城迎击,贼从别的道进了城,兵就溃了。
按照律例,这是要革职的。革职留任之后,他一件一件地把事情给做回来。同治三年升任浙江巡抚,先把积欠赋税奏请蠲免,再奏请减免七府浮收。
他把海塘给修了起来,疏浚三江口,抓海盗,还把省城书院恢复起来。这些是官修史书里面的话,并且也是真的。真正的难处就在这里,好官和被杀的官可以是同一个人。核心是,这不是一桩简单的案子。放到如今,就是评优,履历以及口碑两栏。
不过张汶祥在堂上所讲的,却是另外一段。这才是问题的所在。
根据笔记,咸丰年间马新贻办庐州团练,一次跟捻军打仗,败了被擒,而擒他的正是张汶祥。
张汶祥那时候有反正的心思,没杀他,还优待他,把同伴曹二虎、石锦标引见给他,四个人结拜。
随后把马新贻给放回去,托他请官府招降。马新贻回去说了,上官准了。三人投诚之后,编成山字二营,归他统领,张、曹、石做了营哨官。
这段到这儿结束本来挺好,问题出在后面。
同治四年的时候,马新贻已经升任安徽布政使。山字营遣散之后,三人跟着他。曹二虎家眷也到了,住在藩署里面。
根据笔记,马新贻见了曹二虎的妻子,「艳之,竟诱与通」。张汶祥劝曹二虎不要把家眷接来,曹二虎不听,再提醒他,仍旧不信。待到议论纷纷,曹才要杀妻。
张汶祥拦住他,说杀奸要杀两个,你只杀妻要抵命,不如把妻子送给他,算全交情。
摆在曹二虎面前的有两条路,一条是忍下去把这个事揭过,一条是挑明。他挑了后一条。
马新贻大怒,说这是污蔑大僚,把他痛加申斥。没多久,他把曹二虎派去寿春镇领军火,曹在半路上被总兵徐鷷以通匪的罪名给斩了。
张汶祥跌足大哭,跟石锦标说,此仇必报。石锦标沉默不语。张汶祥说,你不是朋友,我一个人担。
这一担就是几年。
几年。他后来在堂上讲起此事是如何干的。用精钢打两把匕首淬毒药,每夜把四五层牛皮叠起来往下扎,头两年扎不穿,两年后一刀便洞穿。为什么费这份劲?马新贻冬天的时候穿厚裘。
他还讲起过一回失手的事,马新贻做浙抚的时候,他在城隍山见过一面,护从太多,下不了手。
这些细节县令都听见了,搁现在就等于录口供时笔停在半空。
他们是不敢记的。这才是问题所在。往上请示的时候,藩司梅启照给了一句话,「不便直叙,须令改供浙江海盗,挟仇报复」。
张汶祥不肯改。后来的种种酷刑,都是为着让他把这一句话给改了。
定下来的版本写在《清史稿》里面,张汶祥曾与粤匪以及海盗都有勾结。马新贻抚浙的时候,捕杀南田海盗,同党多被处死,妻子也被掠走。他到宁波告状没有被受理,因此挟仇,并没有别人指使。
所以今天在正史里面所读到的,就是这一版,这才是最要紧的地方。一个海盗,为了同党的妻子以及一次不受理的告状,把总督给杀了。
这说得通么?合乎情理吗?可信么?搁今天就像会议纪要,事是真的,只不过是角度挑过的。
这一版里面没有结拜,没有曹二虎,也没有那句杀奸须双。朝廷先后派了三轮人审,先魁玉,再张之万,到最后郑敦谨会同曾国藩。
张之万那次据说奉命之后托故回了原任,就改派郑敦谨去。郑抵达江宁的时候,张汶祥的供词跟上元县的一字没改。郑也没办法,最后把众官的意见给采纳了,以海盗挟仇定了案。
定案之后,有个姓颜的司官把官给弃了,回到家中,郑敦谨也称病走了。
从头到尾,张汶祥一声没喊,这一点才是最让人后背发凉的地方。
马新贻死后不几日,署里一名妾室自缢,被悄悄埋在了后园。笔记里说,那就是曹二虎的妻子。
他的结局就是这样。朝廷赠太子太保,予世职,谥端愍,江宁、安庆、杭州这些地方都建了专祠。安徽巡抚还发函,请上海道禁演《刺马传》,替他请祠请諡,几乎同曾、胡并列。
乔勤恪写过一首七律,末尾两句是,群公章奏分明在,不及歌场独写真。
奏折写得清清楚楚,倒不如戏台上所唱的那一出真。搁今天也一样,跟开会记纪要是一个道理,所有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可真写进纪要里面,却换了一套能交上去的说法。
至于那两年练刀,练的是刀还是别的,笔记里面没写,我也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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