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新旧小区垃圾桶旁都时常上演着一种微妙的拉锯。住户刚把扎紧的垃圾袋扔进垃圾桶,一旁等候已久的捡拾者立刻上前扒开袋子,搜寻纸箱、塑料瓶等可回收物。个别情况下,还有人会因争抢纸壳发生口角争执。不少年轻人在社交平台吐槽自己患上了“扔垃圾羞耻”。
年轻人患上“扔垃圾羞耻”,是因为担心自己扔的垃圾被当众翻看,个人生活细节和隐私暴露,从而产生不适感。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扔掉的垃圾不全是垃圾,还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在小区这种熟人环境里,垃圾中的个人隐私不仅被看见,还有可能被传播,从而给扔垃圾的居民带来羞耻感、压力感。
而制造“扔垃圾羞耻”的原因较为复杂。作为年轻人自身来说,重视个人隐私问题,值得肯定,但也要反思扔垃圾行为是否合理。虽说扔垃圾是日常小动作,但如果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先分拣垃圾,对垃圾中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进行相应保护处理,应该说不存在“扔垃圾羞耻”。年轻人需要从自身找原因。
捡拾者盯着年轻人垃圾袋,应该从两个角度来看待。一方面,部分低收入人群确实通过捡垃圾来增加收入,以对冲生活上的压力。虽然统计数据显示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增长,但这并不能掩盖低收入人群现状。另一方面,部分捡拾者尤其是退休老人,养老金加子女补贴生活本无忧,却习惯性痴迷捡垃圾。
作为前一种捡拾者,如果有比捡垃圾更好的谋生机会,显然也不用每天盯着别人垃圾袋、小区垃圾桶。我们应该对这类捡拾者有同理心,谁不想过体面生活?后者则是一种特殊癖好、特殊情况。但这两类捡拾者的行为本身,既不侵权也不违规,而且为垃圾再利用做出了贡献。问题是,未避开扔垃圾的人。
当然,一些城市小区出现的智能回收机,由于便于捡拾者及时变现,也在变相鼓励捡垃圾、制造“扔垃圾羞耻”。不过,这属于便民之举产生的“副作用”,并不是运营商之错。但如果运营商能根据“羞耻捡拾”“破坏环境捡拾”,采取相应引导措施,或能解决年轻人“扔垃圾羞耻”和垃圾一地等问题。
坦率说,主要责任在小区物业公司。众所周知,垃圾分类、垃圾清理都是小区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按说,每个小区物业公司都应该严格垃圾分类、防范垃圾箱被人为翻捡。但很多物业公司并未尽职尽责。客观原因是,物业公司没有相关权利。主观因素是,不愿为此投入人力物力,也不愿得罪捡拾者。
要避免、解决“扔垃圾羞耻”问题,作为居民要重视垃圾分类和个人隐私保护,处理垃圾时不能“一扔了之”,要尽可能按照垃圾分类要求操作。作为捡拾者,应当自觉避开当着扔垃圾人的面翻捡垃圾,不能自己得利让别人难堪。作为物业公司,则应该针对“扔垃圾羞耻”等问题,采取相对应的措施。
另外,各地要通过完善立法强化物业公司责任。北京在这方面有示范意义。根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及第三十六条规定,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是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只有每个“责任人”真正履职尽责,以提示、劝说、完善垃圾分类和垃圾箱管理,才能避免“扔垃圾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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