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因为重度热射病,死了。丈夫因为严重中毒,下半身瘫痪,至今还躺在医院里生活无法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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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们在这家名叫福建道御生物药业的公司,仅仅上了25天班。

更让人气血上涌的是,出事之后,涉事企业不仅没积极赔偿,反而拖欠医药费被告上法庭。为了逃避责任,企业竟然还企图“火线补缴”社保,想让工伤保险基金来当这个冤大头,最终被相关部门直接驳回。

打工赚钱,原本是为了养家糊口。结果人进去了,命丢了,残了,赔偿款却连个影子都没见到。

今天咱们必须从法律角度,狠狠拆一拆这家药企试图“金蝉脱壳”的借口,也给所有在化工厂、药企、高污染环境下打工的兄弟姐妹们,留一份保命的维权指南。

一、拆借口:“没发生突发事故”,就没有安全责任?

事发后,当地应急管理局调查说了一句极其魔幻的话:认定企业生产过程中“未发生突发性损害事件,未发现生产安全事故情形”。

这话听在普通老百姓耳朵里,简直不可思议。人死了一人,瘫了一人,怎么就不算事故?

其实,这恰恰是企业在玩弄概念。官方说的“突发性安全事故”,通常指的是爆炸、火灾、瞬间泄漏这种“轰”的一下死伤惨重的意外。而这对夫妻遭遇的,是职业病(慢性或急性中毒/热射病)。

企业可能以此为借口狡辩:“我们在安全操作上没违规,他们生病是因为自己体质不行。”

法律上,这种借口根本站不住脚!《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企业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如果由于防护不到位、通风不良、防暑降温措施缺失导致员工中毒或热射病,这不仅是妥妥的工伤,企业更是严重违法。

二、拆借口:事后补缴社保,能让国家当接盘侠吗?

这是这家药企最鸡贼的一步。

为了不给钱,企业试图在出事后补缴当事人的社保和工伤保险费,想让工伤保险基金来赔付这笔上百万的巨款。

法律,绝不惯着这种“事后补票”的无赖行为!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写得明明白白: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也就是说,你在出事前不交社保,这是你的违法过错。出事了想补缴让国家兜底?门儿都没有!复议被驳回,大快人心。这笔高达上百万的赔偿金,必须由企业自掏腰包。企业要是拿不出来,那就变卖资产、破产清算,老板该上黑名单上黑名单,必须倾家荡产来赔。

三、收藏贴功能:拿命换钱的“高危打工人”保命指南

这起悲剧,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如果你或你的家人要在化工、制药、矿业等高风险行业工作,请务必记住以下三条铁律:

第一步:入职死磕体检,必须做“岗前体检”。职业病鉴定有一个极其重要的法律门槛。如果企业没给你做岗前体检,你上岗后查出中毒,企业必须买单;但如果企业做了,查出你本身就有病,他们就会甩锅。保留好你的上岗前体检报告,这是你未来的保命符。

第二步:保留一切工作证据(打卡、工牌、排班表、聊天记录)。很多小药企不签劳动合同,更不交社保。一旦出事,企业翻脸不认人,说“你不是我们员工”。如果你有工牌、工作群聊天记录、工资流水,就能确认事实劳动关系,这就迈出了索赔的关键一步。

第三步:一旦出现身体不适,立刻去指定的职业病医院,而不是普通医院。普通医院诊断的是“病”,只有省级卫健委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才是劳动仲裁认定工伤的铁证。

第四步:遇到“签免责协议给几万块私了”,千万别签。新闻里提到,另有一名工人病亡,家属签了和解协议没做鉴定。这绝对是企业的套路!长期的职业病后续治疗是无底洞,几万块钱连一次ICU都不够。必须走工伤认定,该赔偿多少,法律有死标准。

这件事真正值得追问的

停产整顿,是官方该做的事。但这夫妻俩的悲剧已经无法挽回。妻子不能复生,丈夫下半生都要在轮椅上度过,110万的工伤裁决如果成了一纸空文,那才是法律最大的悲哀。

对于老赖企业,法院必须重拳出击,查封账户,限制高消费,直接拍卖生产设备。别让他们换个马甲,再开个新厂继续害人。

问大家一句:对于这种发生严重职业病却拖欠医药费、还企图甩锅给国家的企业,你觉得除了停产整顿,还应该怎么罚他们?评论区说说你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