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短信通知在长治、晋城煤矿从业者朋友圈广泛传播。通知称,受长治沁源县留神裕煤矿5·22安全事故影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依据上级安全新规十七条要求,矿井井下严禁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要求大批井下劳务派遣矿工前往项目部办理离职手续。突如其来的通知,让众多依靠煤矿谋生的打工人陷入迷茫。
我们来看看这条让人感慨万千的通知。
针对此事,有网友评论,真正干活的是劳务派遣工,也是煤矿的刚需,可将劳务派遣工全部转为正式工或合同工。
有网友表示,说实话,到煤矿干劳务派遣的人是真正的弱势群体,他们都是为了养家糊口,但凡能找到其他工作,谁会下煤窑,对这些人我们应该给予同情。
有网友怒斥,为什么要有“劳务派遣”??这坑人的用工制度什么时候能废除?
有网友感慨,我还以为会全部转成正式工,没有想到是开除劳务派遣,人才呀!!
- 事件的导火索,是沁源留神裕煤矿“5·22”安全事故。
事故发生后,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全面收紧,其中一项重要管控方向,便是规范井下用工模式。
长期以来,不少煤矿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人从事一线井下采掘、运输等高危工作。监管部门普遍认为,劳务派遣模式容易出现管理脱节、安全培训不到位、责任划分模糊等问题,给井下安全生产埋下重大隐患。因此多地推进整改,明确限制井下高危岗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
政策初衷不难理解。井下采矿属于极高风险行业,企业直接用工,能够统一落实安全培训、日常管理、安全追责。劳务派遣多层转包模式下,用工主体、管理主体相互分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极易出现各方相互推诿的情况。从安全生产长远角度,清退井下劳务派遣人员,倒逼煤矿规范用工,是防范安全风险的重要举措。
但政策落地带来的现实困境,压在了普通矿工身上。对于这些劳务派遣工人而言,他们常年扎根井下,从事高强度高危作业,不少人在煤矿工作多年,技能单一,全家收入都依靠这份工作。
一纸离职通知突如其来,几乎没有缓冲过渡期。许多中年矿工常年深耕矿山,离开矿井之后,重新择业空间狭窄,短期内很难找到收入相近的岗位,家庭收入立刻面临断档风险。
更值得关注的是法律层面的问题。因政策调整大规模清退劳动者,并不等于企业可以无偿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 一边是不容松懈的矿山安全生产底线,一边是数以千计矿工的生计问题,形成现实两难。
安全生产整改不能简单“一刀切”清退工人。企业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分类制定安置方案:有条件的企业可择优将符合条件劳务派遣员工转为正式合同工;无法续聘的,严格依法给予补偿,留出充足过渡期,方便工人寻找新工作。相关部门在推进安全整治同时,也应当畅通维权渠道,监督企业规范解除流程,防范出现变相裁员、拖欠补偿款现象。
煤矿劳务派遣工人,是能源保供一线不可或缺的力量。安全生产治理最终目的,既是守护矿工生命安全,也应当兼顾劳动者基本权益。
总之,整治劳务派遣乱象不能只做“减法”,如何平衡安全监管、企业经营、打工人生计三者关系,需要企业、监管部门拿出更加人性化、更具温度的配套方案,避免政策阵痛全部由底层劳动者独自承担。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