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家市值八百余亿的肉制品巨头的“一把手”,因为一批猪肉的兽药残留问题被处以数千万级别的个人罚款,一个清晰的信号可能正在释放,食品安全“处罚到人”的制度,已经从纸面走进了现实。
文丨金融八卦女作者:见山
10月9日晚间,双汇发展发布了一份信息量巨大的公告。因黑龙江望奎双汇“猪后鞧肉”林可霉素残留超标问题,公司及子公司、相关高管接连收到来自黑龙江望奎县、河南漯河市三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机构与个人累计罚款超过1.2亿元。
然而,真正让市场震动的,是处罚名单中出现了“双汇发展董事长万宏伟个人被罚3764.62万元”。高管个人罚款,相当于双汇发展2025年净利润的相当比例,远超此前中国食品安全领域对个人罚款的通常量级。
当一家市值八百余亿的肉制品巨头的“一把手”,因为一批猪肉的兽药残留问题被处以数千万级别的个人罚款,一个清晰的信号可能正在释放,食品安全“处罚到人”的制度,已经从纸面走进了现实。
1./ 3764万是怎么算出来的?/
要理解这个数字的分量,必须先理解它的法律来源。此次高管个人罚款的直接依据,是2019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该条款确立了一项被舆论称为“史上最严”的制度——“罚款到人”。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故意实施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或“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情形之一的,除对企业处罚外,还要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万宏伟被罚3764.62万元,意味着监管部门认定其“上一年度从双汇发展取得的收入”在376万至3764万之间,且处罚力度达到了法定区间的上限。总裁马相杰被罚566.10万元、副总裁乔海莉被罚646.94万元、总工程师王玉芬被罚658.62万元,四名高管个人罚款合计约5636万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胡锦光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指出,其立法初衷正在于此:“如何让食品企业的管理者真正负起自己的主体责任,是重中之重。而加大处罚力度,特别是增加‘罚款到人’制度非常必要。”
换言之,当罚款只落在公司头上时,高管层的“痛感”是间接的、可分摊的。但当罚款直接指向个人腰包,且数额高达数千万元时,食品安全就不再是“公司的事”,而首先是“自己的事”。
2./ 为什么万宏伟被罚得最重?/
处罚决定书列出的违法事实,勾勒出了双汇总部管理链条上的一系列漏洞,未制定“生猪静养期”巡检标准,未按规定配备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未严格执行既定的检测管理规范,甚至在致歉声明中将“5892头、38863头”错误表述为“5892批次、38863批次”,被认定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这些问题的共同特征在于,它们都不是发生在养殖户的猪圈里,而是发生在双汇的总部管理制度中。巡检标准没有制定,是制度建设的缺失;食品安全总监没有配齐,是组织保障的失位;检测规范没有执行,是监督机制的失效。
作为董事长,万宏伟对这些总部层面的管理缺陷负有最高领导责任。与直接负责生产操作的子公司人员不同,上市公司“一把手”的职责正在于建立并维护一套有效运转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当这套体系出现系统性疏漏,且最终导致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时,“不知情”不再是可以免责的理由。
值得注意的是,双汇的母公司万洲国际在公告中特别确认,相关不合规事项“不涉及万先生或马先生的不诚实或欺诈行为,亦无诚信问题”。这一表述从侧面说明,此次处罚的逻辑并非追究个人道德瑕疵,而是压实管理责任。即便没有主观恶意,但管理上的失职同样需要付出代价。
3./ “处罚到人”透露出什么信号?/
“罚款到人”并非2026年才出现的新制度,但其真正被用于对大型上市公司核心高管处以数千万级别的罚款,双汇案具有标志性意义。
2015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已经引入了对责任人的资格罚,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负责人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行业,因食品安全犯罪获刑者终身禁业。但那主要是一种“事后禁入”,缺乏即时的经济惩戒。
2019年《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增设第七十五条,补齐了财产罚的短板。此后数年间,这一条款在中小食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案件中被逐步适用。廊坊市的市场监管部门披露,2021年至今该市共对3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主要负责人给予了财产罚,共计罚款39.71万元。与双汇案的罚款量级相比,此前的执法实践显然处于“试水”阶段。
双汇案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将“处罚到人”的适用对象从中小企业的经营者,一跃扩展到了中国最大肉制品企业的董事长。这标志着监管逻辑的一个重要转变,企业规模越大、市场影响力越强,其高管层在食品安全上的注意义务就越高,违法后的个人责任也就越重。
从制度设计者的视角看,这种“精准打击”的威慑效果是罚款公司主体无法替代的。对公司罚款,成本最终由全体股东分摊;对个人罚款,则直接击中决策者的切身利益。当“一把手”的个人财富与食品安全直接挂钩时,企业内部治理的优先级排序才可能发生实质性改变。
短期来看,这笔罚款对双汇的财务影响是可控的。公司公告称,处罚将导致2026年归母净利润减少6380.66万元。考虑到双汇发展2025年的利润体量,这一冲击尚在可承受范围内,也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但真正的影响在财务数字之外。对于双汇的高管团队而言,此次处罚重新定义了“食品安全责任”的边界。此前,食品安全问题可能意味着公关危机、短期销量下滑或一次内部通报;此后,它意味着个人可能面临与年薪数倍相当的罚款。这种激励结构的变化,将迫使管理层将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优先级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对于整个食品行业而言,双汇案提供了一个清晰的风向标。当头部企业的高管因食品安全管理失职被处以数千万级别的个人罚款时,“食品安全是公司的事,不是我的事”的旧逻辑正在被打破。
更深层的意义在于,这一处罚呼应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管“长牙齿”的期待。双汇在致歉声明中承诺从六个方面进行全面整改,包括加强源头管控、升级检测能力、强化过程管理等。整改能否落到实处,尚需时间检验。但至少有一点已经确定,当“痛”不再是抽象的数字,而是具体到个人的账本时,改变的动力或许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