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宁海县越溪乡梅枝田村,17户村民的祖宅于2007年拆除,如今17年过去,当初承诺的宅基地安置仍未兑现。村民们长期在外租房、寄人篱下,“拥有一个安稳的家”成为他们多年来的迫切心愿。这场横跨十余年的安置纠纷,牵扯出协议争议、政策执行等多重问题,至今仍等待明确的解决方案。

2007-2008年(承诺与签约):乡政府以“高山移民”政策为名,召开会议并与17户村民签署协议,核心承诺是“2008年内安排解决宅基地”,每户仅象征性支付1万元。村民基于对政府的信任,配合拆除了祖宅。

(2007年拆除,如今成了荒地,田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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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拆除,如今成了荒地,田先生提供)
(高山移民协议,田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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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移民协议,田先生提供)
(移民会议纪要,田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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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会议纪要,田先生提供)

2009-2017年(拖延与推诿):承诺的宅基地迟迟未能落实。期间两任乡长虽曾协调,但无果。村民开始漫长的维权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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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田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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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田先生提供)

2019年宁波晚报相关记者对此进行了访谈,村领导田书记说,2007年的时候,他们出于帮助村民的想法,拆了那些房子。那些老房子已经很破败了,又不值钱,正好碰到当时县里有高山移民的政策,就和这部分村民签订了拆迁协议,拆掉房子还田造地,每户村民拿到1万元补助,“那时候1万元算很多了,村民很高兴。这个补助款是县政府负责高山移民的相关部门发放的。”

田书记说,并没有因开发农家乐而统一征用这回事。他说,房子拆掉那一年,还带村民去看过邻村的三亩土地,准备作为宅基地安置村民。

“宅基地要村民出钱买,当时是每亩36000元的价格,他们后来没有拿出钱来,所以没有安置好。”田书记表示,造成现在这个情况,是村民自己的问题。

记者问:“如果是高山移民,上级部门的政策应该比较具体,应该要严格来执行安置吧?”

田书记说,高山移民确实还有其他方面的补助,比如房子拆掉后宅基地退耕还田的“造地费”补助,“但因为村民后来没提出来,也就没给。”

2019年前后(证据“变脸”与政策“偷换”):村民在多年维权无果后,于2022年才从乡政府拿到所谓的“协议”。此时,关键证据《高山移民协议》的承诺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份内容空白、公章缺失、将“高山移民”偷换为“下山移民(不安排宅基地)”的无效或伪造协议。乡政府据此否认安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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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山移民协议书,田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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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山移民协议书,田先生提供)

2007年至今(后果与现状):17户村民房屋被拆后,家园化为荒地和菜园。他们长期在外租房、寄人篱下,承受巨大的经济与精神压力。政府一方从最初的承诺者,变为使用“阴阳协议”、伪造证据、拖延推诿的责任方。

政府签订《行政协议》后拒不履行,严重违反“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以安置为诱饵促成拆房;事后提供“阴阳协议”、篡改关键信息。协议“被代签”、村民多年不见原件、关键条款空白。统一的1万元“补助”缺乏依据,项目涉及的“造地费”等专项资金下落不明,让涉事方(乡政府)自己调查自己,导致问题被捂盖、拖延,直至“拖到当事人入土”。

村民希望政府履行2008年《高山移民协议》,落实宅基地或提供等价、可行的安置方案,并赔偿17年来因此遭受的各项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