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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朔州朔城区法院
家是温馨港湾,绝不是违法犯罪的庇护所。生活中不少人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关起门来、自己不吸毒,仅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就无关紧要,殊不知这种行为早已触碰法律红线。近日,我院审结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以真实案例为广大群众敲响禁毒法治警钟。
本案中,被告人张某居住在朔城区,因法治观念淡薄,心存侥幸认为在家中接待他人吸毒属于私事,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此后,张某多次在自家住宅内,容留多名人员吸食毒品,纵容涉毒违法行为发生。经法院审理查明,张某的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最终依法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其相应刑罚,张某为自己的糊涂行为付出了惨痛代价。
法官以案释法,明确澄清法律误区:即便自身不吸毒、不贩毒,也未从中牟利,只要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就涉嫌违法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无论是自有住宅、租住房屋,还是经营场所、私人车辆,只要是故意提供吸毒场地,均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毒品危害极大,不仅摧残个人身心健康,更会破坏家庭幸福、危害社会稳定,容留他人吸毒更是助长涉毒犯罪的恶劣行为。
在此,法官郑重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抵制毒品,坚决做到不吸毒、不贩毒、不种毒、不制毒;切勿碍于情面或心存侥幸,为他人吸毒提供任何场所;若发现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务必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严守法律底线,才能守护家庭安宁,共筑平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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