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免费送的设备,六年后还能被翻出来挨罚。

眼下,IVD行业“送仪器、卖试剂”的潜规则,等来了监管的“回马枪”。近日信用中国通报了一则行政处罚,针对的是医药流通企业瑞康医药。

2020年开始,瑞康医药与烟台市牟平区整骨医院达成合作,通过免费送设备的方式,换取医院对其配套检验耗材的独家、定向采购。到2024年,四年间瑞康医药收到的违法所得并不多,只有12万余元。但监管并没有因金额小就放过,而是选择倒查六年,定性为商业贿赂。

这和业内常见的“1元中标”形式上很相似,都是行业默认的设备免费、耗材绑定商业模式。如今这种做法在法律上已被明确定性为商业贿赂,并且过去的旧账也会查到底,这可能会影响到一大批企业。

倒查六年,瑞康医药的旧账被翻出来了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早在2017年12月,瑞康医药就与烟台市牟平区整骨医院签订两份《检验集中配送协议》。在合作期间,瑞康医药成为该医院唯一检验产品供货商。

到了2020年,为进一步增加检验耗材销售,瑞康医药开始向该医院免费投放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等六种高端分析仪供其使用。当然这也是有条件的,配套检验耗材只能从瑞康医药处购买。据健识局查询,这六台设备来自迪瑞、迈瑞等多家医疗器械企业,是瑞康医药所代理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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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康医药是医药流通行业老兵,2004年成立,2011年完成了A股上市。因为是山东地方企业,规模比不上国药、上药这些全国流通巨头,但在山东直接服务近6万家医疗机构,与近3万家药械生产企业有业务往来。

瑞康医药“免费送设备,捆绑耗材销售”的手段,其实是IVD领域通行多年的老套路。医院愿意上钩也很简单,检验科的大型设备动辄成百上千万元,很多中小医院根本买不起。和瑞康合作的牟平区整骨医院就是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很难花钱买这些大设备。依靠这种免费拿设备、以后慢慢买耗材的方式,医院就能及时用上先进仪器。

瑞康医药准确抓住了这一痛点,通过赠送或免费无偿提供达成进院。其实这些设备没有为瑞康医药带来多少收入。据通告显示,截至2024年6月,瑞康医药销售税前配套耗材总额612.5万元,税前进货总额398.3万元,违法所得12.5万元。监管部门罚款了10万元。对于去年前三季度营收超54亿元、净利润过千万的瑞康医药来说,这笔罚款几乎是“洒洒水”。

但这件事情应当让医疗器械企业警惕,一方面是监管的追溯力度:从2020年到2026年,六年前的旧账,翻出来照样罚。

更重要的是,此次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第二十四条,认定该行为属于以财物贿赂交易相对方、谋取竞争优势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这也明确了,捆绑销售的模式构成涉及商业贿赂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换句话说,设备投放这条老路,在法律上已经被明确定性为商业贿赂,不再是模糊地带。

设备捆绑耗材的老路,走不通了

瑞康医药这种“免费送设备,捆绑销售耗材”的操作在医疗器械领域并不罕见,瑞康医药也不是第一个被罚的。2025年,济南润达生物就因低价向医院销售全自动凝血分析仪,并捆绑销售耗材,被认定商业贿赂,罚款60万元。

这些企业冒着商业贿赂的风险,也要低价甚至白送设备给医院,背后有自己的盘算。

诊断行业真正的收入来源,依靠的就是捆绑销售耗材。这些免费中标的设备,只是医疗器械经销商用以打动医院的诱饵,企业真正要的是后续耗材销售。好比“送剃须刀、卖刀片”,刀架可以白给,但刀片你得一直买我的。

据西南证券研报显示,IVD企业试剂的毛利率约90%,远高于卖仪器,而且能够提供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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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上看,医院免费拿了设备,企业靠耗材赚钱,好像是一场“双赢”的局面。那为什么这算商业贿赂?问题在于,这种模式锁定了医院的采购渠道,其他中小企业就算产品更好、价格更低也没机会进场,生存空间被严重挤压。

政策层面,打击此类此类商业贿赂行为基本是监管部门每年的执法重点。2025年市监总局发布《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明确,禁止企业以捐赠为名规避招标流程和政府采购制度,实现相关设备的入院以达成关联产品的销售;禁止医药企业假借无偿投放医疗设备名义,向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非法利益输送。

更值得警惕的是,过去大家以为被罚的只有企业,但根据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如果大规模捐赠被认定为商业贿赂,接受设备的医院同样可能被视为受贿方,进而受到处罚。

随着监管日益趋严,设备免费、耗材绑定这个老办法,正在变成一条高风险的不归路。无论是企业还是医院,都该看清:过去行得通的模式,不等于合规,而监管的账迟早都会算的。

撰稿丨方涛之

编辑丨江芸 贾亭

运营丨晨曦

插图丨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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