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还没修好,物业费却要从去年开始交,这算怎么回事?”说起自己在杭州余杭区良渚的新房,邱先生满是无奈。

2025年10月,邱先生购买的建发云熙小区如期交付。然而,收房当天,满心欢喜的他却发现了不少问题。

因精装修质量问题

杭州业主拒绝收房

“墙面空鼓,瓷砖铺得不平,门套也对不齐,窗台石一边大一边小,这些精装修的小毛病不少。”邱先生介绍,因为对房屋质量不满意,他当天并未签署收房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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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框一边高一边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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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瓷砖问题

本以为开发商能尽快整改,没想到这一拖就是五个月。邱先生反映,开发商的维修态度并不积极,不仅维修进度缓慢,甚至在修补瓷砖时,还曾出现过更换的批次与原装修存在明显色差的情况。“要么说等工人,要么材料对不上,反正就是修不好。”

由于房屋质量问题迟迟未能解决,邱先生至今无法入住。“我是安徽人,在杭州工作,现在还是租房住。”除了房租外,每个月还需要偿还房贷,邱先生觉得压力不小。

就在这时候,业主邱先生和开发商下属的物业公司,就物业费应当从何时起计费,又出现了分歧。

物业公司认为物业费的计费起始时间是从去年10月交付之日算起。

而邱先生不认同。他认为,房屋因质量问题未能达到入住条件,这期间的物业费不应由业主承担。

“我愿意现在收房,但物业费应该从我实际收房那天开始算。之前因为维修产生的这些成本,应该由开发商来承担。”

邱先生进一步表示,他已经开始计划软装和定制衣柜,希望不再因维修问题耽误入住计划。“如果再拖下去,房子没法住,我们损失太大了。”

目前,邱先生已提出诉求:希望相关部门督促开发商尽快完成房屋修缮,并减免因质量问题导致无法入住期间的物业费用。

针对邱先生的投诉,负责其所在楼幢的房修工作人员张工做出了回应。

他表示,邱先生家最初于去年10月交付时发现的问题并不算多,且已在今年1月初逐一处理完毕。

对于业主“维修不积极”的说法,张工并不认同,他表示目前待解决的是业主后续新提出的问题,预计可在3月底前完成维修。

至于物业费的争议,张工则表示这不在其职权范围内,无法做出回应。

这种情况物业费谁来交?

杭州相关部门、房产律师解答

因房屋维修,业主半年没有签字收房,这半年能不能不交物业费呢?

杭州住保房管局物业科的工作人员回复,物业费的计费一般都是从房屋交付之日起算,和业主收房与否无关。“因为物业是公共区域的服务,从项目交付起就已经开始了。”

在最新修订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提到“物业交付给业主前,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给业主后,物业费由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承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针对这一规定,我们也请教了律师。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王玉臣律师表示,通常,物业费是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算,而非业主实际收房之日。此处的“交付”通常指开发商按合同约定和法定条件完成交房通知义务,业主因自身原因未办理收房手续的,不影响物业费起算。

质量问题未收房期间的物业费承担要看具体情况,需区分质量问题是否影响房屋的法定和约定交付条件。

若质量问题严重,导致房屋不具备交付条件(如主体结构问题、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缺陷),业主有权拒绝收房,此期间的物业费应由建设单位(开发商) 承担。

若仅为一般性装修瑕疵或质量问题,不影响房屋交付,业主在收房后可通过保修程序解决,但物业费仍应由业主承担,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

对于质量问题是否达到“严重影响居住”的程度,双方若存在争议,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认定。

评论区的各位读者,是否也曾因房屋质量问题或物业费产生过纠纷?又是怎么解决的?欢迎留言和我们聊聊。

橙柿互动·都市快报 记者 许晖

编辑 肖旭

审核 潘俐 邵宇峰

校对 彭申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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