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成品油价格持续走高,柴油价格攀至高位,货运成本支出上涨。另一边,进项抵扣不足、税负居高不下,双重挤压让网络货运平台合规进项抵扣的需求愈发强烈。
在此背景下,《关于明确快递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5号公告)纾解网络货运平台进项抵扣难题的初衷,更加难能可贵。
按照政策设想,平台统一采购油料,交付给承运司机,专项用于平台委托的运输任务,由此产生的进项税额就能顺利抵扣,税负畸高的压力便得以缓解。这一逻辑链条环环相扣,无可指摘。
但政策不能空谈,落地成效终究要经受产业实践的检验。
我国公路加油站经过数十年发展,早已形成成熟的市场格局。货车司机习惯了即需即加、现结现走的加油方式,油箱空了就近找站,加满继续赶路。这是市场自发生成的效率选择,也是司机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市场主体的基本权利:他们有权决定在哪里加油、何时加油、加多少油。而政策设想的场景是平台像油品供应商一样,先集中采购燃油物理仓储,再交付给司机使用,确保这批油刚好用于本次运输,平台并不具备该能力。
如此,就形成了明显错位:政策试图用集中配给的计划逻辑,去套用自主交易的市场现实。当这种错位遭遇平台强烈的进项抵扣需求,政策执行层面便开始扭曲,埋下多重隐患。
最直接的后果是虚开发票风险急剧上升。平台难以实现符合政策原意的物理交付,只能退而求其次。先批量采购油卡取得进项发票,再要求司机到指定站点刷卡消费。这种票货分离的操作,在税务稽查中极易被认定为资金回流异常或油品去向不明。一旦触碰虚开发票红线,企业面临的不仅是补税罚款,甚至触及刑事责任。
其次是交易关系失衡,侵蚀司机利益。抵扣需求是平台的刚需,而司机又难以绕开平台接单时,部分平台便强制司机接受指定油品,用油卡冲抵应付运费。常年跑运输的方师傅对此深有体会:“我从云南拉设备到江西九江,一万元运费被强制以油卡结算,想把油卡转出去要亏一千多块钱”。抵扣带来的利益握在平台手里,执行成本却被转嫁给司机,原本平等的交易关系渐渐倾斜。
再者,加剧数据造假与监管困境。为证明油确实用于平台委托的运输,平台需要采集司机的运输轨迹、加油记录进行匹配。可司机跑在路上,难免有绕路、修车等变数,一旦加油记录与运输轨迹对不上,就可能被税务认定不合规。为对应燃油与运输任务的一致性,部分平台有动机制造虚假运输数据,给监管制造了更大难度。
更深层的冲击,是对司机自主经营地位的动摇。当生产资料的采购环节被平台介入,司机不再能自主选择加油站,油品差价被平台抽走,强压油卡导致到手收入减少。司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特性被打破,就会被推向产业链条的附属角色。这与国家反复强调的“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维护“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市场主体地位的政策导向背道而驰。
诚然,现实货运场景难以满足政策设想的闭环条件,以平台统一采购作为进项抵扣通道,只会催生出形形色色的对策性操作,后患无穷。
既然现实如此,不妨转变政策思路,基于网络货运天然具备全链数据的产业特征,构建以数据为核心的税收征管机制。
以安徽打造的省级网络货运监管服务平台为例,其构建的“企业数据上传+多部门数据交叉验证+风险实时预警”闭环,提供了有益探索。维天运通(路歌)作为首家接入该平台的企业,按运单节点三次上传业务数据,监管平台独立对接银行结算与交通监管数据,通过运单与资金流水、车辆轨迹的交叉比对,核验业务真实性。每一单运输的真实轨迹、行驶里程、资金流向等,都能形成完整数据链条,为税务认定提供依据。
沿着这一思路,落实国务院第810号令报送涉税数据的要求,进一步将平台业务数据作为税务机关认定进项成本、准予抵扣的核心依据,从“以票控税”转向“以数治税”。不仅彻底破解平台进项抵扣难题,提升税收征管的精准性,更能让平台获得应有的税负纾解,让司机守住自主经营的尊严与权益,为行业发展营造公平健康的制度环境。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