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30日讯自2026年3月2日《东营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正式施行以来,截至目前,该政策已平稳落地近一个月。这一由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营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的重要举措,为持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切实守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注入了强劲动力。
该办法共分为六章31条,涵盖总则、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奖励程序、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其中,总则部分明确了举报范围、重大违法行为认定标准以及举报方式等核心规定;奖励条件部分清晰界定了举报奖励的认定条件、基本原则及不予奖励的具体情形;奖励标准部分明确了举报奖励的等级划分及对应奖励金额;奖励程序部分细化了投诉举报奖励的申请、告知、审定、复核等各环节的时限要求;监督管理部分则明确了举报奖励资金管理、举报人权益保护以及相关责任承担等具体内容。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对奖励标准作出了明确且具体的规定,根据举报人提供证据的效力、协助案件查办的程度,将举报奖励划分为三个等级。对于有罚没款的案件,一级奖励按罚没款的5%发放,最低奖励金额5000元;二级奖励按罚没款的3%发放,最低奖励金额3000元;三级奖励按罚没款的1%发放,最低奖励金额1000元。对于无罚没款的案件,一级至三级举报奖励金额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1000元。同时明确,对违法主体内部人员的举报奖励,按上述标准的2倍执行,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上限为100万元。
近年来,随着全市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市场监管领域的风险隐患呈现出隐蔽化、复杂化的发展趋势,群众举报在发现违法线索、固定案件证据、推动快速处置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前哨”作用。该办法通过明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全流程规范,有效调动了社会公众及企业内部人员参与市场监督的积极性,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受益”的市场监管共治格局,对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守牢市场安全底线、净化市场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闪电新闻记者 张洁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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