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媒体报道了一起交通新闻:八旬老人过斑马线,20多岁司机将其撞倒后逃跑。老人在车辆穿梭的马路上爬行10分钟,才到达安全地带,而事后返回的司机竟然仅仅被扣了3分。面对家属的质疑,警方只提供了被撞画面,不提逃跑情节。家属数次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直到7个月之后才修改认定为司机肇事逃逸。

家住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的李老汉,今年83岁。儿子和女儿都已经成家立业,他和老伴儿一起生活,安享晚年。

2023年8月16日晚,李老汉出门去跳广场舞。跳完舞往家走,在过金昌市第二中学门口的斑马线时,被21岁高某驾驶的汽车给撞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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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高某撞人之后,竟然逃跑了,留下李老汉躺在马路中间的斑马线上。当时有很多车从李老汉身边经过,李老汉忍着疼痛,在斑马线爬了十多分钟,才爬到马路边的安全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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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李老汉被好心人发现,拨打了110和120,当时有人围观。而就是在李老汉被撞25分钟之后,高某驾驶汽车悄然返回。

随后,交警和救护车来到现场,将李老汉送到医院,经医生诊断,李老汉开放性右腓骨骨折,右侧下胫腓关节分离,右踝关节脱位。

8月17日,李老汉做了手术,住院16天之后回家养伤。

但是,李老汉本人不善言辞,没有提起司机逃跑的和自己爬行的情节。而李老汉的家人赶到现场时,交警和肇事司机高某都在,也没问过李老汉整个过程。

交警在事件调查过程当中,没有询问过李老汉,但是给李老汉的家人看了李老汉被撞的视频。

2023年8月21日,李老汉家人拿到了永昌县公安局河西堡交警大队给出了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上面写的是8月16日21点30分,高某驾驶小车在二中门口的人行道,将李老汉撞倒。高某夜间行驶未降低速度,与行人横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负全部责任。

2023年9月4日,永昌县公安局河西堡交警大队对肇事者高某作出罚款300,扣3分的处罚。

当时李老汉的家人虽然觉得处罚的有点轻,但也以为就是一般事情事故,没有深究。

2023年10月上旬,李老汉的家人在和高某以及保险公司处理理赔时,从别人口中得知,事发之后110和120都不是高某打的电话。

当时李老汉的家人就起了疑心。随后,他们从好心人那里拿到了监控视频,才发现高某逃跑、李老汉爬行的事实。随后询问了李老汉,李老汉这才讲述了整个被撞的经过。

李老汉的女儿李女士非常生气,当时父亲在爬行时,多辆汽车从旁边驶过,要不是减速让行,父亲肯定会受到二次伤害。高某的行为,属于肇事逃逸

然而永昌县公安局河西堡交警大队并不认为高某属于肇事逃逸,因为交警到达现场时,高某就在现场。

李老汉家人表示不服,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2023年10月13日,河西堡交警大队委托鉴定机构对李老汉作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

2023年11月底,李老汉向永昌县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要求,对事故重新调查,重新处罚。

而行政复议期间,河西堡交警大队称,高某虽在事发之后驾车离开,但在交警到达之时,已经返回并积极配合处理现场,其主观没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更没有潜逃藏匿的行为。对高某作出罚款300,扣三分,处罚合法,准确,适当。

而高某称事发之后,自己因为高度紧张,虽短暂离开事故现场,但平复心情后又赶回事故现场。当时也有人拨打110和120,他就没有重复报警。

河西堡交警大队和高某请求驳回李老汉的复议。

2023年12月28日,永昌县政府决定撤销永昌县公安局河西堡交警。大队之前做的处罚决定,责令其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2024年2月23日,西堡交警大队给出第二份事故认定书,仅仅只是将事故发生时间由原来的21点30分,修改为21点05分,依然没有认定高某的逃逸行为。

李老汉及其家人向金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复核。

2024年3月底。金昌交警支队以基本事实认定不完整,责令永昌县西宝交警大队重新调查认定。

2024年4月15日,永昌县公安河西堡交警大队出具第三份认定书,认定高某事发之后并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报警,驾驶车辆驶离现场,21点34分,也就是25分钟之后返回事故现场。

2024年4月18日,河西堡交警大队发出处罚决定书,高某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决定对其罚款2400元及18分。

此事于近日被媒体进行了曝光,引发了网友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一,河西堡交警大队在手握监控视频的情况下,为何会把事发时间搞错,写成高某返回事故现场的时间。

二,河西堡交警大队为何给受害人家属看的仅仅是被撞当时的视频片段,而不是完整的视频?

三,河西堡交警大队为何只字不提高某逃离的情节?

河西堡交警大队认定高某不属于肇事逃逸的理由是,交警到达现场时,高某就在现场。这是何其的荒谬。

肇事者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并没有对受害者进行救治,也没有报警叫救护车,而是自己逃跑,任由受害者躺在马路中间,而且是在25分钟之后才悄然返回。眼睁睁的看受害者自生自灭,这不是肇事逃逸是什么?

肇事者并未履行救治受伤者的义务和责任,本身就是在逃避法律责任,也就是李老汉命大命硬,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这不是肇事逃逸是什么?

普通人一看就能知道的道理,为何作为专业的人士却隐瞒情节,睁着眼睛说瞎话呢?高某到底有多大的神通,多大的本领呢?

假如不是李老汉的家人发现破绽,这件事情也就这么的不了了之了,想想都是多么后怕的事情。

执法部门,代表的是国家和法律的公信力。对于出具的认定书没有疑虑,是老百姓信任的表现。假如利用这种信任,以期达到什么目的,将会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这件事情不应该到此为止,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彻查此事,给李老汉及其家人一个交代,给关注此事的网友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