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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道真自治县推进“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助推法治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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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打包配齐“1”

结合县法律专业人才匮乏实际,以适当增加法律顾问费用的方式,由所在乡镇(街道)的法律顾问同时担任所在乡镇(街道)全部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在聘用合同中明确“1+N”工作服务条款,解决村(社区)无钱请、无人请的问题。目前,全县91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组织遴选配强“N”

充分整合村组干部、专职人民调解员、网格员、“五老”等人员,按照有一定文化程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的标准,采取自愿报名+群众推荐+村支两委审核+司法所确认的遴选方式,选优配强培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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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对联建重培训

建立“1+1+N”结对联建法治实践工作站(点)措施,即司法所负责人+镇村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采取结对子的方式开展业务培训,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完成时限,编印“法律明白人”学习手册,确保学有教材。

资源整合建阵地

以司法所办公阵地、村(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按照“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工作站“八有”标准、“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工作联系点“五有”标准,在15个乡镇(街道)、91个村(社区)分别建立“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工作站和“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工作联系点,同时建立完善相关职责、培训、管理等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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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机制激活力

建立“法律明白人”年度评价激励机制,将工作表现优秀、工作成效突出的“法律明白人”列入普法、乡村治理等工作表彰范畴,在发展和培养党员、村干部时,予以优先考虑。

来源:长安实践、道真县司法局
终审:李克炯
复审:黄 艳
初审:陈 睿
编辑:陈 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