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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下半年

翔安区检察院“拍益拍”公益诉讼线索征集

微信小程序接到群众举报

称辖区新店片区安置房周边

道路两侧乔木、绿篱被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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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检察线索后,翔安区检察院迅速组织干警调查取证,经核实,厦门市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实施翔安区13条市政道路提升工程过程中,存在未经行政审批砍伐道路两侧乔木、绿篱的行为。

2024年1月,行政机关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对厦门市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43万余元。

厦门市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此行政处罚决定表示不服,认为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提起行政复议的同时,向翔安区检察院申请了检察监督。

翔安区检察院接到监督申请后,立即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经调查核实,行政机关在认定砍伐数量时依据不足,原处罚存在不当之处。翔安区检察院向行政机关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在全面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重新作出符合过罚相当原则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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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翔安区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共同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调处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

经过沟通协商,行政机关和厦门市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当场签订调处协议。行政机关表示将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并在查清案情后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厦门市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则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并将合规经营列入了企业发展规划。

最终,行政机关经研究后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作出罚款11万余元的行政处罚,较原处罚减少了30余万元。

厦门市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决定表示认可,已足额缴交罚款。“感谢检察机关的有力监督,切切实实维护了我们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企业发展活力。”该公司总经理许某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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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检察院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督促纠正行政机关行政处罚事实不清、过罚不当等行为,从而实现保障司法公正和执法规范的双重目标,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同时,通过综合运用检府联动、释法说理等方式,积极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引导和促进企业守法合规经营,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实现检察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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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检察、翔安检察联合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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