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能人”以帮上名校为由诈骗158万余元
本报讯 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肖婉豫 陈文方 日常生活中,不少人贪图“捷径”,遇到问题第一反应是“托人办事”。有不法分子便利用被害人的这种心理行骗。近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孙某以能帮忙办事为由骗取他人共计158万余元。
据介绍,孙某谎称自己有门路、关系多,主要以帮助上名校、安排工作为由,诈骗11人,诈骗数额最少的为5.6万元,最多的为22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3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赵红旗 陈文方)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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