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志明律师

昨天,2025年元旦,杭州警方放了一个大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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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今日,一则“男子在人群中对着空中放飞气球点燃烟花”的视频在互联网传播。经核实,系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立案侦查的一起刑事案件。1月1日0时许,李某(男,22岁)为博取眼球,在湖滨步行街人群放飞气球期间,不顾旁人劝阻,点燃随身携带的烟花向空中喷射。

执勤民警第一时间将李某控制并对烟花予以收缴,现场无人员受伤。

犯罪嫌疑人李某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这是非常喜大普奔的消息,无法无天放烟花的精神小伙被刑事强制措施了,虽说没说明具体的强制措施是什么,但有了这“刑事”二字,那就成为这家伙一生的亮点(说错了,污点)了。

从警方该份通报中未看出个该烟花爱好者涉嫌的罪名,但基本上可以确定的是不外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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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警方提醒,今年杭州的跨年夜,湖滨步行街峰值人流近9万,累计人流超过27万。在人员聚集区域,向空中气球喷射烟花,极易引发爆燃,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描述看,李某很大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那就是重罪了。

昨天我写的文章《杭州这个违法燃放的烟花哪里来的?》,谈了杭州可不可放烟花,可不可卖烟花的问题了,精神小伙不听劝,只能是自找苦吃了。

现在的一些人啊,整日就听网上的胡说八道,比如说烟花燃放要放松了,烟花促进消费,等等,被人家忽悠瘸了。以为放烟花无所谓,放烟花法不责众,错了,除非你放烟花没人举报,除非公安机关没发现,除非公安的冒号也是烟花爱好者,否则你在禁止燃放区放烟花鞭炮,那是肯定要处理的,不要抱任何幻想。

去年(2024年)11月22日杭州临平区人民政府还特此发文强调“双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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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全域范围内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下简称“双禁”)。“双禁”是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括两个方面的。

早前,12月18日,杭州临平区公安分局调集精干警力,会同海宁市公安机关,对两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地点开展打击收网行动,成功将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现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612箱,12000余件,捣毁了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网络。

该3人未取得烟花爆竹从业许可证,私自储存烟花爆竹,其行为涉嫌非法买卖、储存、销售危险物质,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在杭州,不仅仅是放烟花涉嫌犯罪,卖烟花的同样涉嫌犯罪。烟花的问题上还是要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年味绝不是烟花,真正的年味是安全和团圆,为放个烟花把人炸伤了,人进号子了,还有个屁的年味啊。

最后必须说下,不要老是把过年放鞭炮的传统挂嘴边,我就问一句,你现在放的烟花和你小时候的鞭炮威力还一样吗,你现在放烟花的环境和过去放烟花的环境还同吗?如果你回不到过去,还何必絮絮叨叨唧唧歪歪过年放鞭炮的记忆?

传统该翻篇的,必须翻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