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房地产市场迎来一则消息!
二手房交易增值税税率明显下调。
不少人认为这是国家在新年伊始释放的房地产重大利好,但多数网友可能存在误解,大家不必过度反应、盲目跟风。
首先,这项税收调整并非专门针对房地产行业。
2025 年 12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对外发布,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的配套法规,二者于 2026 年 1 月 1 日同步实施。
在这一新政策中,国家对全国增值税进行了优化调整,部分行业、部分领域的增值税税率有所下调,二手房交易领域的增值税便包含其中。
因此,该政策并非单独向房地产行业倾斜,而是国家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多个领域推出的优惠举措,房地产只是受益行业之一,并不意味着国家对房地产的调控政策出现了重大转变。
其次,关于二手房交易增值税,有两点需要明确:
其一,若卖家持有房产满两年后再卖房,增值税免征。
很多网友误以为这是新政策,实则在此之前,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和城市早已实行 “满两年免征增值税” 的规定,仅个别高能级城市在调控政策逐步放松的过程中,此前对增值税的限制较多。
其二,若房产持有不满两年便出售,将按房产交易总额的 3% 征收增值税。
在此之前,该税率为 5%,此次下调幅度达 40%,这才是真正的新政策,对不满两年卖房的业主而言,确实是一项利好,让利幅度较为可观。
值得关注的是,网上不少媒体和自媒体,高估了此次增值税新政对房地产市场(尤其是二手房交易市场)的利好程度。
大家不妨想一想,哪些业主会在买房后两年内就重新卖房?
这种情况多发生在楼市繁荣期,主要是投资投机客(尤其是短炒型投机客),他们在房价上涨后会迅速抛售房产获利。
但目前房地产市场中,投机客早已销声匿迹;而以长期持有、出租收益为主的长线投资客,也不会在买房两年后就卖房 —— 按当前房价走势,这样操作大概率会亏损,没人会频繁买卖。
至于绝大部分自住购房者,更不会在持有房产不满两年时就出售,仅有极个别特殊情况(如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急需用钱)才会被迫卖房,这类个案在广大购房者中的比例估计不超过万分之一。
分析政策要抓住本质,此次增值税新政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其实微乎其微,未来几个月二手房市场仍会按原有态势发展。
过去几年,我一直呼吁和建议房地产领域要持续减税,涉及个人交易时,首当其冲的就是取消二手房交易增值税,没必要保留 “不满两年征税” 的规定。
当前市场低迷程度已全面超过 2008 年下半年,2008 年 10 月为应对楼市大降温,国家曾暂停二手房交易的土地增值税,如今十七年过去,该税种一直未重新开征。
因此,我认为二手房交易增值税也可按下 “暂停键”—— 这一税种与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存在重叠重复征收的问题。
此外,我还建议进一步减免买房的契税税率,甚至全面暂停该税种,房产交易中仅保留个人所得税即可。
目前房地产市场已低迷至此,国家财政和税收领域理应大幅让利于民。
各位老铁,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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