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捕猎野兔私设电网,不料引发火灾致205亩土地被烧。近日,河南卢氏县法院判决一起案件,因犯失火罪,一男子获刑六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2025年1月8日至10日,骆某甲为捕猎野兔,在位于卢氏县杜关镇民湾村某处架设电网,10日晚上7时许引发火灾,后村组织人员陆续到场救火,22时火灾被扑灭。

经河南某有限公司勘察:起火点位于民湾村十一组某地西侧半坡处,过火面积为13.67公顷(205亩),其中有林地面积为7.67公顷(115亩)。

2025年7月24日,骆某甲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失火的地点属民湾村集体所有,经村委会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对骆某甲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骆某甲过失引燃林某引发火灾,造成过火有林地面积7.67公顷,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骆某甲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是立功,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骆某甲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其能取得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骆某甲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