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号最新消息,工人在工地挖出一把青铜古剑,随后上交给博物馆。而博物馆也在第一时间奖励了工人200元。
消息很快冲上热搜,引发关注和讨论。
据悉,事情发生在1月15日,湖北浠水县居民毕先生将一把在工地挖获的青铜剑上交给浠水县博物馆,获得200元奖励。
毕先生回忆,当时他上前扒开泥土,发现竟是一柄样式古朴的青铜剑,剑柄是独特的竹节样式。尽管工作繁忙,他仍谨慎地将剑保管好。
十天后,毕先生专程驱车将这把青铜剑送到了浠水县博物馆。博物馆工作人员接收后,初步判断这把剑可能来自战国时期。
“战国文物就值200?”不少网友的第一反应是对奖励金额的质疑。
许多人认为,相对于文物本身可能具有的巨大历史和金钱价值,这笔钱显得有些“寒酸”,担心这会挫伤公众未来上交文物的积极性。
面对公众对200元奖励的疑问,浠水县博物馆也在第一时间作出了解释。
馆方表示,这笔钱是 “对公民积极上交文物行为的表彰性奖励” ,而非对文物本身价值的认定。馆方希望网友不要被带偏节奏。
有消息称,这笔钱实质上是给毕先生报销的油费。
据《文物保护法》,地下出土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公民发现文物后有上交的义务,而国家应对上交者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法律并未规定全国统一的奖励标准,具体金额通常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文物保护奖励的“弹性”有历史可循。早年有中学生捡到珍贵文物,仅获赠一支钢笔作为奖励。
而上世纪八十年代,武则天除罪金简的发现者曾获得1500元奖励,这在当时相当于普通人几年的工资。
奖励金额往往与时代的经济水平和地方财政能力密切相关。浠水县作为县级文保单位,经费有限,200元的奖励在其现行政策框架内,更多是一种态度上的肯定。
在文物尚未完成正式鉴定的情况下,评估其“真实价值”并匹配相应奖励,在操作上并不现实。
对此,专家建议,可考虑建立分级奖励体系,将奖励与最终鉴定出的文物等级挂钩。同时加强在全社会,尤其是工地、农村等重点区域的普法宣传,让“文物保护,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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