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万没想到!天津,一女子上班时突然接到法院打来的电话,说是有一笔案件执行款要退赔,是1100元,女子第一反应是遇到骗子了,可后来一问才知道,竟然是9年前丢的手机赔偿款。网友:迟到也比不到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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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女士介绍,9年前自己还在上大学,一天她买完饭,掀开食堂门帘的瞬间,感觉口袋一轻,手机没了。她和舍友一起去派出所报了案,后来听说那天还有别的同学也被偷了

时间久了,她早就把这事忘了。一部手机,又是那么久以前的事,谁还会惦记着能找回来?没想到,案子其实早就破了

判决书显示,2017年10月,一个姓黄的男子在天津某高校食堂门口偷了马女士的华为手机,几天后又偷了其他几名学生不同品牌的手机。经鉴定,这些手机价值从1100元到1600元不等。手机被他变卖,钱也花光了

2017年11月黄某被抓获,后来因盗窃罪被判刑一年八个月,罚金8000元,同时要退赔四名失主总共5300元。马女士的1100元,就在其中

执行裁定书是后来才下来的。这些年,法院一直在执行这个判决。直到最近,马女士才接到通知

这1100块钱,对现在的马女士来说,未必有多“改变生活”。她自己也说,早就不记得当年手机多少钱买的了。可这笔钱的意义,从来不在金额上

有网友问:为什么事后七八年才赔钱?九年前破案,判一年八个月只不过也是两年多

这个疑问其实很正常,也不复杂,说白了不是案子没判,而是钱在执行环节“卡”住了

刑事案分两段看。前半段是破案、抓人、判刑,这一步通常比较快。黄某2017年被抓,判一年八个月,这个时间线本身没什么异常。问题出在后半段,也就是退赔和罚金的执行

判决书写了要退赔,不等于钱立刻能到位。很多盗窃案里,被告人早就把钱花光了,名下没存款、没房、没车,属于典型的“判了也没钱”的状态。法院只能先立案执行,把人、财产线索都挂着查,但一时半会儿真收不上来,这种执行状态会长期存在

等于说,这笔钱不是法院压着不给,而是一直在等条件成熟。比如被执行人后来有收入了、有存款了,或者在服刑、出狱、工作过程中出现可执行的财产,法院才能依法扣划。执行不是一次性的动作,而是一个可以持续多年的过程

还有一个现实情况很多人没意识到。刑期结束,不代表债务结束。罚金和退赔是独立存在的法律义务,不会因为坐完牢就自动消失。只要没履行,执行就不会撤。哪怕过了七八年,只要钱到位,法院就得按顺序退给被害人

这也是为什么马女士会在9年后突然接到电话。不是临时想起来翻旧账,而是执行条件终于满足了,钱真正收上来了

从这一点来看,其实是应该为法院进行点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