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封莉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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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分子使用比特币等虚拟币交易,人毒分离、人钱分离更为普遍。封莉/摄影

“近年来,新型毒品案件已呈超越传统毒品之势,部分省份新型毒品案件在毒品案件中占比过半。一些医院、诊所、药店等成为麻精药品流出的一个渠道。”2月2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长刘为波表示。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未成年人成为新型毒品滥用高危人群,甚至有初中生滥用。有的青少年滥用成瘾后,又被人利用、教唆参与毒品犯罪或者以贩养吸,从滥用者沦为犯罪者。

“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等非接触式犯罪手段成为毒品贩运新常态,贩毒分子借助网络勾连,利用物流寄递或“埋包”交付,使用比特币等虚拟币交易,人毒分离、人钱分离更为普遍,查缉和取证难度增大,给案件审判工作带来新挑战。

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近三年来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主要举措和成效,介绍当前我国新型毒品犯罪形势特点。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毒情向好态势持续巩固拓展,毒品案件数量大幅下降。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毒品案件23 732件,延续了自2015年以来的下降趋势,较2015年高峰时期(13.9万件)下降82.93%,较2024年(3.6万件)下降33.82%,已回落至2000年之前的水平。

但受国际国内多种因素影响,当前我国毒情形势复杂多变,特别是近年来新型毒品问题愈发突出,给禁毒工作带来许多新问题新挑战。

数据显示,2023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毒品案件9.3万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被告人13.3万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7万人,重刑率达20%,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约13个百分点。

据刘为波介绍,从审判工作情况看,近年来,随着国家禁毒工作力度加大,传统毒品得到有效遏制,一些不法分子转而瞄向医疗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作为传统毒品替代物滥用、贩卖,导致新型毒品案件数量总体呈增长趋势。

“从法院审理的毒品案件看,毒品滥用正在发生明显的结构性变化,依托咪酯滥用已经远超海洛因,成为仅次于甲基苯丙胺排在第二位的毒品。”刘为波表示。

据介绍,涉案物质既有境外走私入境的,也有不法分子加工制作的,还有境内医疗机构、药店、制药企业流出的医疗用麻精药品。当前一些医院、诊所、药店等成为麻精药品流出的一个渠道。个别医务人员、医药从业者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工作之便向不法分子非法提供、贩卖麻精药品,个别患者及戒毒维持治疗的吸毒人员利用医疗机构监管漏洞获取麻精药品后加价贩卖的案件亦时有发生。

当前,被滥用的麻精药品种类繁多,但相对集中,主要为依托咪酯、美托咪酯、曲马多、右美沙芬、合成大麻素等。

据悉,针对麻精药品替代滥用突出问题,2023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涉麻精药品案件审判工作的基本任务和总体要求。同年6月,最高法院印发《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专节规定了涉麻精药品犯罪的法律适用等问题,并就新型毒品定罪量刑数量标准等问题给出指导意见,为审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更加精准的规范指引。

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7件涉药用类特别是医疗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药店经营者霍某虽不具有向涉毒人员售卖麻精药品的直接故意,但其向多数人大肆、频繁售卖,放任麻精药品流入涉毒渠道,在法律上同样构成贩卖毒品罪。另一起案例中,诊所经营者向未成年涉毒人员出售麻精药品,以贩卖毒品罪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长李晓光表示,无论麻精药品是来自药店、诊所、医院还是药物维持治疗机构,也不论售卖者是医药场所经营者、患者还是戒毒人员,只要向吸贩毒人员贩卖,导致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均应以毒品犯罪论处。

记者了解到,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就进一步加强医疗用麻精药品监管向国家卫健委发送司法建议,推动构建更为严密的麻精药品监管体系。对此,国家卫健委高度重视,采取有力举措推进麻精药品流弊问题治理,并研究起草有关规定。各级法院针对办理新型毒品案件中发现的制度漏洞、监管盲区及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部门制发司法建议。

刘为波透露,近两年来,为研究解决新型毒品案件办理中遇到的新的突出问题,有关部门赴案件高发多发省份开展实地调研,为下一步联合出台有关新型毒品案件规范性文件奠定基础,相关起草工作正在进行。

(编辑:张漫游 审核:朱紫云 校对: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