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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的乡村振兴计划现在已经进入不断推进的纵深化,城镇化进程也是不断加速,乡村教育也是同时得到了振兴,乡村学校的校容校貌和教学设施都达到了极大的改善,针对乡村教师的优待和倾斜措施也是不断出台,乡村教师的各项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变。

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深入推进以及城区优质学校的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的乡村学生涌入城区学校,换句话说也就是乡村学生的流失率越来越高,虽然也有乡村教师通过选调进城,但乡村教师的流失率远远不及乡村学生的流失率,最终形成了失衡的师生比。

一个老师教一两个学生或几个老师教几个学生,这样类似于“研究生培养”模式的高师生比的结果应该不是乡村教育振兴所追求的目标。之前有位河南代表就此提出了建议:合并200名以下学生的学校,一个乡镇在合适的位置布局3 —5所400名以上学生规模的成建制小学。

根据之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以小学为例:城市小学的师生比是1:19;县城小学的师生比是1:21;农村小学的师生比是1:23。这是国家层面的一个师生比的标准,具体在实施时要视实际情况而定。

尽管现阶段我国省市县三级教师编制数量已经达到国家标准,但教师编制结构性矛盾仍很突出,主要体现在区域性方面。尽管如此,乡村学校的教师编制已经逐渐饱和甚至出现过剩也就是严重超编,之前有位代表建议降低中小学教师配备师生比,实行小班化教学。

撤并乡村小规模学校或教学点似乎已经是摆在面前不得不解决的大问题了,但如果真的撤并了,那有些学生也就随之面临着上学路途遥远的问题了,这会与之前国家层面的“解决上学难的问题,要让孩子们在家门口上学”的宗旨相违背了,也并非是乡村教育振兴计划所想要达到的效果。

也许正是因为如此,教育部2024年明确将会进一步强化乡村小规模学校或教学点的建设力度。乡村学校的师生比已严重失衡,撤并学校还是分流教师?不过,国家层面最近又有了新规定,2月3日发布的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稳慎优化农村中小学校,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