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大事件

最高法:银行“以贷收费”等变相提高融资利率问题仍未根治

最高法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银行“以贷收费”等变相提高民营企业融资利率等现象还未得到根本治理。

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年度报告(2025)。报告显示,2025年全国法院共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679.1万件,同比增长22.0%;审结653.6万件,同比增长18.9%;案件调解、撤诉率42.33%;一审案件上诉率2.88%,同比下降19.5%;申诉申请再审率0.46%,同比下降37%,申请执行率38.58%,同比下降8.56%。

报告指出,从全国法院整体情况看,除案件质量和办案效果提高外,审判效率也呈现出稳步提升态势,审限内结案率96.28%,案件平均审理时间48天,同比下降7.69%。数据表明,民商事案件办理“定分更要止争”效果更加明显,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认可度明显提升。

报告同时表示,随着经济发展持续向新向好,市场主体投资融资、贸易往来等交易活动日益活跃,民商事纠纷案件相应呈现出新领域新类型案件增多、涉及当事人众多、交易结构复杂等突出特点,案件审理涉及的法律部门众多、审理难度加大,对法官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体系化适用法律、实质性化解纠纷等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前述报告专门提及了有关民营企业融资司法政策的落实情况。报告指出,解决融资问题是保证民营企业“稳生存”“谋发展”的基础支撑,是激发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关键举措。人民法院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宗旨,聚焦执法办案和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并举,依法助力民营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助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在助力解决融资难方面,一方面,人民法院根据民法典关于功能担保的规定,依法支持民营企业依托供应链产业链拓展新的融资担保方式,依法确认非典型担保的法律效力。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法院受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10.4万件,同比增长9.4%,在金融类案件中占比3.0%;审结10.2万件,同比增长8.7%。

另一方面,各地法院继续探索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等相关工作机制,与有关方面共同维护好企业信用相关信息,便利企业获得信贷。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某银行诉港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典型案例,认定借款人仅迟延2天支付利息且后续足额履行还款义务的,属于显著轻微违约,且在有多份人保和物保的情形下,银行直接宣布贷款提前到期,有违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判决驳回银行主张贷款提前到期的诉讼请求。

在助力解决融资贵方面,各级人民法院注重严格落实国家各项金融管理政策,依法规范金融机构利息收取,降低融资成本。报告显示,2025年全国法院受理金融类合同纠纷236.2万件,同比增长38.7%,在全部金融类案件中占比67.3%;审结231.3万件,同比增长36.8%。

报告指出,从案件审理情况看,银行“以贷收费”等变相提高融资利率,以及金融机构违规向市场主体收取其他费用、变相增加隐形融资成本等现象还未得到根本治理。

比如,为更好规范引领金融机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某银行与某地产开发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典型案例,银行在发放3.5亿贷款前,向企业收取1000万元“融资承诺费”,却未提供任何相对应的服务。人民法院认定银行违反金融服务收费公开透明、质价相符原则,在收取贷款利息之外,超出金融监管规定准许的收费范围,不当增加了借款人的融资成本,按照“砍头息”的裁判规则,将该“融资承诺费”在借款本金中予以扣除。

今日新动态

1.重磅!上海发布楼市沪七条

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月25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

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

服务宜居安居,促进职住平衡,聚焦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通知》明确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

一是缩短非沪籍居民购买外环内住房所需缴纳社保或个税年限。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内住房的,购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二是符合条件非沪籍居民可在外环内增购1套住房。对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可在外环内增购1套住房。

三是符合条件的持《上海市居住证》群体可在本市购买住房。对持《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的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无需提供缴纳社保或个税证明。

按照上述规定,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外购买住房不限套数,在外环内限购1套住房;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在外环内限购2套住房。持《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的,在全市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关于住房限购政策相关业务,可拨打房地产交易行业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发挥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作用,满足缴存人在不同阶段的宜居安居需求,《通知》规定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一是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将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160万元提高至240万元,叠加多子女家庭和购买绿色建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政策(最高上浮35%),本市公积金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可达到324万元。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也相应予以提高。

二是优化贷款套数认定。对于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本市缴存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当前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本市再次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三是扩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范围。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适用范围从购买首套住房拓展至购买第二套住房。即对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在本市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关业务,可查询上海住房公积金官网或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具体咨询。

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

支持居民置换改善需求,《通知》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购买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即对购房人于未成年时(或于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前)已与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拥有住房的,在本市新购或置换住房后,该住房仍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除上述共同拥有住房外),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购房人家庭住房情况发生变化,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信息申报、认定,从税务机关重新认定之次月起调整纳税,并退还所属期在2026年1月1日以后多缴纳的税款。

关于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相关业务,可拨打税务咨询热线“12366”具体咨询。

2.上海市公安局公开招聘1100名辅警,即日起可报名

上海市公安局介绍,即日起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1100名。其中,勤务辅警1005名、文职辅警95名。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2026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不含高校集体户口及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户口)均可报名(具体条件详见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安辅警的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上海公安机关辅警招聘简章》,即日起可通过“上海公安机关辅警招聘考试专题网站”(https://www.shacs.gov.cn/Link/202602.htm)进行查询。招考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自行登录上述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2月24日10:00至2月28日17:00。

辅警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考试(含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流程。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面试时所有考生需同步进行体能测试。考生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后,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经公示后予以正式聘用。

勤务辅警和文职辅警职责不同、身份相同。其中,勤务辅警主要依法协助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文职辅警主要依法协助人民警察开展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欢迎有志加入上海公安辅警队伍的考生积极报考。

聚焦热新闻

1.官方再通报“15岁女孩被当街暴打”:涉事夫妻被批捕

2月24日,河南平顶山郏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刘某飞等涉嫌寻衅滋事案件情况的通报”:

2026年2月19日晚,郏县茨芭镇卫生院门口路段发生一起因二轮电动车相撞引发的寻衅滋事、殴打他人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省、市、县高度重视,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全力侦办,现将案件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2026年2月19日19时40分,丁某乐(女,15岁)与其弟丁某洛(男,12岁)骑二轮电动车到茨芭镇东坡东路一零食店购买零食,途中与骑二轮电动车的杨某(女,65岁)碰撞,双方发生口角。杨某电话联系其子刘某飞前来现场。19时45分,刘某飞与妻子韩某娜到达现场后,误认为在场人员郭某(女,27岁)、张某凡(女,38岁)、薛某源(男,15岁)辱骂其母,遂对三人进行殴打。发现打错人后,又对丁某乐进行殴打。19时48分,郏县茨芭派出所接派警后,迅速出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将刘某飞和韩某娜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事发后,受害者被送往郏县中医院就诊。2月22日,丁某乐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目前正在接受治疗,伤情稳定;薛某源经门诊诊治无需住院于2月20日离院;郭某、张某凡经住院治疗于2月23日出院。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飞,男,42岁,郏县茨芭镇刘村人,个体工商业者;韩某娜,女,42岁,郏县茨芭镇刘村人,无业。2月21日,郏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刘某飞、韩某娜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月24日,郏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刘某飞、韩某娜批准逮捕。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零容忍,对侵害未成年人、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惩治,绝不姑息。真诚感谢媒体和网民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2.杨某(男,46岁)被抓获,移交上海警方!严重侵害隐私....

“私家侦探”这个职业

大家是不是经常在破案类影视剧中见到?

不过在我国的行业类目中

这一职业其实并不存在!

但偏偏有人打着侦探旗号

走歪路子挣钱……

春节期间

山西警方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杨某

经查,杨某(男,46岁,襄汾县汾城镇人)于2025年12月在上海市以“私家侦探”为幌子,通过跟踪、偷拍、非法安装定位设备等方式,非法获取、窃取公民个人信息,严重侵害公民隐私安全,扰乱社会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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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

已依法移交上海警方

那么“私家侦探”服务合法吗?

记者在网络平台搜索发现

不少帖子打着“私家侦探”的旗号招揽生意

声称可以“全国寻人找人、私人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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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有数家“调查取证咨询服务”公司,详情页显示可以提供“离婚取证”“调查外遇”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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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联系了其中一家,对方表示可以提供跟踪、拍照、调查个人信息等服务。

调查公司工作人员:通过跟踪你老婆,看你老婆的行踪动向,看她有没有跟他接触,再去想办法去挖这个男的信息。

记者:我给到你这个男方的手机号,你就可以知道他是谁,对吧?

调查公司工作人员:对啊,我就可以找到他人,费用的话,我们是一个星期2万,但是你这个一个星期肯定是做不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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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家调查公司

也可以提供

跟踪、调取银行卡流水等服务

他们可以按一天3500元收费

也可以用15万元打包价查清所有信息

调查公司工作人员:你给我15万,我给你全包办,流水、房产什么的清清楚楚,但是你要给我她的身份证、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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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人士表示

我国的行业类目中并不存在“私家侦探”

以“私家侦探”为名

招揽生意的个人和公司

可能不具备调查取证权

而所谓的“私家侦探”在调查取证过程中

可能涉嫌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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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裕斌律师:他向雇主出售轨迹类的信息或者住址类的信息超过50条,就可以构成犯罪了,或者说他向雇主出售这些轨迹住址信息,雇主用于犯罪活动了,也是可以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就对数量和金额没有要求;还有一种就是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所获得的收益,也叫违法所得,超过了5000元也可以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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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

日前,记者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获悉了这样一起案件

因为怀疑丈夫出轨

上海一女子找人安装GPS

进行“私家调查”

最终却逾越了法律的红线

2024年11月,陈女士陷入了婚姻危机,她怀疑丈夫王先生婚内出轨,对象是王先生公司员工刘小姐。据了解,这位刘小姐和陈女士是闺蜜,甚至在刘小姐找不到工作时,陈女士介绍她到丈夫的公司上班。陈女士发现刘小姐和王先生关系渐渐暧昧后,对好朋友丁先生倾诉了此事,丁先生听闻十分气愤,便想帮助陈女士抓到王先生和刘小姐出轨的证据。

由于丁先生和钱某多年前一起经营过网吧,知道钱某对电子设备方面颇有研究,便委托他帮忙安装GPS定位器,用于追踪王先生和刘小姐的行踪,并支付钱某9000元费用。随后,钱某将从网上购买的GPS磁吸定位器安装在了刘小姐车上。有时,丁先生会开车带上钱某一起到定位现场,想要拍一些王先生和刘小姐在一起约会的照片。每次刘小姐的定位显示从家离开后,丁先生都会开车跟上,但连续两个月并没有发现异常。直到2025年1月,安装在刘小姐车上的GPS定位器没电了,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2025年9月,陈女士从他人口中得知王先生将携家属参加10月举行的一场朋友婚礼,便猜测王先生会带刘小姐参加,于是她再次委托钱某给刘小姐的车安装GPS定位器。没多久,刘小姐察觉自己似乎被人跟踪,在例行检查车辆时发现了GPS定位器。拆除定位器后,为了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刘小姐在自家车库内安装了监控。2025年10月16日,钱某发现GPS出现故障,遂前往刘小姐家车库进行更换,结果被刘小姐当场发现并报警。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钱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提供他人行踪轨迹信息,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其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钱某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千元。丁先生和陈女士均已另案处理。

技术手段不该成为调查私生活的工具

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非法获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都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不偷手机,只偷SIM卡!专为境外诈骗团伙“搭桥”浦东警方捣毁一盗窃手机卡团伙

手机突然停机,充值后仍无法使用,赶到营业厅却被告知自己的号码可能涉嫌诈骗!近期,浦东警方成功捣毁一个专偷手机SIM卡、为境外诈骗团伙提供通讯支撑的犯罪团伙,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

2026年1月21日,浦东公安分局上钢新村派出所接到辖区某移动营业厅工作人员报警称,有市民手机SIM卡疑似被人调包,且存在涉诈风险。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只见当事人杨大爷正紧紧攥着手机,满脸焦急地向工作人员询问“手机好好的怎么突然就停机了?家里人都联系不上我了!”

营业厅工作人员向民警反映,杨大爷的SIM卡确实被人给调包了,且近期已有多名客户反映类似遭遇,这些被调包的手机卡均被系统标记为“涉诈风险号码”。接连出现的异常警情,引起了警方的重视,上钢新村派出所当即会同分局刑侦支队成立专案组,以杨大爷的遭遇为突破口,全面展开案件侦查工作。 “您想想,最近手机有没有借过人,或长时间脱离自己视线的情况?”在专案组民警周卫和宣必成的引导下,杨大爷慢慢回忆起关键细节。1月19日,他在辖区某洗浴中心休息时,曾将手机随手放在茶几上,中途睡着过一阵子。由于杨大爷年纪大了,手机平时仅用于接听家人电话,使用频率较低,直到三天后想给家人打电话时,才发现手机已停机,可充值后仍无法正常使用,这才急忙赶到营业厅查询,最终得知SIM卡被人调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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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一线索,民警调取了该洗浴中心公共视频,发现休息室内有两名男子形迹可疑。专案组顺线追踪,迅速锁定一个以李某为首的4人团伙,并于1月21日将4人全部抓获。

经查,该团伙长期在洗浴中心、公园、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流窜,累计实施盗窃30余次,作案目标明确,“只偷SIM卡,不偷手机。”调查发现,四人受境外诈骗团伙指使,以每小时1000元的价格“牵线搭桥”,为诈骗分子隔空转接电话。作案时,他们将盗来的SIM卡插入自身手机,按境外团伙提供的通讯录拨打电话,目标多为曾在培训机构有消费记录的学员,骗子瞄准这类人群,利用其“培训退费”“课程升级”的心理需求,实施精准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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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团伙作案手段隐蔽,拨打电话时,会用另一部手机通过小众软件与境外团伙语音连线,让骗子隔空与受害人对话,实施诈骗,自身充当“通讯中介”。此外,他们还形成“循环利用”模式,盗来的SIM卡一旦被封或欠费,便再次实施盗窃并将废弃SIM卡替换进新的目标手机,混淆痕迹、增加追查难度。目前,李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均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浦东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在公共场所务必妥善看管手机,避免随意放置;如发现手机突然停机、欠费等无法拨打电话的情况,请第一时间至就近营业厅核查,必要时报警处理。

来源 | 新闻坊、新民晚报、上海发布

编辑 | 李婉怡

责编 | 陆慧

上海法治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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