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宇树科技遭遇的专利诉讼案迎来最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不仅驳回原告露韦美公司全部上诉,更在判决中罕见痛批起诉方“精心算计、反复无常”,指其诉讼行权行为有违诚信原则。而就在本月初,该系列案件已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杭州中院同样驳回侵权指控,并认定起诉方构成恶意诉讼。
此次涉案的专利名为“一种电子狗”,定位于家庭智能机器人设备。该专利最早由浙江建林电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申请,2025年1月转让给杭州连好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同年6月25日再度易手,转入露韦美公司名下。
值得一提的是,露韦美公司6月25日才获得专利权,7月1日即向宇树科技发起诉讼,指控宇树科技生产的机器狗Go2侵害了涉案电子狗发明专利。
然而,这家公司经营范围仅为预包装食品和日用百货,从未实际制造或销售过任何专利产品。这也是最高法认定露韦美诉求不合理的关键所在。
当然,露韦美指控宇树机器狗Go2侵权的理由也颇为牵强。其主张Go2的油漆涂装、外置衣物、手提带可随环境变色,与专利中“可变色的仿生毛皮”构成等同;Go2的足端力传感器和激光雷达,也分别与专利的“液位传感器”和“气体传感器”构成等同。
但法院均未采信这一说法。最高法认为,仿生毛皮旨在提升电子狗的拟真度,而机器狗的涂装和外设与之存在本质区别。
更重要的是,专利的液位传感器用于监测积水告警,但Go2使用手册明确警示不得在有水环境运行;气体传感器用于识别主人身份和检测有害气体,而Go2的激光雷达则负责三维感知与避障。
法院认定,二者在技术手段、功能及效果上均存在明显差异。
让高院严厉地给出“既精心算计又反复无常”措辞的关键,是露韦美主张的索赔金额。一审索赔500元,二审陡然飙升至8000万元,询问结束次日又骤降至500元。
这并不是露韦美公司相关人员缺乏法律知识导致的结果。最高法发现,原告及相关曾提起的20余起侵权诉讼,结果无一胜诉,说明对方非常清楚相关条款。尤其是在相关诉讼请求明显不会得到支持的情况下,若索赔金额越高,则所付出的诉讼成本越大。
因此,原告诉讼目的并非为了制止侵权,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而意在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向宇树科技施压,以获取非正当利益。
此前,杭州中院也指出,露韦美选择在宇树科技IPO上市辅导期间提起本案诉讼,并申请现场调查、证据保全,企图通过专利侵权诉讼对宇树科技施加不利影响。
不过,最高院的最终裁定并没有给露韦美对宇树的专利侵权诉讼画上句号。目前,他们已经向宇树科技发起的第三起专利侵权诉讼,预计将于今年5月初开庭,目前已收到开庭传票。
据悉,为彻底摆脱诉讼纠缠,宇树科技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涉案专利无效宣告申请。若专利被认定无效,露韦美将丧失继续起诉的权利。该审查程序通常耗时6个月左右,预计将于2026年4月得出审查结论。
文 | 刘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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