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史某某因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被刑拘,后被取保候审。2024年12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孟秀律师以‘拆解证据链、夯实无罪辩解’为核心,分阶段推进辩护工作,最终检察机关对史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阅卷锁定矛盾点
2023年9月,务工人员史某某因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当日变更为取保候审,2024年12月被检察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此为团伙盗油案件,史某某受雇佣负责看护场地。2024年12月,公安机关将包括史某某在内的7人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一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孟秀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进行阅卷工作。她逐页梳理23份证据材料,发现核心矛盾点。同案犯对是否向史某某告知‘看场地实为盗油’的供述不一致,且现场勘查笔录显示史某某活动轨迹仅在场地外围,未接触核心区域。律师将这些矛盾点整理成《证据矛盾清单》,明确辩护核心为‘史某某主观明知的证据链断裂’。
会见固定无罪辩解
首次会见史某某时,他因被羁押情绪紧张,仅反复辩解自己不知是偷油。孟秀律师通过‘场景还原式提问’引导其回忆细节,如雇主沟通原话、到场地时所见物品、工作期间交流情况等。律师将这些细节整理为《会见笔录》,让史某某签字确认,固定其无罪辩解依据。
提交辩护意见论证
孟秀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关于史某某不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辩护意见》,并附上证据支撑。以同案犯供述矛盾性论证‘史某某被明确告知盗油事实’的证据不唯一;以通讯和转账记录论证其未参与盗油团伙核心协作;引用《刑事诉讼法》证明标准,指出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史某某误以为是普通场地看护’的合理怀疑。
跟进补充侦查强化
检察机关2025年5月退回补充侦查,孟秀律师第一时间联系侦查机关了解补侦方向。6月补查重报后,律师审查新证据,发现未实质补充史某某‘明知盗油’的证据。律师随即申请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结合相关规则强调补侦后仍无直接证据证明史某某对盗油行为的认知,不符合起诉条件,还附上类案检索报告增强辩护意见说服力。
案件终获不起诉结果
检察机关经审查及补充侦查后,认为史某某‘主观明知他人实施打孔盗油犯罪行为而提供帮助’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最终依照相关规定对史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案件中扣押的违法所得被依法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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