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顾元森)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因装修工程款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作出终审判决,章某因讨要装修工程款无果,到业主陆某经营的口腔诊所内,向陆某泼洒汽油并点燃,致其体表面积33.56%烧伤,构成重伤二级。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章某无期徒刑,并赔偿43.7万元。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判处章某有期徒刑15年。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24年4月,满洲里市居民陆某将自家房屋拆墙工程交给章某施工,并将家门钥匙交给章某,但双方未就具体价款、所尽义务及何时开工等事项达成书面协议。章某领人入场进行了拆墙施工。陆某到场后,见施工未对家中地板采取保护措施,便叫停了施工,让章某将工程垃圾清除,后又发现章某的施工对承重墙体有所损坏,便没有再将剩余工程交给章某。章某就已发生的装修费用明细及总价款通过微信发给陆某,并先后数次找陆某要求支付费用,陆某未就已施工工程的价款、造成的损失等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也未支付相关费用。

2024年12月30日,章某来到满洲里市某小区陆某口腔诊所再次索要施工价款,与陆某发生争吵后,章某离开诊所。当天下午,章某携带装满汽油的矿泉水瓶返回诊所,趁陆某治疗患者没防备的时候,将汽油浇向陆某并用打火机点燃了汽油,导致陆某头面部、颈部、胸背部等多处烧伤,章某自己也被烧伤。案发后,章某在诊所后门被其他在场的人控制,之后被民警抓获。经鉴定,陆某烧伤体表面积33.56%,构成重伤二级。陆某三次住院,医疗费达42万多元。

2025年11月18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章某系杀人犯罪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章某在诊所工作时间,多人在场的情况下,不计后果,实施浇汽油、放火杀人行为,作案手段较残忍,造成陆某严重烧伤,其行为危及在场多名工作人员、患者的人身安全和场所的财产安全,危害性大,应予严惩。对于章某辩护律师提出被害人陆某具有严重过错的意见,法院认为,章某在取得陆某交付的钥匙后,入场进行了拆除墙体等工作,并实际产生了相关的费用,陆某在叫停章某的装修后,将后续装修工作交由他人的装修公司完成,但对于章某所提支付费用一事,历经数月直到年底,既不提出结算意见和方案,又不支付相关费用,系导致本案发生的原因,因此在引发本案的原因上,陆某负有一定责任,但章某的犯罪行为,系其采取极端行为所致,不应认定陆某在章某的犯罪中具有严重过错。法院一审判处章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陆某经济损失43万多元。

一审宣判后,章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期间章某及亲属积极赔偿陆某的损失,取得了陆某的谅解。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综合考量案件起因、犯罪未遂、赔偿谅解等情节,于今年2月作出二审判决,改判章某有期徒刑15年,该判决为终审判决。(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