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城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亲属间的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法理情相融,促使双方当事人从针锋相对走向握手言和,既维护了公平正义,又守护了亲情温暖,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我怎么样都不可能和他和解的了,他这样做太不地道了。”
“法官你看他,原本我也没想着打官司,毕竟大家是亲人,我也不是非要争点什么,可他根本不想解决问题,不讲道理!”
还没走进法庭,就听见了纠纷双方互不相让、针尖对麦芒的话语,很难想象他们竟是亲叔伯兄弟关系。
据悉,二人在多年前共同取得一宗回迁地块,并于2020年11月签订《兄弟回迁地房屋座向协议书》,约定各人占用地块63.15㎡,左边由被告获得,右边由原告获得,且原告向被告支付了购买回迁地款项76702.5元。但在原告拟在该地块建房时,被告多次无理由阻挠施工,几经交涉无果,原告一怒之下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协议,被告向原告退还回迁地购买款及资金占用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敏锐地察觉到,双方虽言辞激烈, 但话里话外还是在意彼此亲属关系。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法官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从法理情多个角度出发,以案结事了、家和万事兴为目的,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法官一方面向双方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法规,让他们明白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从亲情的角度出发,引导他们回忆往昔兄弟情谊,劝说他们珍惜亲情,不要因为一时的矛盾而伤了和气。经过耐心劝导,双方心中的“赌气”成分逐渐溶解,开始放下成见,表达真实想法,并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调的是矛盾纠纷,解的是民意民心。下一步,云城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把调解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全过程,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在法理与情理中寻求矛盾纠纷的“最优解”,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供稿:云城法院
编排、一审:叶佩琳
二审:朱峰立
三审:李秋海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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