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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一、案情介绍

老孙与妻子周某育有一子一女。

二人在北京市大兴区拥有一处宅院,系夫妻共同财产。

2017年该区域拆迁,为最大化获取安置房指标,老孙申请“分院”:

将原宅院一分为二;

老孙与儿子小孙分别作为两个院落的“产权人”,与甲公司签订拆迁协议;

最终选购4套安置房,其中2套登记在老孙名下,2套登记在小孙名下。

2022年老孙去世,未留遗嘱。

女儿主张:所有4套房均属父母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遗产分割。

儿子辩称:自己名下的2套房是因“背户”多争取的利益,应归自己所有。

母亲周某现与儿子一家共同生活,支持儿子主张。

二、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

✅ 4套安置房全部纳入析产继承范围;

✅ 以儿子名义签约的2套房中,1套归儿子家庭所有,另1套归母亲;

✅ 以父亲名义签约的2套房中,1套归母亲,1套归女儿;

✅ 女儿向儿子支付20万元、向母亲支付6万元折价款(因面积差补偿);

✅ 明确:拆迁中“分户”是为了多拿房,新增利益由父亲与儿子按贡献各占50%。

三、法院说理要点

1. “背户”不等于放弃家庭共有权益

拆迁实践中,常由部分成员代表全家签约;

不能仅因合同签在某人名下,就认定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尤其当分户目的是“多拿房”,更应审查真实权属。

2. 新增拆迁利益按贡献分割

因儿子参与分户,多获得:选房指标、补偿款、奖励等;

法院认定:该部分新增利益,父亲与儿子各占50%;

其余基础拆迁利益,仍属父母夫妻共同财产。

3. 继承前先析产,配偶优先保障

先将母亲周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份额(50%)及继承份额析出;

结合居住现状、房屋面积、产权完整性,合理分配四套房;

避免“一刀切均分”导致居住困难。

4. 折价补偿解决面积不均

四套房面积不一,无法完全均分;

通过现金补偿平衡各方权益,实现“房尽其用、人得其所”。

四、胜诉办案心得

本案胜诉关键在于:

打破“合同签谁名归谁”的误区:强调拆迁分户是策略性安排,非真实权属分割;

量化“背户贡献”:精准计算因儿子参与而多获得的指标与补偿,主张共享;

突出母亲居住需求:结合其年迈、与儿子同住的事实,争取两套房屋保障;

接受灵活分配方案:不执着于“必须分到某套房”,而是通过“要房+折价”实现利益最大化。

重要提醒:

⚠️ 拆迁时让子女“背户”拿房,务必留存家庭内部约定,避免日后争议;

⚠️ 没有遗嘱≠房产自动归签约人,法院会穿透合同看实质;

律师介绍:靳双权律师,北京东卫律所房产事业部主管,曾兼任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主管房地产法律研究整理工作。精通房地产交易涉及的权属、监管、贷款、过户、交房等各个环节的法律问题。擅长处理商品房、房改房、军产房,央产房,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等在买卖、借名、继承、分割、析产、拆迁过程中涉及的疑难复杂房地产诉讼案件。

靳律师为链家房地产经纪公司起草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已被北京二手房市场上的中介公司广泛采用,目前,北京二手房市场上使用的合同大部分出自靳律师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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