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网友发帖吐槽,加完油才反应过来,自己进的根本不是中国石化,而是 “中园石化”。

光听名字就透着不对劲,再看招牌更是让人犯晕 —— 同样的红底白字,中文就差了一个 “园” 字,英文标 “SNOPEC” 比正牌的 “SINOPEC” 只少了一个字母 I,颜色、字体、整体布局几乎一模一样,不凑到跟前逐字核对,真的很容易看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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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哪里是什么无心的巧合,明摆着就是冲着蹭名牌、误导消费者来的 “搭便车” 操作,在法律上早就踩了侵权的红线。

这种看似玩文字游戏的操作,直接触碰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公众混淆的,就属于商标侵权行为。更何况中国石化的 “中国石化”“SINOPEC” 商标,是经过长期使用、公众熟知的驰名商标,法律的保护范围和力度都更宽。

中园石化” 不管是中文名称还是英文标识,从字形、读音到整体视觉效果,都和正牌商标高度近似,摆明了就是做了个 “视觉陷阱”,专门抓消费者加油时不会逐字细看的习惯,这种行为恰恰是法律明确禁止的。

除了商标侵权,这种刻意照搬正牌招牌设计、玩文字擦边球的行为,也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禁止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哪怕 “中园石化” 真的注册了对应的公司名称,用这种高度雷同的门头设计和名称做经营宣传,也早就越过了正当经营的边界。

很多人最关心的,要是真的没看清被误导加了油,该怎么维权。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受法律明确保护,遇到这种情况,完全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要求对这种仿冒误导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要是加的油存在质量问题,或是价格存在欺诈,还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欺诈赔偿,要求退一赔三。

还有不少人疑惑,难道注册了公司名,还不能用吗?这里要掰明白一个很多 “李鬼” 钻的空子,公司注册名是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的,只要符合注册规则、不与同区域同行业企业重名,就能通过审核,但商标专用权需要单独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公司注册名和商标名本来就不需要完全一致。

很多仿冒商家就是故意注册一个近似的公司名,再打着 “我用的就是自己注册的公司名” 的旗号做仿冒招牌,可法律判断是否侵权,看的从来不是你注册了什么名字,而是你在实际经营中怎么用这个名字,会不会误导消费者。

说到底,这种一字之差的仿冒套路,伤害的不仅是正牌企业的品牌信誉,更是普通消费者的切身权益。监管部门该及时出手严查,不能让这种投机取巧的 “李鬼” 乱象,把混淆误导的代价全甩给消费者和正牌企业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