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鲜红的锦旗,承载着当事人的真挚谢意;一场长达六年的家庭纠纷,在司法温情中终得化解。今日肃宁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历时多年涉及抚养费纠纷、探视权纠纷案件,不仅解开了当事人多年的心结,更让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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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张某与宋某离婚纠纷一案,经肃宁法院审理判决:婚生子张某一随张某生活,宋某每年给付抚养费4500元。判决生效后,宋某只给付了2021年、2022年的抚养费,随着张某一逐渐长大,生活、教育等各项开支不断增加,张某独自承担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张某于2026年2月底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和传统调查,未能发现宋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执行法官基于对涉民生案件的审慎处置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综合考量,决定优先尝试通过调解、劝导的方式促使宋某主动履行义务。第一次见到宋某的时候,宋某情绪非常激动,经过近半小时的沟通劝导,执行法官了解到:宋某在给付了2022年的抚养费后,张某不按约定让宋某看望张某一,所以宋某就不再给付抚养费。宋某不是不给抚养费,也有能力给抚养费,就是想探视孩子。执行法官立即同张某进行协商,促使双方达成一致,三天后在法院会面。3月24日,双方按照约定来到法院进行探视并给予抚养费用,张某当庭表示宋某是孩子的亲人,今后可以定期看望孩子,至此该案顺利结案。

“探视权”“抚养费”“抚养权”并不仅仅是冰冷的字眼,两头拴着的是为人父母沉甸甸的责任,承载着的是子女对亲情的期盼与生活保障,它们更像是亲情的缓冲带,是让爱延续的另一种方式。

下一步,肃宁法院将始终秉持“既要维护法律权威,也要兼顾司法温情”的理念,持续关注未成年保护与涉民生案件执行,以法律之刚守护公平正义,以释法之柔化解矛盾坚冰,切实维护好每一个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爱与责任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

责编:白俊宝
监制:殷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