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收到了,东西也清点好了,这事彻底了了。”近日,在禹城市人民法院安仁法庭,一起矛盾激烈的离婚后财产纠纷,在法官主持下完成现场交接。女方当场将21万元彩礼款转入男方账户,男方将冰箱、洗衣机等陪嫁物品如数交还,本案实现了“调解即履行、案结即事了”的效果。

案情缘起

原、被告于2024年12月底登记结婚,婚后因性格不合等因素,共同生活不足半年便感情破裂并分居。后女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男方虽同意,但双方就高达二十余万元的彩礼是否返还、如何返还问题争执不下,矛盾尖锐,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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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调解

“一纸判决可以划分权利,却未必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还可能留下执行隐患,引发新的矛盾。”承办法官李功立认为。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法庭确立了“调解优先、随案履行”的工作思路,将工作重心前移。

在调解中,法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向双方明晰“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情形下处理彩礼问题的法律原则,引导双方理性权衡,算好“法律账”“经济账”和“时间账”。通过帮助当事人核算可能发生的执行成本、时间损耗,双方情绪逐渐缓和,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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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案执行

为防止再生执行争议,承办法官积极协调双方确定具体的履行时间、地点,并提前安排法庭干警做好现场组织与安全保障。2月28日,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在安仁法庭完成彩礼与陪嫁品的清点交接,纠纷一次性实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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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践行

这起案件是禹城法院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积极探索“随案执行”机制的生动缩影。将执行督促环节嵌入审判流程,推动当事人在调解后主动履行,不仅从根源上避免了后续执行程序,杜绝了“案生案”的可能,也切实减轻了群众诉累,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来源:禹城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