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誉)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减少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近日,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通过先行调解机制,促成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实现纠纷化解与企业纾困双赢。

本案中,吉林某公司承建白山某公司相关工程,工程竣工交付后,白山某公司因资金周转问题尚欠吉林某公司部分工程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吉林某公司诉至法院,希望通过司法途径追回欠款。法院立案后,考虑到该案是涉企纠纷,为避免增加当事人诉累、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邀请经验丰富的法律援助律师参与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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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初期,双方在对账过程中存在分歧,情绪激烈。为打破僵局,承办法官与法律援助律师分工协作,一方面耐心安抚双方情绪,引导双方摒弃对抗思维,理性看待纠纷;另一方面针对案件争议焦点,组织双方开展了三次细致对账,逐笔核对工程款项,梳理争议症结,积极寻找利益平衡点。经过多轮沟通协商,最终双方放下分歧,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白山某公司分期履行欠款,既保障了吉林某公司的合法债权,也为白山某公司缓解了资金压力,避免其因诉讼陷入经营困境。

此次纠纷的顺利化解,是江源区法院深化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践行护企安商理念的生动实践。江源区法院始终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以先行调解为抓手,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的影响,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司法温度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