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梁耀华)4月9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5起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涉及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进货查验缺失、超范围经营、使用过期原料以及虚假宣传等多类违法行为。
[无健康证明上岗]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是网络餐饮的第一道防线,但太原市小店区某餐饮店却安排多名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餐食制作。今年3月9日,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外卖平台线下经营者进行实地核查时发现该问题,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作出警告处罚。
[进货查验缺失]进货查验是网络餐饮源头管控的核心环节,但迎泽区某餐饮店因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及相关证明文件被处罚。去年8月5日,迎泽区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无法提供肉类食材的购进票据、供货商资质及产品检验报告,执法人员当场责令限期改正;9月24日复查时,该店仍无法提供食用油类食材的相关合规证明,拒不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超范围经营冷食]今年3月19日,杏花岭区市场监管局通过“线上监测+线下核查”联动模式发现,太原市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线上平台超范围经营冷食类食品。经查,该公司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包含冷食类食品制售项目,且不具备专用加工环境及设备,存在微生物污染风险。该行为违反《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杏花岭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
[使用过期原料]今年2月28日,清徐县市场监管局对县城网络餐饮经营户进行监督检查时,在某麻辣烫店查获多根超过保质期的品牌烧烤肠。该产品生产日期为2025年4月6日,保质期120天,已过期半年。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扣押涉案过期食品并立案调查。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清徐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作出警告、没收违法食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虚假宣传“牛肉”]今年1月5日,娄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某小吃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店在外卖平台上架的“牛肉小串”,实际使用原料为不含牛肉成分的牛肉风味肉制品。商品名称虚假标注“牛肉”,误导消费者。截至检查时已售出少量,当事人取得违法所得。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娄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无健康证、用过期原料、卖假牛肉…… 太原曝光5起网络餐饮违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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