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 通讯员 杨勤煊)虚构自己是“字节跳动”离职员工,在知名自媒体平台发布信息引流,吸引消费者购买其高价课程,被法院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赔偿5万元。这是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发布的依法惩治“内卷式”竞争典型案例中的一例。

案情显示,原告抖某公司的“字节跳动”字号经长期经营与宣传,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被告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为推广其培训课程,虚构原告离职员工身份并编造不实工作经历,在某知名自媒体平台发布引流信息,吸引消费者购买其高价课程。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侵害了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虚构其员工为原告离职员工及高薪任职经历,利用原告的市场声誉为其课程背书,误导消费者对其专业能力产生信任,属于对服务提供者资质的虚假陈述。该行为不仅损害了原告的商业信誉,也扰乱了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000元。

案件审结后,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向案涉自媒体平台发出司法建议,该平台及时复函整改并向法院给予的工作提示和建议表示感谢。

湖南高院在发布该典型案例时表示,本案是人民法院对数字经济时代“内卷式”竞争新形态的及时回应。为快速获取流量和交易机会,部分市场主体通过“虚构人设”“攀附商誉”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网络市场秩序。本案裁判不仅惩治了个案违法行为,更通过制发司法建议,推动平台强化自身责任、加强内容审核、遏制虚假信息传播,彰显了人民法院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司法担当,为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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