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当事人赵先生(化名)与妻子刘女士结婚15 年,赵先生长期从事建筑工程行业,积累了大量资产。2024 年,赵先生突然向法院起诉离婚,主张夫妻共同财产仅有一套自住房屋和少量存款,要求平均分割。

刘女士隐约知道丈夫还有其他资产,但多年来从未参与公司经营,对具体财产情况一无所知。第一次开庭时,对方律师提交的财产清单显示夫妻共同财产仅价值320 万元。刘女士意识到丈夫早已预谋转移财产,紧急委托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团队(张有为主任主办)介入调查。

办案难点(厦门本地实务难点)

1、资产隐匿手段专业:对方通过代持、公司走账、提前过户等方式隐匿资产,常规调查手段难以发现;

2、厦门不动产查询限制多:厦门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律师调查令的审查极为严格,需提供明确的房产地址才能查询,而当事人无法提供任何线索;

3、公司股权调查难度大:赵先生通过多层股权架构控制多家公司,财务账目混乱,难以核实真实盈利情况。

泽良团队办案思路

1、全维度资产排查:依托泽良团队12 年厦门家事调查经验,制定 “不动产 + 银行流水 + 公司股权 + 车辆 + 保险” 五位一体的调查方案;

2、突破厦门不动产查询壁垒:

从赵先生的银行流水中筛选出大额转账记录,锁定3 个可疑收款人;

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该3 人的不动产交易记录,顺藤摸瓜发现赵先生在厦门湖里、集美、同安分别隐匿了 3 套房产,均登记在其姐姐和朋友名下;

3、穿透式股权调查:

调取赵先生控制的5 家公司的工商档案和银行流水;

发现赵先生通过虚假交易将公司利润转移至其个人账户,累计金额达800 万元;

4、主张恶意转移财产,要求多分:根据《民法典》第1092 条规定,主张赵先生恶意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

案件结果

经泽良团队全力调查取证,最终查明并追回赵先生隐匿的夫妻共同财产价值共计2300 万元(含 3 套房产、公司股权及银行存款)。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判决:

1、准予双方离婚;

2、对赵先生隐匿的2300 万元财产,按照60%(赵女士):40%(赵先生)的比例进行分割;

3、赵先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 日内支付刘女士财产补偿款1380 万元。

核心价值

本案是厦门地区近年来涉案金额最大的隐匿财产追回案之一。泽良婚家团队凭借对厦门本地不动产、工商、银行等部门调查流程的极致熟悉,以及强大的资产调查能力,成功为当事人追回了被隐匿的绝大部分财产,并获得了60% 的超额分割比例。这一结果充分彰显了泽良婚家团队在复杂财产调查、隐匿资产追回领域的绝对专业优势和行业权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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