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雨季来临,气温升高,各地野生菌陆续上市,有毒野生菌中毒风险增加,为有效防范和减少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昭通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

一、不采不食不明菌种。广大群众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采摘、不购买、不加工、不食用不熟悉、难辨别的野生菌。

二、不信民间鉴别方法。切勿轻信“颜色鲜艳有毒”“大蒜变黑有毒”“有虫无毒”等缺乏科学依据的识别方法。

三、规范家庭加工食用。彻底炒熟煮透(沸水煮15分钟以上再烹饪),不生吃、不凉拌、不混炒,且食用野生菌时不饮酒。

四、严禁群体性聚餐加工。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医院食堂、婚丧宴请、农村集体聚餐等,一律不得加工食用野生菌(含干制品)。

五、全市餐饮服务单位需严把采购关,不买不卖不明菌类,其他可食菌类须留样备查。农(集)贸市场加强巡查,严禁有毒和不明野生菌入场销售。

六、若食用野生菌后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幻觉等症状,应立即进行催吐(神志清醒时),保留剩余菌品或照片,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昭通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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