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6日,陕西西安一家医院的骨科诊室里,一名男子带着家人挂专家号就诊。就诊过程中,家属意外发现,接诊医生正把患者亲口描述的症状逐字输入手机上的“豆包”AI软件,随后低下头,照着屏幕念出诊断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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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心寒的是,在被家属察觉后,这位医生立刻将手机藏到桌子下面,试图继续偷偷操作。家属当场情绪激动:“我们花钱挂的是专家号,不是来当AI的测试样本,以后还怎么敢来这家医院?”

事件发酵后,“医生坐诊照搬AI”的话题迅速点燃公众焦虑。表面上看,这似乎只是一个医生偷懒的个案,但当你认真审视“藏在桌下”这个动作、审视一张专家号背后的医疗契约时,会发现它踩中的远不只是职业操守的底线,更是一系列清晰而刚性的法律红线。同时,它也在每个人心里投下一个巨大的疑问:当AI侵入诊室,我们究竟该如何守住诊疗安全与信任的边界?

一、事件还原:桌下的手机与被“转包”的专家号

综合家属的陈述和网络信息,我们可以梳理出当天诊室里发生的几个关键画面:家属挂的是专家号,带着明确的信任和期待走进诊室;医生没有进行针对性的体格检查,也没有根据自身经验展开追问,而是频繁低头看手机;细看之下,手机界面竟是“豆包”对话框,刚刚家属所描述的症状被原封不动地输入进去;然后医生几乎照着AI生成的内容,把诊断“念”了出来;被发现后,手机迅速被藏到桌下。

“藏”这个动作极其重要。它说明医生很清楚自己的行为见不得光,知道让患者看到自己在用通用AI替代诊断会引发质疑,却仍然选择继续。这里面已经不只是诊疗是否严谨的问题,而是呈现出一种主观上的侥幸与敷衍。对家属来说,那一瞬间被摧毁的,除了对眼前这名医生的信任,还有对整个医院甚至对医疗系统严肃性的安全感。“不敢再去这家医院”——家属这句话背后,是一种深层次的信任断裂。

二、为什么这是严重违规?法条红线一目了然

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医生参考一下AI,就像查资料一样,至于那么严重吗?这一次,答案确实是“至于”,因为医生已经越过了“辅助”和“替代”的法定边界。

首先,医师接诊前需进行实名认证,确保由本人提供诊疗服务。其他人员、人工智能软件等不得冒用、替代医师本人提供诊疗服务。同时,还强调“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这些条文指向同一个核心原则:诊断决策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执业资质的自然人医师,AI无论如何都不能代行诊断权。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这里的“亲自诊查”不是形式上坐在诊室里就可以,而是要求医师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结合视触叩听等体格检查,对患者进行独立评估。西安这位医生没有查体、没有针对性问诊、没有结合自身临床经验进行任何分析,直接把症状输入AI,再念出AI给出的模板化答案,实际上已经架空了“亲自诊查”的法律要求。

再往下看,如果这种行为造成患者损害,还可能触及民事和行政责任。根据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把AI输出内容直接当作诊断依据,而省略了基本的查体和独立思考,很难被认为尽到了“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注意义务”。即便尚未发生实际损害,仅就该医生的敷衍行为本身,患者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医生可能面临警告、暂停执业甚至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更隐蔽的一层问题是知情权和选择权。专家号之所以定价更高、一号难求,核心就在于患者支付的“溢价”对应的是专家本人的学识、经验和判断力。如果接诊过程实质由AI在驱动,而专家只是充当“人形喇叭”,那无异于一种服务内容的变相缩减。虽然医疗合同能否直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存在学理争议,但依据民法典的诚实信用原则,患者有权获得与其挂号级别相符的、由医师亲力亲为的专业诊疗。如果医生刻意隐瞒使用AI到替代诊断的程度,完全可能构成对患者重大知情事项的隐瞒,患者至少可以主张退费或要求重新规范诊疗,并就此投诉维权。

三、AI辅助与AI替代:那道不能逾越的边界

那么,AI究竟能不能在诊室里出现?当然可以,只不过它的角色应当是“资料架”和“信息整理员”,绝不能成为“诊断决策者”。

患者自己先用AI把症状梳理成问题清单,再带着问题找医生确认,医生结合检查、体征和临床经验给出判断。这种模式被业内普遍认可,因为决策的闭环始终握在医生手中。AI提供的是信息辅助,医生进行的是专业判断,两者的责任边界非常清晰。

而在西安事件中,情况完全颠倒:医生变成了AI的“传话筒”,不仅没有进行信息验证,甚至连输出格式都未必在意。这就是典型的“AI替代医师”。合规的辅助应该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医生必须独立完成核心的病史采集和体格检查,AI只用来补充查阅;二是使用AI工具时,医生应当向患者说明用途,征得理解,且不得输入患者个人身份、症状等敏感信息到未经安全认证的通用平台;三是诊断结论和处方必须由医生基于自己的判断作出,AI的内容只能作为参考,绝不能被直接引用为结论;四是医生需要对AI输出的错误负责,不能以“是AI说的”来推卸。违背任何一条,就可能从“辅助”滑向“违规”。

四、遇到敷衍诊疗,患者可以这样合法维权

对于普通患者来说,最关心的莫过于:如果我自己或家人也遇到了类似情况,该怎么保护自己?维权路径并不复杂,关键在于沉着固定证据、逐级申诉。

第一,当场表达异议,要求医生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并请其对诊断依据进行解释。这是最直接的方式,也给医生一个纠正的机会。如果医生拒绝或继续敷衍,不要争吵,而是冷静地进入证据固定环节。

第二,在不影响其他患者隐私和遵守医院规定的前提下,用录音、录像或截屏等方式记录医生持续依赖手机AI、不查体等情形。注意,录音录像的重点是医生的诊疗行为,而非其他患者,这样可以最大程度避免侵犯他人隐私的争议。同时,保留好挂号单、就诊记录、病历本等就医凭证。

第三,向医院医务科或医患关系办公室投诉。医院的内部管理规范通常会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调查回复。投诉时可以明确提出:要求医院就医生是否存在未亲自诊查、使用非医疗AI替代诊断等行为作出说明,并要求重新安排符合规范的诊疗或退还专家挂号费差额。

第四,如果医院内部处理不理想,或者情节严重,可以直接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卫健部门有职责调查医生是否存在违反诊疗规范和执业法规的情形,并依法作出处理。

第五,若因敷衍诊疗已经造成了健康损害,应当及时收集病历、检查报告、费用凭证等,必要时申请医疗损害鉴定,通过调解或诉讼主张赔偿。

需要提醒的是,诊疗行为具有高度专业性,患者单凭感受并不等于法律上认定违规成立,但是“医生照搬AI”的行为被自己亲眼所见、有证据固定时,它就成为一个非常有力的投诉切入点。同时,也可以就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提出关切:如果医生在未经告知同意的情况下,将患者病情信息上传至豆包等通用AI平台,可能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敏感个人信息处理的“单独同意”要求,这也是可以向医院或网信部门反映的。

五、当AI试图“替身”医生,健康风险有多大?

跳出个案本身,我们还要正视一个更深远的问题:如果放任AI直接替代医生进行诊疗,患者将暴露在哪些潜在的健康风险之下?

其一,AI看不见气色、摸不到体征、无法分辨疼痛的性质。很多疾病的早期线索藏在一个眼神、一个肿块、一侧肌力变化或一次呼吸音的改变里。就拿骨科的腰腿痛来说,AI根据“腰痛伴下肢放射痛”这几个字,很容易给出“腰椎间盘突出症”的模板化答复。但如果不做直腿抬高试验、不查肌力、不叩压痛点,医生就可能漏掉肿瘤转移、感染、骨折甚至主动脉夹层等危及生命的“红旗征象”。没有体格检查的诊疗,等于凭着一张缺了大半的地图在前行。

其二,通用AI的训练数据并非为医疗决策优化,它的回答可能被网络文本污染,给出看似合理实则错误的建议。更关键的是,AI不具备法律责任主体资格,一旦发生误诊漏诊,患者根本无法向AI追责,而涉事医生若想以“我是照着AI说的做”来推脱,在现行法律下也是行不通的——因为诊断是由医生作出的,责任也只能由医生承担。这种“风险全归患者,责任却悬空于人与机器之间”的局面,对患者极不公平。

其三,患者的病情信息被随意输入消费级AI应用,在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方面几乎处于“裸奔”状态。豆包等产品的隐私政策未必满足医疗数据安全要求,信息可能在传输、存储过程中被滥用或泄露。更不用说,还涉及患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其敏感个人信息被无差别地送进第三方服务器。这不仅削弱了患者对医疗隐私的基本安全感,也让整个医疗系统的数据伦理面临冲击。

更深层的影响是,当患者一次次发现医生只是在转述AI的话时,医患之间的信任纽带会进一步松脱。医疗从来不只是技术处理的过程,它更是人与人之间在病痛面前的一次托付。把诊疗简化为“输入-输出”,便抽空了医学中不可或缺的人文关照。

六、让技术回到工具的位置,把诊断还给医生的眼睛和双手

写到这里,我想表达的一点是:并不是要因此全盘否定AI在医疗中的价值。恰恰相反,正是因为看到了AI的巨大潜力,我们才更需要给它画出明确的边界,让它在轨道上安全地奔跑。

这起事件中,最让我在意的,依然是那个“把手机藏到桌下”的动作。它像一帧无声的特写,暴露出某种侥幸与敷衍的惯性。而家属那句“不敢再来这家医院”,则传递出普通人面对医疗信任崩塌时最朴素的不安。我们需要的,不是对某一名医生的口诛笔伐,而是让每一个走进诊室的人,都能确信对面坐着的是一个愿意思考、敢于担责、会用工具但不会把责任外包给机器的医生。而法律要做的,正是把这条线画得清清楚楚,让越界者有代价,让守界者得到鼓励。

下一次,当你或者家人坐在诊室里,希望看到的是医生抬起眼、俯下身、伸出手,而不是藏在桌下的一块屏幕。技术终将向前,但诊疗应当始终是一种人与人的相遇。这份相遇里的温度与责任,任何AI都替代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