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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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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恩施市法院干警胡晗撰写的《朱某与李某排除妨害纠纷调解案——“实地勘查+联动调解+督促执行”实质化解邻里通道纠纷》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此案例系2026年第3篇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的案例。

自我院创新“三优”培育机制以来,共7篇案例入选多元解纷案例库,推动研究型、文化型法院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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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与李某排除妨害纠纷调解案

“实地勘查+联动调解+督促执行”实质化解邻里通道纠纷

01

基本案情

朱某与李某系同村亲戚。朱某一家通行的唯一道路位于李某家场坝外侧。双方因通行问题发生争执,李某在道路倾倒石块、加装铁门阻碍通行,朱某则以泥土封堵路口。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朱某诉至法院,请求排除妨害、恢复通行。

02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涉及邻里关系,调解不仅能快速恢复通行,还有利于修复亲属与邻里关系,遂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开展先行调解工作。为妥善化解矛盾,法院在乡镇综治中心统筹下,邀请派出所、司法所以及村委会组成调解团队,联合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实地勘察摸实情,双线诊断定症结。调解团队三次深入争议现场,坚持“脚步丈量、实地把脉”的方法进行系统勘察,通过实地测量道路宽度、拍摄障碍物照片、绘制现场示意图等方式,客观固定通行受阻事实;同时开展“走访+座谈”式调查,与知情村民、老村干部及双方亲属进行深入交流,追溯道路修建历史、使用沿革及双方亲属关系演变情况。调查发现,双方争议表面为“路权”,实则为长期积怨下的“面子心结”与情感隔阂。由此,调解团队明确了“通行权保障”与“情感关系”同步修复的双线调解路径,为后续调解工作确定方向。

二是多方联动齐发力,情理交融促对话。为破解对峙僵局,调解团队发挥各自优势做好群众工作。指导法官在朱某的院坝开展释法析理,结合《民法典》相邻关系的规定及类案判决开展现场普法,明确李某行为已构成对朱某必要通行权的侵害,确立调解的规则底线。村干部及族老则依托人熟、地熟、事熟的乡土优势,从“同宗同源”的亲情纽带和“以和为贵”的村俗民约出发,唤起双方的情感认同。派出所民警立足治安管理职能,以案释法,警示冲突升级可能带来的现实风险与代价,强化当事人理性解决纠纷的意愿。通过多方联动,构建起“法律宣教、乡情感化、风险警示”的调解合力,逐步引导双方情绪降温、回归理性,为后续协商创造了良好氛围。

三是深入沟通破坚冰,“友好协议”解心结。为巩固前期疏导成效,调解团队抓住双方情绪趋于平缓的夜间时段,组织深度调解。指导法官先是采取“背靠背”沟通方式,分别倾听双方真实诉求、分析利弊,逐步消除对立情绪;随后引导双方“面对面”协商,并聚焦“如何保障通行”和“如何重建邻里信任”两大问题进行讨论,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最后通过“情感认同-法理阐明-方案引导”的调解策略,肯定双方长期为邻的亲情基础,并结合《民法典》条文明确权利义务边界,提出“清除障碍+文明使用+相互尊重”的一揽子解决方案。经反复沟通、四轮修改,双方最终达成共识并签订“友好协议”。

四是督促履行固成果,路通心通促和谐。为确保“友好协议”切实转化为治理实效,调解团队将履行监督与关系修复同步纳入工作闭环。一方面,建立“履约打卡”机制,明确由村干部每日通过拍照等方式记录清障进度,限期恢复原状并奔赴现场进行核验。另一方面,开展“修复性谈话”工作,村干部和指导法官定期回访,了解道路通行状况及两家交往情况,积极引导双方友善和睦相处。通过“行为监督+情感引导”双轨并进,最终实现了“道路畅通”与“人心疏通”的良好效果。

03

处理结果

朱某与李某达成调解协议,李某、朱某五日内清除路障,恢复道路原状。经回访,道路路障清除完毕并恢复通行。

04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88条、第291条

05

解纷要旨

本案系因历史通行习惯与亲属邻里关系交织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具有事实脉络复杂、对立情绪深、极易引发连锁矛盾的特点,若简单裁判、强制清障,虽能暂时恢复通行,却易导致亲情割裂、矛盾隐形延续,甚至衍生后续纷争。本案中,法院采取“诊断-疏导-合意-修复”的系统化解策略:一是通过巡回勘察与深度走访,同步固定通行受阻的法律事实与“面子心结”的情感症结;二是在综治中心统筹下,整合派出所、司法所以及村委会等多方力量,形成“法律指引、乡情弥合、风险防控”三位一体的调解合力,逐步引导当事人回归理性;三是抓住夜间情绪窗口期,组织双方进行“背靠背”沟通和“面对面”协商,聚焦实质诉求,促成双方达成权利义务与情感修复的“友好协议”;四是创新设立履约打卡、现场核验与修复谈话等督促机制,持续跟踪后续道路通行和情感修复现状,保障“障碍清除”与“关系重塑”同步落实。本案通过“实地勘察+联动调解+督促履行”的完整工作闭环,有效化解了通行受阻的现实矛盾,修复了受损的亲情邻里关系,消融多年积怨,真正实现了“路通、心通、亲情融通”的多赢效果。

来源丨审管办

美编丨喻靖尧

初审丨张 森

复审丨黄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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