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广州市人民政府令223号涉及9项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市级行政职权委托事宜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确保行政权力规范有序运行,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相关市级行政职权的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223号),市政府已就委托区政府实施的9项涉及规划和自然资源的行政权力事项与各区政府完成委托协议签订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委托事项

市政府决定调整由区实施的9项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市级行政职权,均为委托行使,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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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府决定废止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2号、157号、178号、188号及穗府﹝2019﹞8号文中涉及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职权,未列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23号的,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实施。

实施时间

前述9项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的委托事项自2026年8月1日起由南沙区政府实施,在此之前原实施部门已受理的继续完成办理。

本通告与广州市人民政府令223号的实施时间一致。

来源:南沙规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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