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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博文

北京大学

社会学系

博雅博士后、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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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金华

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

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

教授

“工作生活一体化”与农村基层政府治理

——以“城乡两栖干部”为例

来源 | 《社会学研究》2026年第2期

作者 | 郑博文、狄金华

责任编辑 |何钧力

城乡两栖干部”的日常工作生活形态构成理解农村基层政府治理的重要线索。基于在西镇的田野调查,本文发现,“工作生活一体化”这一基本底色会使得西镇干部嵌入的时—空结构发生变动,并要求该群体遵循相应的伦理规范,家庭及其对应的义理准则也会由此凸显出来。这些变化使得“工作生活一体化”客观上能够起到缓解农村基层政府治理困境的作用。“工作生活一体化”中暗含的城乡空间、家庭生活拆分状况与伦理结构的关联或许是以人为中心的政府行为分析的有效抓手。

一、导论:干部的“城市化”与农村基层政府治理

农村基层政府治理是中国社会学的重要研究领域,也积累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农村基层政府位于行政体系与乡土社会交汇点的结构性位置,使得研究者既需要分析科层制的治理逻辑,还需要在基层政府与乡土社会的交织渗透中理解权力运作逻辑。沿袭该分析取径的一系列经典研究表明,土生土长的本地干部对地方性知识的熟谙、地方关系结构的调动以及乡村情理资源的融合是农村基层政府有效完成政策任务和实现国家治理目标的关键(孙立平、郭于华,2000;吴毅,2007)。然而,新的干部录用方式和干部的“城市化”改变了“本地人管本地事”的传统,“外地化”成为基层政府干部队伍的新特征(强舸,2023)。大部分基层干部不再是本土本乡的,而是在乡镇工作,但几乎都定居在县城,普遍成为“城乡两栖干部”。

在研究者看来,“外地化”的基层干部会因为缺少本地“社会关系结构和利益连带”,而无法借用乡土社会的地方性知识与情理资源去弥合国家权力与地方社会的张力(狄金华,2019),也就难以保证治理的有效性。新近关注县域干部群体晋升情况的研究则发现,地理空间与职位级别交错的晋升机制能够为面临“科级天花板”的县域干部群体提供潜在激励,而基层干部的城乡两栖是形塑这一隐性晋升体系的重要因素之一(陈家建、赵阳,2020)。强舸(2019)亦注意到基层干部的“城市化”对上下级官员互动的影响,发现相比于县直机关干部,县级领导更为注重对城乡两栖的基层干部进行个人化补偿以弥补组织激励的不足。以上研究表明,农村基层干部的“城市化”会深刻地影响政府治理实践和官员的行为逻辑。

由此,干部的“城市化”构成理解农村基层政府治理的一条新的理论线索。不过,既有研究虽对此已有初步涉及,但在分析上仍存有许多力所不逮之处。就基层干部与乡土社会的联结而言,尽管城乡两栖干部逐渐成为基层政府内部主要的人员类型,但后续并没有研究表明基层政府内部的动员和执行能力大幅下降。那么,城乡两栖的基层干部何以能够实现有效治理就有待进一步追问。就政府内部治理来说,既有研究集中探讨了干部的“城市化”对晋升、上下级官员互动的影响,但干部“城市化”对基层政府内部日常运作实践的影响却始终处于研究者的分析视野之外。本文尝试弥补上述研究缺憾,继续围绕干部的“城市化”这一理论线索深入讨论农村基层政府治理,并在此基础上阐述本研究对于拓展中国政府行为研究视域的意义与价值。

二、文献回顾:农村基层政府治理与干部的工作生活形态

(一)农村基层政府治理困境与干部的社会关系互动

农村基层政府位于行政体系末梢,与乡土社会直接对接,这一结构性位置深刻地影响着其有效治理的实现。一方面,在自上而下的政策传递中,基层政府面临着异质性巨大的治理任务,且承载着沉重的治理负荷(狄金华,2020),还因为需要频繁接受检查考核,承受着较大的任务完成压力(艾云,2011)。与此相悖的是,基层政府拥有的治理资源却相对匮乏(付伟、焦长权,2015),能提供的组织激励也很有限(强舸,2019)。另一方面,崇尚情理至上、差别化关联的乡土社会与基层政府在利益目标、行动逻辑方面可能存在矛盾和张力(曹正汉、史晋川,2008;折晓叶,2008;彭玉生,2009)。如此,基层干部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就需要运用能被乡土社会接受的多重逻辑话语和行为,达致情理有序,以一种“非正式”的方式进行权力运作(周雪光,2019)。

缓解上述由农村基层政府所处的结构性位置形塑的治理困境,是基层政府的有效治理得以实现的关键。社会学者采用不同的理论视角来观照这一主题,并形成了不同的研究理路。具体而言,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中理解农村基层政府治理的研究者,重视国家权力的实践形态,特别关注基层干部使用的权力行使方式中暗含的“地方嵌入性”,以及这种“地方嵌入性”与国家权力强化之间的关联在缓解基层政府治理困境中起到的作用(孙立平、郭于华,2000;吴毅,2007)。行动伦理研究是对这一分析理路的拓展,该理路强调“社会”是由“关系”所连接起来的行动者组成,从而重视权力实践的社会基础,聚焦基层干部的日常生活和权力实践过程,关注政府干部行动背后的伦理意涵在缓解基层政府治理困境中发挥的作用(周飞舟,2018,2019;林叶,2018;狄金华,2019)。从组织学角度审视政府治理的制度逻辑的研究,则是以宏观、抽象的多层级政府角色之间的权力配置和权责关系为背景,聚焦政策执行的非正式化(周黎安,2014),固守某一行政区域的政府干部拥有的实际控制权(张静,2014),以及该群体在缓解基层政府治理困境过程中展现出来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周雪光,2016)。

以上研究理路虽因理论旨趣不同而各有分析重心,但在一定意义上也体现出某种共性,即在关注政府内部行政权力运作的基础上,都将地方社会视为权力资源、社会关系和伦理准则发挥作用的场域,较为关注身居其中的基层干部行动所具有的地域性特征,注重从干部工作生活中的社会关系入手解析政府运作。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应对制度环境的压力和面向乡土社会的外部治理,都需要或是要求基层干部把地方熟人社会中的各种关系纽带、人情资源引入治理过程中,将行政运作部分地建基于人际交往和“熟人社会”的地方性原则之上。更为特殊的是,越到基层,干部的个体面向会愈发清晰,这使得研究者需要将对基层政府干部社会关系联结的理解置于个体之间的互动之上,而不是抽象的组织角色互动之上(郑博文、狄金华,2023)。于是,通过干部的具体工作生活安排展现基层政府治理的复杂性,并理解干部的社会关系及互动,构成研究者回答基层政府如何缓解以上结构性困境并实现有效治理的重要切入口。

(二)干部的“本地化”与农村基层政府治理

干部“本地化”的工作生活形态,是研究者剖析这一群体的社会关系及互动对农村基层政府治理影响的关键经验线索。狭义的“本地化”是指基层干部是当地人,干部的家庭就定居在工作的乡镇下辖的村庄中,有一部分干部即使定居在县城,也通常是在当地农村长大(孙立平、郭于华,2000)。周雪光(2016)则扩展了“本地化”的含义,他注意到,大多数基层干部即使并非“土生土长”的当地人,也会因中国政府内部的人事制度安排而“固守本土”,并融入当地社会网络。

基层干部的“本地化”会影响这一群体的社会关系及互动,并在客观上有助于缓解上述结构性困境和实现农村基层政府有效治理。一方面,“本地化”意味着在基层政府内部弥漫繁衍着各类社会关系纽带(冯军旗,2010:161)。高密度的社会关系使得基层干部能够通过协调关系完成任务、向上争取资源或是弱化监督压力(欧阳静,2011;刘军强等,2017;陈那波、李伟,2020)。另一方面,“本地化”还意味着基层干部与民众之间存在各种地方性社会关系,使得基层干部可以将“正式权力非正式运作”(孙立平、郭于华,2000),或是通过“关系控制”来应对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邓燕华,2016),又或是运用乡土社会的人情逻辑来说服动员村干部完成任务(周雪光,2017:313)。总的来说,依据以上研究,“本地化”的基层干部之所以能够推动有效治理的达成,是因为他们通过各种方式发展和经营特殊性关系,以“关系”为媒介进行政治权力和经济利益的交换,从而动员各种资源实现治理目标。

然而,行动伦理研究认为,仅将“关系”还原为利益或权力结构,忽视对“关系”中的行动者所秉持的伦理进行分析,不足以深入剖析“关系”在政府治理中发挥作用的机理。该分析进路主张在反思既有“关系”研究预设的基础上,将政府干部行动的分析放到结构(“伦”)与原则(“理”)的框架中进行讨论,揭示“关系”在政府实践中能够发挥作用的深层次原因。例如,有研究发现,“关系控制”之所以能够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是因为“亲亲”为主的伦理理念在现代社会中的延续和强化(周飞舟,2018,2021)。其他研究也发现,行动伦理会使得基层干部的行为不以纯粹的利益交换为目的,进而缓解治理任务与有限治理资源之间的矛盾(狄金华,2019)。概言之,对“关系”背后义理准则、伦理规范的发掘,推进了对“本地化”的基层干部所形成的地方性社会关系何以在客观上有助于实现基层政府有效治理的讨论。

(三)城市化进程中干部的“城乡两栖”与农村基层政府治理

“本地人管本地事”是基层政府治理的传统特征,其潜藏的假设是:干部能在治理过程中从本乡本土的工作生活中较为顺畅地调动地缘关系网络、人情资源,以实现基层政府的有效治理,因而相关研究将对干部行动特性和关系互动的考察,统摄于狭义的“本地化”的视角下。然而,城市化进程和新的干部录用方式却开始改变这一传统(强舸,2023),很多基层干部不再是本乡镇人,家庭居住地和工作地也不再一致,普遍过着一种“城乡两栖”的生活。如此,狭义的“本地化”不再适用于勾勒当前基层干部的总体特征。经层级分流模型拓展的“本地化”虽然注意到了政府干部“外地化”的流动趋势(周雪光,2016),但该模型没有注意到政府干部“固守本土”时日常生活形态的差异对该群体嵌入地方社会和进行关系互动的影响,也就无法涵盖基层干部“城乡两栖”这一工作生活状态。

如前所论,干部的“本地化”客观上有助于缓解基层政府治理困境,那么干部的“城乡两栖”又会对干部的社会关系及互动,以及与此关联的基层政府治理产生何种影响?这里还是从影响基层政府实现有效治理的几类社会关系联结及其变化来仔细辨析。强舸(2019)就发现,基层干部的“城乡两栖”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上级官员与位于城乡差序性空间体系两端的政府干部的互动。该研究充分展现了政府干部相异的工作生活形态可能会形塑不同的干部关系及互动,继而影响政府内部治理。沿袭这项研究暗含的逻辑进路,我们也很难预想不同工作生活空间中政府干部的关系联结方式会是高度同质化的,“城乡两栖”的基层干部之间的关系联结方式因而就有待深入讨论。另外,政府干部“城乡两栖”后,基层政府对村庄的动员能力并没有如研究者预想的那样明显弱化(狄金华,2019),说明基层干部依然与村庄建立了关系联结,只是进行关系联结的条件和方式并不能为既有理论观察所涵盖,而关系联结要发挥重要作用,还离不开背后伦理规范的支撑。鉴于此,“城乡两栖”的基层干部在工作生活空间中如何与乡土社会建立关系联结,又依据什么样的规范性行动伦理与不同行为主体建立关系并进行互动,就需要深入讨论。

简言之,本文尝试接续并对照关于基层干部“本地化”的理论观察和讨论,解析“城乡两栖”的基层干部在栖居乡镇期间的工作生活形态,阐释政府干部的“城乡两栖”影响农村基层政府治理的潜在机制。

三、“城乡两栖”的西镇干部、政府治理困境与“工作生活一体化”

本文的分析材料主要来自第一作者在西南地区米市(县级市)西镇完成的田野调查。第一作者分别在2020年7—9月和2021年1月、7月对西镇进行了一次集中调查和两次短期回访调查,主要使用参与式观察法。第一作者以高校研究生的身份“吃住”在乡镇政府,周末则与值班人员一同值班,广泛介入各项工作事务,并经常参与西镇干部的日常活动。

(一)“城乡两栖”的西镇干部

把握干部群体的总体特征将有助于深入理解西镇政府的组织运作及干部的生活体验。在第一作者集中调查时,西镇有编制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共有69人,基本信息情况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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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可以获知,西镇干部主要以大学毕业的“80后”为主。就地域结构而言,西镇本地人有15人,非西镇人有54人,“外地化”特征十分明显。然而,在西镇安家并在本地居住的干部只有6人,这就意味着西镇“本乡本土”的干部也多选择进城购房,把家安在县城。更不用说其余西镇干部,他们均选择在米市安家。

大部分西镇干部都是城乡两栖的,这与西镇是典型的山区乡镇有关。由于西镇干部是与自己的核心家庭成员分处城乡两地,若要保证完整的家庭生活,他们就需要高频率地往返于乡镇与市区,并耗费大量的通勤时间和资金成本。另外,西镇干部的城乡两栖,还与农村基层干部在工作期间回家居住受到相对严格的行政约束有关。这些因素都让他们更少选择在城乡间通勤上班。

概括来说,相比于在市区工作的政府干部,大部分西镇干部完整的工作生活环境既包括乡镇,又包含县域城市,他们普遍过着工作在乡镇、安家在县城的城乡两居生活。

(二)干部的“城乡两栖”与西镇政府治理困境

接下来的问题是,“城乡两栖”的西镇干部需要应对何种治理困境?干部的“城乡两栖”又会对西镇政府应对这些困境的实践过程产生怎样的影响?

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本乡本土”的干部,还是“城乡两栖”的干部,都并不会改变农村基层政府“低治理权”的制度性特征(陈家建、赵阳,2019)。因此,“城乡两栖”的西镇干部也同样被动地应付着前文述及的那些体制性治理困境。不过,也有部分治理困境的生成、强化和应对,与干部的工作生活形态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一方面,“城乡两栖”的政府干部在家庭生活上有不少额外的付出甚至牺牲,且他们都想尽快脱离“两栖”的工作生活状态,这使得组织激励不足的困境更加凸显。

乡镇上的工作苦、繁重,动不动取消双休,大家都不愿意在,只要有机会、有能力,像刚才说的“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大家都愿意回到城里面,这个首先是考虑到家庭,天天可以跟老人、娃娃见面,除了家庭,就是大家都不愿意在基层工作,压力大。(访谈记录:20200251)

另一方面,在“城乡两栖”使组织激励不足的困境更加突出的前提下,领导的控制权限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影响,这导致西镇一名副职领导说的“乡镇工作落实的体制机制不是那么明显”和“全靠日常的感情”(访谈记录:20200317)。这些表述难免有些夸张,但却点出了“干部群体熟人化”在缓解西镇政府治理困境时的作用。问题在于,一群非“本乡本土”,又“都不愿意在(基层工作)”的政府干部没法因血缘、地缘等关系而自然嵌入一个熟人社会,有时较难结成“政治联合体”,如工作压力大的时候,“狡猾点的,爱耍点小聪明的,(他们会说)我们部门近期有什么事情,我手头上的工作多,我干不完”(访谈记录:20200248-249)。此外,面对乡土社会,“正式权力的非正式运作”的确是一种有效的行动策略,但非“本乡本土”的西镇干部也坦言,“有些(村民)小组长、村书记,‘鸟’都不‘鸟’你的事情多了”(访谈记录:20200206)。

总的来看,在既有研究的知识谱系中,基层政府治理困境之所以能够被缓解,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本地化”的政府干部有效嵌入地方社会,以及他们在工作生活中与其他群体建立了熟人关系。西镇干部的“城乡两栖”既会加剧这一关键行动者群体激励不足的困境,还会影响该群体对地方性社会结构的顺利嵌入,以及原本围绕地方性熟人社会的在地生活展开的利益联结、关系互动和情面伦理的构建。由此观之,西镇政府治理困境不仅包括治理资源匮乏、激励不足等体制性困境,还包括“城乡两栖”的基层干部较难在非“本乡本土”、远离城区家庭的地方化工作生活中建立熟人化的社会关系网络的关系性困境。后文讨论的西镇政府治理困境,更多时候是关系性困境,少部分时候则会直接涉及体制性困境。

(三)“工作生活一体化”与干部家庭的空间拆分

有趣的是,西镇干部的“城乡两栖”在某种意义上也同时孕育出了“工作生活一体化”这一客观上起到缓解治理困境的作用和保证政府治理实践有效性的重要条件。“工作生活一体化”的提炼源于如下田野观察,即西镇干部栖居乡镇时的日常生活被限定在办公楼等行政空间与宿舍、食堂等生活空间高度交融的空间范围里,他们的行动半径最多扩展至乡镇和村庄,其工作和生活边界高度模糊化。

工作和生活边界的模糊化似乎是中国体制内人员较为普遍的一种日常生活形态。“一些镇干部的家庭就定居在这个镇所辖的村庄当中”(孙立平、郭于华,2000),意味着“本乡本土”干部的工作和生活边界在某种意义上是模糊化的。关于单位制的研究也注意到,单位的空间布局表现为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的融合,每个单位都是一个“职住合一”的共同体(薄大伟,2014:144-145;李威利,2018)。因此,我们必须廓清由干部的“城乡两栖”形塑的“工作生活一体化”的基本底色,进而辨析其与“本乡本土”和单位制下的“职住合一”之间的深层差异。

“职住合一”与“工作生活一体化”看似有着最为相近的内涵,实则却有着完全不同的内核。在单位制下的“职住合一”中,“住”实质上指向的是一种因国家干预而强化且相对完整的家庭生活,表现在“单位人”是一个包括单位工作人及其家属在内的“复数人”(田毅鹏,2016)。“本乡本土”干部的工作生活同样因“家庭就定居在这个镇所辖的村庄”而自然而然指向一种完整的家庭生活,甚至是“家族”生活。与之不同的是,在“城乡两栖”形塑的“工作生活一体化”中,基层干部的家庭生活却因被城乡之间的空间距离拆分,指向一种不完整的状态。

“本乡本土”“职住合一”和“工作生活一体化”在单位社区层面也存在显著差异。在单位社区层面,“本乡本土”干部所处的乡土社会本身即是一个以家庭为本位的“熟人社会”,“职住合一”的单位社区则是由职工家庭组织起来的(傅春晖、渠敬东,2015),家庭关系与工作关系甚至会因职工之间互通婚姻在单位边界内部重合,形成以家庭为中心的社会网络(谢雯,2019)。与之不同,“城乡两栖”干部工作生活的“一体”是以家庭拆分为前提的,单位社区层面的互动也因家庭在县城而不再以家庭为互动单位,指向一种干部个体之间的互动。

正如既有研究指出的那样,政府组织运行与社会互动相互嵌入,但社会关系网络发挥作用的条件和方式与地方环境密切相关(陈家建,2023)。家庭构成中国社会的基本单位和“中国人社会生命之源”(渠敬东,2019),决定了干部家庭生活的完整性会影响这一群体嵌入工作期间所栖居的地方社会的方式,并反向形塑他们所在的地方社会环境,进而对该群体在政府组织内部的工作联结与面向乡村社会的社会关系互动产生影响。基于此,对体制内人员日常生活形态的探讨,也就需要着重引入对家庭生活是否被拆分的区分与关注。表面上相近的日常生活形态,其基本底色可能是完全不同的,进而深刻地影响政府干部工作生活“一体”的重心与偏向,以及他们的行动与社会关系互动。

下文试图着重探讨的问题是,工作生活一体化以及干部家庭生活被空间距离拆分这一基本底色,如何在客观上起到了化解治理资源匮乏、激励不足等农村基层政府体制性治理困境的作用,又如何在客观上有助于“城乡两栖”干部在非“本乡本土”的地方化工作生活中与同事、治理对象等群体变得熟悉,并将各种人情资源、情面伦理引入治理过程,从而起到化解农村基层政府关系性困境的作用?

四、时—空结构的变动及基层干部的关系互动

“工作生活一体化”对西镇干部最直观的影响,就是使得这一群体嵌入的时—空结构发生变动,这不仅会改变西镇干部的时间使用结构,还会影响该群体进行社会互动的方式。本节将详细剖析这一变动的实质意涵,及其如何在客观上起到缓解农村基层政府治理困境的作用。

(一)“工作生活一体化”与干部时间结构的变动

在田野调查中,西镇干部提及:“在城里,事情少,能正常上下班,然后老人小娃都照顾了。你在乡镇的话,哪怕是很闲的部门,你也不得回家”(访谈记录:20210712)。对城区干部“能正常上下班”的羡慕,表明“不得回家”对西镇干部的时间结构具有深刻影响。因为“不得回家”,西镇干部在工作之余的时间里会更加直接地处于领导的控制范围之内,该群体逃避时间挤压的机会会被显著减少。因此,田野观察表明,西镇领导能直接、有力地动员在宿舍居住的干部去处理各种突发性任务或晚上继续下乡开展工作,导致后者的工作时间更容易被延长。当科室部门工作与工作组“属地”事务叠加时,西镇干部也可能会主动延长工作时间,“晚上该加班就加班,该下乡就下乡”(访谈记录:20200049)。简言之,人们的时间使用会受到组织环境和社会过程的影响(练宏,2015)。参照将社会时间细分为个体时间、互动时间、组织时间的分类(Lewis & Weigert,1981),“工作生活一体化”会促使西镇干部更加深度地嵌入单位组织中,组织时间和个体时间的边界由此容易模糊化。

不过,组织时间也并非总是挤压个体时间,西镇干部也会拥有可供自己支配的互动时间,在下班和周末晚上值班之后吃饭、散步、踢球等都是极其普遍和频繁的。之所以如此,还是与西镇干部“不能回家”有关:“大家都很枯燥无聊,然后也不能回家,就只跟同事处,所以跟同事的关系是比城里好的。因为其他地方都去不了,就只能跟同事处”(访谈记录:20210712)。“只能跟同事处”表明西镇干部工作之余的家庭时间被抽离,其共度的对象单一化。

村干部同样是西镇干部互动时间中的重要共度对象。据田野调查的记录,一名西镇干部下班以后先去了食堂吃晚饭,为了感谢其联系的水村村干部对自己工作的支持,随后又与水村村干部聚餐,餐后又回到办公室加班,加班之后又与水村的一名村干部吃了烧烤(田野笔记:20200173)。在一段如此集中的时间内,该名西镇干部之所以能够与村干部发生如此频繁的互动,同样是受“其他地方都去不了”的影响,也依然是因为“不能回家”软化了其他人际互动的时间约束。

概言之,“工作生活一体化”会改变西镇干部的时间使用结构:一方面,组织时间和个体时间的界限会更加模糊;另一方面,家庭时间的抽离使得干部的共度对象单一化。

(二)“工作生活一体化”与空间结构对人际互动的影响

“其他地方都去不了”和“只能和同事处”还隐含着空间结构对西镇干部人际互动的影响。从物理空间的角度来看,具有多重意涵的地理距离“切割”了城区与西镇的空间联系,使得西镇以集镇为中心的狭小空间范围几乎成为一个“封闭空间”,这会拉近行动主体与其他互动主体的关系。展开来说,在这个“封闭空间”中,既存在宿舍、食堂和集镇上的餐馆等使社会互动成为可能的“固定地点”(Small & Adler,2019),西镇干部与其他行动主体之间的间隔距离又被缩短了,而距离越近,两个互动主体建立关系的可能性就越大(Blau,1977:90-91)。

如前所述,西镇干部的人际互动较为频繁,如果做一个大致的分类,可以区分出以工作联结为基础的人际互动和私人关系圈互动。田野调查发现,以工作联结为基础的人际互动均强调“不落一人”:组织活动的西镇干部不会遗漏同一科室、工作组或一同值班的任何一个同事,哪怕这些同事并不是他们的好友。私人关系圈虽然不强调“不落一人”,但通常围绕居住的宿舍组成和扩展。之所以如此,与西镇干部的人际互动具有的空间性有关。

我们以干部的聚餐为例来详细阐释这一论点。西镇集镇上的餐馆等促进社会互动的固定地点都集中在狭小的空间范围内,数量少、分布集中的特点使得西镇干部在私下吃饭时很容易被看见,同事之间也极易在同一餐馆偶然碰见。于是,以工作联结为基础的吃饭就要求“做东”的干部“不落一人”,否则就会造成同事之间关系的紧张。同理,干部的私人关系圈也就需要包含宿舍的“邻居”。“空间构成”之所以会影响甚至限制西镇干部的互动范围,与翟学伟(2013:118)提出的人际交往的平衡性有关,即在三个人以上的互动中,个人必须依照一种根据特定情境而确定的标准来行动。在本文的案例分析中,对人际交往平衡性的强调,是与“空间构成”紧密关联的,故可以将其概括为“空间平衡性”。西镇内部工作—生活双主轴的复合式联结经由“空间平衡性”对人际互动产生突出的影响:一方面,这种平衡性要求限制了西镇干部在吃饭中因个人喜好排斥某个同事的行为;另一方面,私人关系圈至少涵盖“邻居”的要求则促进了该群体工作之外的人际互动,形成了以宿舍为中心的关系圈。这与城区干部的社会关系互动形成了鲜明对比。县城中饭店等促进社会互动的固定地点较多,吃饭的可见性明显降低,因此,城区干部请人吃饭具有一定的选择权,“一个干部请人喝酒,一定是请和自己关系好的干部陪酒,还要避免关系不好的干部在一个酒桌上”(冯军旗,2010:165),“空间平衡性”的约束由此软化,工作—生活双主轴的复合式联结也没有凸显出来。

总而言之,家庭生活被拆分以后,“工作生活一体化”对人际互动的影响集中展现为“空间平衡性”。这引致的结果是,西镇干部的互动不仅是高密度的,而且还形成了一种工作—生活双主轴的复合式联结,从而能维持一种底线型的和谐关系。

(三)干部嵌入的时—空结构变动与治理困境的化解

西镇干部嵌入的时—空结构变动构成化解农村基层政府治理困境的重要维度。在压力型体制下,组织时间挤压个体时间,以及与之伴随的具有临时性、运动式特征的工作方式,构成基层政府运转的常态。本节的分析则表明,干部的工作生活方式与这种运转常态具有潜在的关联。细言之,家庭生活被拆分以后,工作生活一体化会使得基层干部工作之余的时间更加直接地处于领导的控制范围之内,使得领导得以通过组织时间挤压个体时间,加强其支配稀缺的时间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权力,从而在客观上起到化解治理资源匮乏的体制性困境的作用。

此外,时间还是行动主体进行社会关系互动的关键,互动双方交往历史越久、情感越深,双方的关系越能成为治理的社会基础(纪莺莺,2025)。既有研究对官员空间相对不流动与“干部群体熟人化”的考察,也隐含有相似的预设,强调交往时间的延长依附于不流动的基层干部嵌入的空间结构。问题的关键在于,嵌入某一地方的基层干部的互动时间从何而来?在本节的分析中,西镇干部与同事、村干部互动时间的延长,以及他们共度对象的单一化,都是以家庭生活被拆分为前提的,而在既有研究的论述中,基层干部恰恰是因为相对完整的家庭生活才嵌入并生活于某个地方,与其他行动者产生累积的交往史。同理,也正是因为家庭生活被拆分,西镇干部才格外需要遵守人际交往的“平衡性”,很难在工作生活中根据个人喜好编排社会互动关系。这使得西镇干部紧密的关系结构处于一种混合的融通状态,社会关系互动也表现为一种工作—生活双主轴的联结。再进一步而言,因为家庭生活被拆分,这种工作—生活的双主轴之间几乎不存在能够清晰区分工作与生活的“过渡地带”,无法分清的身份“关系”由此构成了西镇政府内部治理的重要社会基础。

总结来说,西镇干部提到的“有些职工还不是说忙,拖着弄不完,最后也是工作组的帮忙弄,只能说那种人是极少部分”(访谈记录:20200338),表明“工作生活一体化”使得西镇干部嵌入的时—空结构发生变动,进而影响该群体建立和进行社会关系互动的方式,这在客观上起到了化解关系性困境的作用,即有助于“城乡两栖”的西镇干部在工作生活双主轴的社会互动和关系联结中,与同事、治理对象等群体变得熟悉,结成“政治联合体”,并融入非“本乡本土”的地方化工作生活中。

五、基层干部行动中工作生活双主轴的“伦—理”

“关系”要能起作用,离不开背后的义理准则和伦理规范的支撑,因此,研究者还需要对关系中的个人进行针对行动伦理的分析,将“伦”背后对应的“理”引入分析视域。基于此,本节将深入探究“工作生活一体化”中西镇干部融入地方社会,建立、维系社会联结,并进行关系互动的伦理基础。在此基础上,本节还将讨论“伦—理”在基层政府内部发挥作用的方式,以及其如何在客观上化解了关系性困境。

(一)干部嵌入村庄及“值得处”的伦理前提

工作组为西镇干部与村干部建立了制度化的稳定联系,“工作生活一体化”又缩短了西镇干部与村干部的空间距离,增加了彼此的互动时间。然而,狄金华(2019)早已指出,乡镇干部要想深度嵌入村庄,还需要在此基础上与村干部构建朋友间“伦”的关系结构。这对缺少本地“社会关系结构和利益连带”的基层干部来说显得更为困难,以至于狄金华(2019)的研究预期这一群体只能凭“讲政治”的政治伦理保障政策的有效落实。

林龙是一个典型的缺少本地“社会关系结构和利益连带”的外来干部。他是煤县人,大学毕业后在煤县做了三年的大学生村官,2019年才到西镇工作,并被分配到陇村工作组。与既有研究结论略有不同的是,林龙并没有仅仅凭借“讲政治”的政治伦理去保证政策的有效落实,而是还依据相应的伦理规范,顺利地与村干部在组织结构之外建立了朋友关系,并将这种关系内含的伦理要求引入治理实践中。

问:你刚才说你跟陇村村支书的关系好,是一开始就好,还是后面才好的?

林龙:这个是相互建立起来的,首先你下去做事情,肯定不能推诿扯皮,人家这种事看在眼里的。不可能说我一下去就跟你关系好,人都是要相互处了之后,他认可你的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工作能力,他才会觉得你这个人是操心的,还是积极主动地来做些事情,他才会理拾(方言:看重)你,如果你下去不干事,他直接不会理你。(访谈记录:20200119)

对于林龙这样的外来大学生而言,要想嵌入村庄社会,与本地村干部建立超越工作关系的情义关系,最首要的是向村干部证明自己的“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工作能力”,并得到村干部的认可。同时,村干部也会借由工作联结感知基层干部的“为人”和“做事”,并判断是否进一步与后者建立“朋友之”的感情和友谊。事实上,这种判断发生在每一个西镇干部与村干部的互动之中。在西镇工作多年的马鸣讲道:

村委会的这些大哥,他们干工作那么多年,阅人无数,他们说这个兄弟值得处,做人真诚,做事情可以,他也愿意跟你相处,这就是人与人的一种相互尊重。你如果平时到了村委会话都懒得多说一句,或者是办点事情拖泥带水,他们不认可你这个人,那你根本就没有下文了。(访谈记录:20200248)

由此观之,影响基层干部能否与村干部成功建立私人关系的关键变量,是该群体能否在工作中顺应村干部认同的“值得处”的伦理规范,既“做人真诚”,又“做事可以”。外来的西镇干部只有在面向村庄的治理过程中遵循好工作责任伦理,朋友间“伦”的关系结构的构建和私人情谊伦理的引入才会随之顺利发生。这还进一步说明,“工作生活一体化”中“伦”的建立及其对应的“理”起作用的机制是双主轴的,即工作中的来往直接关乎生活中私人关系的建立与交往,以及情感、伦理等各种复杂因素的引入,而在工作关系场域中形成的私人关系与情面伦理的构建又成为基层政府治理中的一个重要力量。

(二)干部的同级关系与“真诚待人”的伦理规范

在西镇,同事间关系这一“伦”和处理相应行为的“理”,也带有工作—生活双主轴的特质。同事之间互相协助,通过交换不同领域的治理信息来完成任务和降低治理负荷,这在西镇政府内部是非常普遍的。当被询问如何协调其与同事的工作时,马鸣更多是在谈“人和人相处”。

就跟人和人相处一样……你一去到哪里,就让人感觉格格不入,对人很冷漠,甚至不愿意去跟别人交流,自己端着架子,不愿意去真诚待人,那你去到哪里办点什么事情,人家也不愿意搭理你,这是相互的。(访谈记录:20200246)

在马鸣的讲述中,同事之间仅仅做到不“对人很冷漠”是不够的,还需要“真诚待人”,认真、仔细地协助需要帮助的同事,而不是“问到你工作中的事情,你直接‘认不得’三个字”(访谈记录:20200246)。换言之,在西镇政府内部,行政运作问题会被基层干部转化为对同事是否会“做人”的认识与感知,行政运作与基层干部之间的日常交往由此相互勾连。

如果一名西镇干部认定同事不“真诚待人”,那么接下来会发生什么?2021年笔者开展回访调查时,发现郭关曼的私人关系圈排除了另一个名为黄雨慧的干部。当被问及原因时,郭关曼表示:“朋友嘛,我觉得我真心待她,她反而会‘码着我吃’”(访谈记录:20210712)。一方面,郭关曼认为自己与黄雨慧私交不错,但当她因工作需要向黄雨慧询问相关治理信息时,却“什么都问不出来”;另一方面,当黄雨慧需要相关治理信息时,反而让郭关曼收集材料,甚至拿分管领导“强压”她,将工作任务推给她。该事例表明,当西镇干部认定自己的同事(甚至是自己的朋友)不“真诚待人”,没有秉持相应的工作责任伦理时,这不仅会影响工作空间中的同事协助与行政运作,还会影响生活空间中的私人互动。这就意味着同级之间“真诚待人”的伦理规范包含工作和生活两个面向,即工作空间中对行动主体是否遵循伦理原则的判定会延伸至生活世界。

如果说西镇干部可以将那些不“真诚待人”的同事排除出私人关系圈,那么西镇干部在面对不“真诚待人”的科室、工作组同事时,是否完全具备类似的选择权和处置权?当笔者询问水村工作组的于树亮是否存在以及如何应对不配合工作的同事时,他的回答如下。

有是有呢,但是我们能做的话我们就做了,多半是以团结为主。像我们组的田江,他以前还不是干过,喊来做工作不来,最后还说我们不喊他了……田江之前直接气都不吭,后面我们去的时候,他都不参与,见过几次么,他说我们不喊他。这要咋个喊?我们在群里面通知,确实你忙着,说一下,大家也不会说什么,你不说么,不吭不问的。(访谈记录:20200132)

从以上讲述可知,工作组同事之间相互帮忙会增加西镇干部的工作负荷,所以田江才会假装没有看到工作组消息,不履行工作组的职责。“这要咋个喊”的反问,意味着这种行为显然无法被其他同事接受。关键在于,双方是如何处理的?以于树亮为代表的“我们”无法将田江排斥出工作组,只能“多半是以团结为主”。反观田江,他将自己未履行工作组职责的责任推卸给其他同事,指责他们没有通知自己下乡。田江之所以要给出这样一套毫无逻辑依据以致让其同事难以信服的说辞,是因为于树亮提到的“见过几次”。在“工作生活一体化”的情境下,田江与其余工作组同事抬头不见低头见,再次碰面时自然要为自己的行为给出一个解释。因此,田江虽然会短期违背“真诚待人”的工作伦理,但出于对同事关系的顾及,没有也不会长期违背工作伦理,或者经常给出不合理的解释,否则,田江就会成为其他西镇干部口中“混日子”、不遵守“真诚待人”伦理规范的人,而这往往会对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构成双重冲击。因此,虽然田江“以前还不是干过”,但是他在笔者调研期间依然积极完成工作组的事务和参加工作组的活动。

需要延伸讨论的是,在行动伦理的理论构建中,中国人的社会行动是关乎德性的,故“真诚待人”的伦理规范在中国的关系社会中具有某种普遍性,是一种基础性的义理准则,“对方讲信用、讲义气,则朋友之,进而兄弟之;朋友背叛,则路人之”(周飞舟,2018)。如果引入对工作生活形态的考察,这一问题会更为复杂。在工作生活分割化的形态下,这种相互作用往往是单主轴的,同事关系与“朋友之”的判定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分离。“工作生活一体化”则会导致“‘伦’与‘常’的相互作用”是双主轴的,“朋友之”与同事关系无法分离且会相互影响,导致“真诚待人”这一基本标准更强有力地规范着双方的态度和行为。

(三)“工作生活一体化”中的“伦—理”与治理困境的化解

本节的分析意在说明,“伦”带有道德约束的特点,不同群体之间的熟人关系要在基层政府治理中发挥作用,离不开伦理基础的支撑。伦理基础的引入展现了基层政府治理困境(特别是关系性困境)的另一种解决之道:行政运作问题一定程度上会被身处其中的基层干部转变为日常交往的“做人”问题,各种人伦关系、伦理规范要求基层干部以某种被认可的方式进行工作。值得关注的是,由于“伦”及其背后的“理”在工作生活中相互嵌入,“值得处”和“真诚待人”的伦理规范因此带有工作—生活双主轴的特质。在此基础上,“伦”的道德约束性会被“工作生活一体化”强化,进而保证“理”在基层政府治理中发挥一定的作用。

“值得处”和“真诚待人”的伦理规范在西镇干部的工作生活中以双主轴的方式发挥作用,与西镇干部嵌入的时—空结构所形塑的工作—生活双主轴的复合式联结和无法分清的身份“关系”有关。他们之所以需要依据相应的社会伦理准则行动,是因为这不仅关联到他们工作之余的私人生活,还关乎他们能否顺利完成治理任务。这还会进一步要求西镇干部在进入同事、村干部的日常生活时“以对方为重”,而工作或生活场域中“伦”背后的“理”在发挥道德约束的作用时,也会因无法分清的身份“关系”而与另一个场域交织融合在一起。在此基础上,交织的人伦关系和组织关系决定了政府干部在生活中“做人”与在工作中“做事”的伦理判断无法分离,因此在工作生活一体化中,对基层干部而言重要的不是平衡与融合不同场域的多元伦理,而是需要在工作或生活中都按照“理”的要求“做人做事”,由此他们才能够顺利地融入工作期间所栖居的地方社会,建立和维系好社会关系,并进行关系互动,农村基层政府治理的道德基础也由此生成和得到夯实。

六、“家”与基层干部行动中的隐藏面向

依循前文展现的逻辑链条,似乎让干部“工作生活一体化”,就能够强化基层政府的治理能力。不过,这与农村基层政府的治理实际并不完全吻合,因为基层政府运作还会受到工作空间和个体化生活空间之外家庭伦理的影响,而这又与“工作生活一体化”下干部家庭生活被拆分这一基本底色高度相关。本节将讨论家庭为何构成基层干部行动中的隐藏面向,又如何影响基层政府治理,并在客观上起到缓解政府治理困境的作用。

(一)“工作生活一体化”下领导的道德义务、官员激励与家庭伦理

“城乡两栖”的西镇干部大都已经结婚成家和为人父母,他们在老人赡养、夫妻感情交流、子女抚育等家庭生活中几乎都是缺位的。因此,这些西镇干部工作和家庭生活之间的冲突最为紧张,他们也最渴望脱离“工作生活一体化”,恢复正常、完整的家庭生活,这导致他们职业发展的动力部分地源自于与乡镇存在空间距离的家庭生活。也正因如此,西镇干部虽然没有安家在乡镇,但是他们以家为中心的生活世界及背后的家庭伦理却构成“工作生活一体化”及基层干部行动中隐藏的重要面向。

上述讨论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工作空间到县城距离的缩短会构成政府内部一种重要的隐性晋升激励(陈家建、赵阳,2020;狄金华、黄倩,2023):要恢复正常、完整的家庭生活,只有通过回城才能实现。一名西镇干部说:“我没有什么动力,有些人想上升的话,可能会好好地干,像我们这种事业编制的,也不可能怎么上升,只想着调回城里面”(访谈记录:20200338)。这表明,“回城”当然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制度性的官员激励,但它并不只是通过“晋升锦标赛”等政治或行政运作机制发挥激励功能,更是通过干部对恢复正常家庭生活的渴求在起作用。

回城调动最重要的环节是在城区找到接收单位,西镇主要领导在其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一方面,他们可以帮助乡镇干部寻找接收单位;另一方面,当乡镇干部自己找到接收单位时,主要领导也有权决定是否允许调动。仅从制度层面而言,西镇主要领导的确能够否决干部调动,然而,一旦主要领导真的否决干部调动,便会获得一个“不道义”的伦理评价。

主要领导乙推荐干部丙去市里面的某个局,人家来考察的时候,主要领导乙说他好,主要领导甲说他不行。我觉得这个倒是过分了,因为我觉得干部丙应该也没做错什么。我遇到好多领导,哪怕关系不好,人家来考察的时候,他们还是会尽力地往外推,但这个时候主要领导甲反而还整人家,直接说人家各种不好。后面那个局认为主要领导一个说好,一个说不好,干部丙就没有调上去。(访谈记录:20210712)

尽管主要领导甲阻扰干部丙“回城”的事情已经过去了相当一段时间,但西镇干部再次谈起时,仍然将这种行为评价为“过分”,因为这不仅断人前途,还阻拦了干部“回家”的进程。相反,主要领导被期待“尽力地往外推”,帮助干部回城。这表明,家庭伦理的存在和凸显,使得西镇干部对“回城”的强烈渴望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主要领导对“人事专断权”的恣意使用,并要求领导在日常工作中曲尽人情,承担起相应的道德义务。

总体来说,基层干部越想脱离“工作生活一体化”,被拆分的家庭生活反而会在干部的生活意义世界中愈发凸显,家庭伦理在基层政府内部越能发挥作用,表现为以“回城”和恢复完整的家庭生活为目标的激励会得到强化,从而以一种悖反的方式化解了由干部的“城乡两栖”加剧的激励不足困境。但与此同时,家庭伦理的凸显也要求领导承担起相应的道德义务,并对领导的行为选择构成了更大的道德性压力,这表明在领导通过“回城”弥补组织激励不足的过程中,有相应的义理准则在发挥作用。

(二)“内”“外”伦理准则的“选择性亲合”和基层治理绩效

“回城”的确构成一种有效的激励,但“回城”这一工作生活愿景的存在与组织激励增强之间并不是简单的对应关系。如何动员这些家庭生活被拆分的干部完成治理任务,以及隐藏于“工作生活一体化”深层的家庭伦理如何激发干部的积极性并保证治理绩效,依然有待继续解答。

在西镇主要领导看来,一旦他们做到了“曲尽人情”,体谅了西镇干部家庭生活的难处(如干部因家里老人或小孩生病需要请假),他们站在对方的角度同意请假,并给予心理上的安慰,说一些暖人心的话,干部就应该会这样想:“当他遇到事情的时候,领导为他考虑了,他工作的时候,也会忠于工作,更愿意接受领导”(访谈记录:20200364)。换言之,领导承担起相应的道德义务后,干部在西镇之外被拆分的家庭生活便与政府内部的日常工作交织在了一起。除此之外,“回城”也在一定程度上与西镇干部工作的努力程度和表现关联在一起。西镇一名副职领导就讲道:

回城是乡镇干部职工的一种期盼和期许。在一定程度上说,当市级大局部门需要人时,乡镇的领导肯定是有一定的推荐权的。一些市级部门可能就会打电话给书记、镇长,问那个人行不行?他是不可能问到干部职工的,一般情况下都是问主要领导,甚至有些时候会问到我们副职。这个人的工作表现是我们干部看在眼里的。(访谈记录:20200364)

这不能简单地被认为是领导的一种话术。西镇干部自己也说:“乡镇可以推荐干部职工回城,就要看领导的意思了,要人的话,肯定要问书记和镇长”(访谈材料:20200343)。西镇领导多会推荐工作表现好的干部到城区部门工作,而干部的工作表现要好,又离不开获得村干部的支持与配合以及同事的协助,这反过来要求干部按照“值得处”和“真诚待人”的伦理规范行动。举例而言,西镇内部的弱激励发包之所以有效,是因为干部之间形成了政治共同体,如面对西镇发包的“南宅调”任务时,工作组干部首先想到的是“只靠他们(国土中心)四个人,他们能完成涉及西镇一万多家人的任务吗?”(访谈记录:20200309),而不是躲避原本不属于自己的任务。这与西镇干部尽量避免获得“混日子”的负面评价也是高度关联的。另外,有效的弱激励发包还要求西镇干部基于相应的伦理准则去协调与村庄干部的社会关系和行动。例如,由于水村工作组跟村委会协商不顺利,村委会没有支付“南宅调”任务中调查人员的经济报酬,于树亮就用私人关系让村组干部动员村庄人员完成调查,并表示任务完成后请他们吃饭。可见,这些家庭生活被拆分并想“回城”的干部,在弱激励的条件下也能够被动员起来并较好地完成治理任务。干部的工作表现又是在很多这样的弱激励治理和开展业务工作的过程中形成的。就此而言,西镇干部的“回城”愿景与政府内部的日常工作会潜在地交织在一起。

进一步而言,在城—乡空间体系中,若从空间角度来看,干部的家庭位于西镇之外,故而以复归正常、完整的家庭生活为主要内容的家庭伦理具有“空间外向性”。“值得处”和“真诚待人”这两种伦理准则主要在西镇一体化的空间中发挥作用,具有“空间内向性”。家庭伦理尽管具有“空间外向性”,推动西镇干部只要有机会就会离开西镇,脱离“工作生活一体化”,但在客观上也指引他们在栖居乡镇时的日常工作生活中遵守具有“空间内向性”的伦理规范。如上文所举的弱激励发包案例展现的那样,“内”“外”两类伦理准则会在权力支配关系之外形成一股合力,在晋升、奖金等强激励和领导的“人事专断权”受到不同程度约束的情况下,依然促使西镇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具有“精气神”,在客观上起到保证治理绩效的作用。

这一节的分析表明,若不考虑基层干部被空间距离拆分的家庭生活及背后的家庭伦理,对这一群体行为特征的理解将是不完整的。家庭中的“伦”及对应的“理”,构成了“工作生活一体化”下基层干部行为重要的隐藏驱动力。基层干部的诸多行为选择均与家庭伦理的凸显相关,而回归正常、完整家庭生活的渴望也在一定程度上指引他们遵照带有工作—生活双主轴特质的伦理规范认真工作,给领导和同事留下一个好的印象。在这个意义上,干部被拆分的家庭生活,对于理解工作—生活双主轴的社会联结和“伦—理”规范结构而言,具有基础性意义。甚至可以说,被拆分的家庭生活对“工作生活一体化”的形塑及其对政府治理的影响,或许更能够表明家庭构成了中国社会的底蕴。

七、结论与讨论

本文认为既有关于基层干部“本地化”的理论概括不足以完全涵盖这一群体“城市化”后出现的“城乡两栖干部”这一类型,相关研究也没有深入探讨干部的“城乡两栖”对农村基层政府治理的影响。本文尝试提炼“工作生活一体化”这一概念来勾勒“城乡两栖”以及家庭生活被拆分的基层干部栖居乡镇时的日常生活形态,继而发现“工作生活一体化”不仅会使得西镇干部嵌入的时—空结构发生变动,还会使得这类干部与“本地化”、以家庭为基本互动单位的政府干部在建立人际关系联结的方式、情感与伦理的生成基础等方面有所差别,也正因为这类干部的家庭生活被拆分,家庭这一隐藏的驱动力会更加凸显出来。这些变化和差异使得“工作生活一体化”在客观上能够起到化解农村基层政府治理困境的作用。不过,本文的分析并非意味着“工作生活一体化”与化解农村基层政府治理困境之间构成一种机械的因果关系。一方面,人与人之间的互动离不开对彼此人格和伦理实践的不断认知,故“工作生活一体化”客观上起到的作用始终离不开西镇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复杂、具体的关系互动和伦理实践。另一方面,当行政命令与地方社会存在张力时,“工作生活一体化”客观上起到的那些作用,也可能会为“官僚主义”(如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一刀切”治理乱象)长驱直入地方社会提供土壤,从而引发新的治理困境和风险。因此,“工作生活一体化”可能也会有一些非预期的负面效应。

本文对农村基层干部日常生活形态中关系结构和行动伦理的讨论,能够对以制度分析为中心的政府行为研究构成补充,并初步尝试将政府组织中的“人”带回来。具体而言,以“人”为中心,就是要在基层治理研究中关注“人们日常的、细微的人际关系、交往方式、交往心态以及与之有关的风俗习惯和价值观念”(费孝通,2003)。本文通过聚焦“工作生活一体化”下基层干部的日常生活形态和心理状态,发现制度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困难并不必然完全通过组织层面的运作得到解决,亦有可能通过具有特殊关系、嵌入特定伦理结构的行为主体的互动来得到化解,这是将基层政府视为整体的拟人化角色的制度分析无法捕捉到的(周飞舟,2016)。

本研究还试图为处于发展阶段的行动伦理研究提供一条可能路径,即把行动主体放回到相应的情境性空间中。本文发现,尽管在中国的“关系社会”中,“人”的社会行动包含了大量的伦理因素,行动伦理由此具有某种本位性,但相异的空间结构会塑造不同伦理结构在特定情境性空间中发挥作用的方式,也可能会改变同一伦理规范的约束强度,进而影响行动者的伦理实践过程。比如,“工作生活一体化”会要求基层干部在工作或生活中都需要按照“理”的要求“做人做事”。再比如,“工作生活一体化”会使得主要领导在与家庭生活被拆分的干部互动时更加注意承担起相应道德义务。

最后需要延伸讨论的是,本文的案例并非孤例,如前文所述,“工作生活一体化”主要是在乡镇工作的基层干部卷入城市化进程后逐渐呈现的日常生活形态,而在疆域广阔的中国,还有很多在具有类似地理条件的乡镇中工作的基层干部。除此之外,随着国家投入大量资源“反哺”农村,推进各种大型社会工程(如乡村振兴),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基层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越来越多在城区工作的政府干部被临时派往农村,“城乡两栖”和“工作生活一体化”的干部正日益成为中国政府内部的典型干部类型。那些“背井离乡”到乡村驻扎开展工作的扶贫工作队员,其日常生活形态也表现为“工作生活一体化”(邓燕华等,2020)。那些远离家庭,长期外出不归,成为“带有一定社区参与程度的半居民”的基层拆迁人员的日常生活形态,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被视为“工作生活一体化”(林叶,2018:192)。因此,“一体化”是基层干部的一种常态化的工作生活形态,只是由于形塑“一体化”的主导力量不同,干部“工作生活一体化”的持续时间长短不一。本文认为,“工作生活一体化”中隐含的城乡空间、家庭生活拆分状况与干部行动伦理结构的关联,以及这种关联对政府治理的潜在影响,或许是以“人”为中心的政府行为分析的重要切入点。就此而言,本文只是一个初步的研究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