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欣(化名)举报金华计量质量科学研究院有工作人员涉嫌强检医疗设备数据造假问题已经3年,可她至今没看到最终的调查结果。

“产业计量所副所长金某被严重警告,所长李某和分管副院长赵某均被警告。但市监部门没有人告诉我,这次处理结果的背后,涉及多少份被伪造的检定报告。”陈欣有些无奈,她想看到最终的调查报告。

数据造假

女工程师反映强检医疗设备检定数据异常

陈欣今年37岁,是浙江金华计量质量科学研究院产业计量所的工作人员,负责强检医疗设备的检定业务。

2022年开始,她在工作中陆续发现,研究院强检医疗设备检定业务中,存在数据异常问题。

如:多参数监护仪、数字心电图机的不合格率存在“数据跟人走”的反常现象;数字心电图机内部噪声电平最大值清一色“200微伏”,远超国标要求的“最大应不大于20微伏”要求,检定结论却仍为合格;电子血压计温度近170条检定的静态压力示值误差、最大误差的数据相同且为“0”;放射仪器数据异常等。

陈欣表示,存在问题的检定项目,均与工作人员金某的团队有关。

两次调查——

接举报后两次调查发现诸多问题

有不合格设备停用前检测3718次

陈欣将相关问题反映后,金华市市监局先后出具过两份调查结论,也指出了金华市计量质量研究院的诸多问题。

《市质科院有关事项核查办理情况的函》提及,婺城区某镇中心卫生院的1台仪器不合格已停用。该仪器在检定周期内检测3718次,未发生医疗纠纷或事故。存在100余台设备检定环境条件一样的问题等。

该函件还提及,金华计量质量研究院存在问题:干部职工职业荣誉感和责任心亟待强化;部分检定人员在对同一批次同一器具进行检定时,该记录的少记录、抄记录、图省事等。

另一份《网络事件核查》提及,胃肠机、C臂机、CD/DR、CT等检定中,少量设备存在改数据情况,系检定人员发现部分原始记录数据有误,随之按照现场的纸质记录进行重新核对录入并出具证书等。

陈欣对两份调查结论都不认可,“这些调查结果和事实相差太多。数据异常是因为负责检定的工作人员伪造了数据,这是对患者的不负责任。”

重启调查——

权限被封后,她又找到了伪造数据的证据

金华市监局对新反映的问题介入调查

因为逐级反映检定数据造假问题,陈欣调取医疗设备检定数据的权限于2023年10月被封。为了证明自己的举报无误,她通过各种努力,发现了其他强检医疗设备检定数据异常的问题。

2022年至2024年,一款数字心电图机连续3年的检定结论为合格,3份检定结果,在每分钟心率180次、240次、300次时,显示有数值。但是根据陈欣2025年4月在某医院实地检定这款出厂编号的设备时发现,该设备的心率参数实际无法显示每分钟180次、240次、300次的心率,显然属于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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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心电图机连续3年的检定结论为合格

另有一台2023年至2024年连续两年合格的数字心电图机,与一台多参数监护仪设备,也存在问题。

2025年5月前后,陈欣向金华市纪检监察部门、浙江省市监局提交了新证据。2025年5月2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了此事。女工程师检举单位“检定医疗设备数据造假”,金华计量院回应:工作有瑕疵,主观没问题

5月底,金华市市监局回应称,将对陈欣反映的新问题介入调查。

纪律处分——

涉事副所长被严重警告

所长、分管副院长被警告

2025年8月14日,金华市市监局出具《依法履职处理决定书》显示,经核查,金某、滕某确实存在医疗器具检定中伪造数据、未按规程施检等问题,目前该局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后续将依规依纪对金某、滕某问责处理。

对此,金华市市监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说,“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的调查中,金某、滕某涉嫌伪造检定数据问题。我们经过核查,金某、滕某确实存在伪造检定数据的问题,后续会进行处理。”

2026年4月,金华市市监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产业计量所副所长金某被严重警告,所长李某和分管副院长赵某均被警告。

陈欣解释道,“滕某并非正式员工,事发后已经离开了金华计量质量研究院。我想看到上级部门对此事的调查结果,确认金某等人到底对多少台强检医疗设备的检定数据进行了伪造。”

公开受阻——

先后将市市监局、省市监局等诉上法庭

“看不到调查结果,只好投诉他们不作为”

陈欣说:“上级部门确认了金某等人伪造强检医疗设备数据的问题,但没有反馈最终的调查结果。事关公共利益,究竟有多少份伪造的检定证书?涉及哪些人?哪些项目?造成了哪些影响?我认为应该公布。”

根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被申请人应在收到投诉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答复申请人。

陈欣说,她先后向金华市市监局申请了信息公开;并以没有如期收到反馈为由,向省市监局投诉金华市市监局不作为。

2025年7月底,省市监局称,已将相关投诉转给金华市市监局办理。同年11月20日,金华市市监局回复称,陈欣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属于信访事项处理信息查询,应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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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陈欣遂先后对金华市市监局、浙江省市监局等提起行政诉讼。

在诉省市监局一案中,法院认为,省市监局已将相关投诉转交金华市市监局处理,并已告知转办处理情况;其要求省市监局直接作出调查处理,缺乏依据;对金华市监局的后续处理行为不服,可依法另行救济。其次,上级机关复议决定程序合法。

在诉金华市监局一案中,法院认为,陈欣所诉系信访事项,故不予立案。

想尽办法——

“能走的渠道都走了,可调查结果怎么都看不到”

金华市监局:省局有调查结果,需联系办公室

“我就想看到‘伪造强检医疗设备检定’一案的最终调查结果,可折腾了一大圈都看不到。”陈欣有些无奈,她感觉自己的诉求很明确,但结果却曲折且扑朔迷离,“申请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二审也被驳回了。诉浙江省市监局等不作为一事,目前仍在二审期间。”

陈欣与朋友商量后,决定由朋友出面申请信息公开,“伪造检定数据,一般要先处理涉事单位,然后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如今,相关负责人已被追责,说明市监部门对金华计量质量研究院已经有了行政处罚结果。行政处罚的结论中,肯定会提及伪造事件的具体情况。”

2025年12月,陈欣的朋友通过网络申请公开对金华计量质量研究院的处罚。

2026年4月,金华市市监局称,没有对金华计量质量研究院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故无法提供。其所申请涉及的信息应为本机关与2025年6月9日发出的督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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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书部分内容截图

“能走的渠道,我都走了。大家都知道相关负责人被处理了,可调查结果就像被藏起来一样,我怎么都看不到。”陈欣不知所措。

5月22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金华市市监局计量处,工作人员表示,此事一直系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2025年调查的,调查结果也反馈到市局了,但具体情况得联系市局办公室。”对此,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会向相关负责人反馈,截至发稿,无回复。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张鹏康 编辑 赵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