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暴富了,可不能忘了我这个朋友...”相信不少人都和朋友有过这种幻想。

但现实如果真的发生了这件事情,可能并没有说的这么简单。

前几天,江苏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起民事案例,不少人看完都直呼判得太公道了,但是背后这段友情也挺人唏嘘。

事情说来也不复杂,去年的时候,张某和朋友谷某一起出去玩,逛街的时候一家彩票店,就想着挂一张刮刮乐试试手气。于是,张某大方的买了两张,花了40元钱,自己一张,又给了朋友谷某一张。

张某刮开自己的那张,意料之中什么都没中,而朋友谷某那张刮开,好家伙,中了一百万!也就是说,扣完20%的个税,还能有80万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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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因为谷某没有带身份证,当时不能兑奖,就想着之后再来兑奖。谷某把张某送回家后,自己又带着身份证去领了奖,还主动把当天吃饭和买彩票的钱转给了张某。

但是张某没有收,他越想越生气,明明是自己买的彩票,凭什么他刮开的钱就给他了,转头他就把谷某给告了,要求谷某全额返还奖金,因为彩票是自己买的。

这种说法直接被法院驳回,理由很简单,原被告属于朋友关系,在消费过程中也是相互请客的行为,并不存在侵占行为。

说白了,这是中奖了,如果没中奖,张某肯定不会追着谷某要那20元的彩票钱,而且是他自己主动提出的请客,并且把这张彩票给了对方。

怎么中了奖就反过来要奖金,风险让别人承担,好事就全是自己的?

或者换句话说,彩票本来就是完完全全碰运气的东西,如果他在刮奖之前跟谷某说,若是中奖了,两人要怎么分,或者全额都归自己,那事情就要另说了。

通过一件事认清一个人,愿赌服输是玩刮刮乐的规矩,说话算数是交朋友的规矩。不能说中了奖后又翻旧账,为了80万丢了一个朋友,还落了个见利忘义的名声。

* 参考来源:现代快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