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人张成投资600万建加油站,谷堆乡政府、国土所、规划部门都出具了建设用地证明,县商务局公示过,信阳市商务局也批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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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荒诞的是,当初给张成盖章的谷堆乡国土资源所,正是县自然资源局的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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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成的经历把谁签字谁负责这个原则推到了风口浪尖。

乡镇也是一级政府,签字背书不是走形式,是要抵押名誉和责任的。一旦出问题,签字人根本推不掉。现实里,因审核不严随意签字导致损失的人,轻则党纪政务处分,重则追责。

浙江北仑区搞的履职追溯体系,把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化,实施以来查处了不少失职人员。

张成这事不能让他独自承担600万损失。

行政机关违法违规给群众造成伤害,就得按过错担责赔偿。最高法早有说法,行政机关没履行审慎审查义务导致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镇江一起案例中,房管局审查不严错发证导致银行债权泡汤,法院判房管局赔了近20万。张成信了政府盖的章,这是人之常情,凭啥让他为政府失误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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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级法院认定加油站没办农转用手续是非法占地,但乡镇部门违规出证明的过错也明摆着。

律师赵良善表示,企业可用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要补偿,还能向纪委监委举报失职人员,乱签字盖章的人可能面临政务处分甚至刑事责任。

签字盖章谁负责不能只是口号。

一个法治政府不能让投资人合法预期落空,更不能让乱盖章的人逍遥法外。张成这案子就该成为签字背书制度从严落实的典型。如果政府部门说了不算,信用危机来了不说,赔偿绝对不能缺席。

公章代表的是政府信用,要是连公章都靠不住,老百姓还能信谁。希望有关部门好好查查这事,给张成一个说法,也给所有人一个交代:签字盖章就得负责,政府信用不能随便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