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美国初创:杰斐逊、富兰克林、亚当斯、麦迪逊政治思想中的科学》,[美]I.伯纳德·科恩著,王兆凯译,北京出版社,2025年2月出版,275页,98.00元
两种“先驱”
要谈论科恩(I. Bernard Cohen)的《科学与美国初创:杰斐逊、富兰克林、亚当斯、麦迪逊政治思想中的科学》(Science and the Founding Fathers: Science in the Political Thought of Jefferson, Franklin, Adams, and Madison),我们或许应该先谈论科恩本人。这不仅是因为他在科学史界的地位——哈佛大学科学史系的创始人、美国第一位科学史博士、牛顿《原理》的英译者——更是因为这本书的写法,本身就是一部学科史的缩影。科恩写这本书时已经八十一岁,距离他从乔治·萨顿(George Sarton)手中接过《伊西斯》的主编之位已过去四十余年,距离他完成那本九百页的《原理》校勘版也已有二十三年。一位学者在暮年选择回望“建国之父”,这本身似乎就构成了一种隐喻:科学史这门学科发展了半个世纪,与九十年代“高速上行期”的美国一样,都到了该回头看看的时间;而科恩作为这个学科的先驱,他回望的不仅是杰斐逊们,也是他自己参与缔造的那个学术共同体。
这种双重回望决定了本书的基调。它不是一部冷峻的档案研究,而是一位学科奠基人的“学术遗言”——带着开创者的自信,也带着老派学者的执拗。科恩要证明的命题看似简单:科学并非美国建国者们茶余饭后的消遣,而是渗透进他们政治思维的核心要素。但如何证明?证明到什么程度?这背后牵涉的是科学史学科在二十世纪后半叶的方法论焦虑。
I. 伯纳德·科恩(I. Bernard Cohen)
从萨顿到科恩:学科范式的两次转身
要理解科恩的论证策略,我们必须回到科学史学科在美国的形成语境。乔治·萨顿在1912年创办《伊西斯》时,怀揣的是一种近乎传教士的热情:科学是人类理性的最高成就,科学史则是文明进步的度量衡。萨顿的范式是“英雄叙事”加“编年积累”——从古希腊到牛顿,大科学家们如接力赛般将真理的火把传递至今。这种范式在二战后的美国遭遇了第一次危机。托马斯·库恩的《科学革命的结构》出版于1962年,恰在科恩接任《伊西斯》主编之后不久。库恩将“科学共同体”的社会属性推向前台,科学成了有“人”的江湖,科学知识的客观性不再天然成立,科学史由此迈入“后库恩时代”。
科恩的学术生涯横跨这两个时代。他早年追随萨顿,编辑富兰克林电学实验的详注版,做的是典型的内史研究;中年与人合作校勘牛顿《原理》,关注的仍是文本与概念的精密演变。但《科学与美国的初创》一书出版于1995年,此时科学史学科已经经历了第二次转身——七十年代科学知识社会学(SSK)的兴起,八十年代拉图尔《实验室生活》对物质性的强调,九十年代跨文化、跨国界的知识流转研究。科恩这本书,在方法上似乎停留在第一次转身之前:他仍在追问建国者们知道多少科学,而非科学话语如何建构了“建国者”这一主体;他仍在梳理杰斐逊读了什么牛顿,亚当斯误解了什么力学,而非审视“牛顿主义”本身是如何被后世学者发明出来的话语装置。
科恩的研究方法与对象,站在今天回看,更像是美国式的“经学”。他死守已经处于绝对静态的十八世纪文档,坚信微言大义与国父们无穷的智慧;若无法直接证明,便用更广泛的同时期文献,编制一张名为“思想史”的网,串联起词句与词句之间的关联,为这个文本系统强行赋予动态,好让已经落满了历史尘埃的研究对象,再度年轻鲜活起来。这种学术审美上的“滞后”是本书最耐人寻味的特征——它不是一个缺陷,而是一种印记。它让我们看到,在学科范式急剧更迭的年代,一位奠基人如何坚守自己的问题意识,而这一份“格格不入”是如何在该书出版的三十年后,在“错峰上行”的中国重新找到读者的。
杰斐逊的“牛顿”:经学难免过度诠释
科恩的行文过于松散,不宜逐章逐段梳理,不妨让我们开门见山,直接从科恩全书最具争议的论点入手,也就是他对《独立宣言》开篇的重新解读。他指出,杰斐逊使用复数形式的“Laws of Nature”而非单数的“Law of Nature”,这暗示他想到的是牛顿的多条“运动定律”,而非洛克式的单一概念“自然法”;而“self-evident truths”则对应牛顿《原理》中的“公理”——不是欧几里得式不证自明的真理,而是需要实验验证、只在特定话语共同体中成立的预设。
托马斯·杰斐逊
以牛顿定律为例,科恩指出,十八世纪有一大批科学著作和自然哲学著作将牛顿的“公理或运动规律”作为“自然规律”来印证,例如1704年出版的《技术词典》、课本《自然哲学简介》等。当时极具权威性的《经实验证实的自然哲学的数学要素》一书中,第十六章的标题便是“关于牛顿的自然规律”,也就是“牛顿拟定的,我们认为可以解释一切与运动有关的事物的规律”。他甚至还提到,在《独立宣言》发表几年后,约翰·亚当斯和本杰明富兰克林某次辩论时,也恰当地引用了牛顿第三定律。科恩广泛使用这类证据,意在证明牛顿力学的思潮当时已经席卷知识界,而作为欧洲传统最虔诚的信徒杰斐逊,一定会更愿意相信科学意义的“规律”,而非法律意义的“规则”。
这些论断并非谬误,但也不能说正确,它们极难验证,但又被置于如此核心的位置,自然很容易成为评论家的靶子。书评人亚当·舍尔曼(Adam Schulman)在《评论》(Commentary)批评科恩的证据“明显不可靠”(remarkably shaky):霍布斯、孟德斯鸠、阿尔杰农·西德尼都曾在政治意义上使用“Laws of Nature”的复数形式,而博览群书的杰斐逊恰恰熟悉这些作者,因此无法说明复数的law的使用,其灵感就一定来自牛顿。更有读者指出:科恩坚持认为这些科学引用是杰斐逊“有意为之”的深层编码,但若真如此,杰斐逊等于是在对包括亚当斯、富兰克林在内的多数读者“加密通话”——这与《独立宣言》广而告之的政治目的相悖。
这些批评击中了科恩方法论的核心张力。作为科学史家,科恩训练有素地追踪文本中的概念谱系,他能从“self-evident”一词联想到欧几里得,再跳跃到牛顿,这种联想是内史研究的经典技艺。但问题在于,它是一种圈内的技法。当这种联想被施加于政治文本时,它预设了历史上的作者的意图,即便是在表达明确的政治愿望时,和此刻的“我”,亦即科恩的学术偏好,仍然是高度一致的。后库恩时代的科学史学者会更倾向于问:不是“杰斐逊想到了什么”,而是“为什么后来的读者(包括科恩自己)需要相信杰斐逊想到了牛顿”?这种从“透明的作者”到“自省的读者”的转向,正是科恩所代表的旧范式与九十年代新范式之间的鸿沟。
富兰克林的“电”与亚当斯的“平衡”:两种科学,两种政治
如果说杰斐逊章节容易被人指责为过度诠释,那么富兰克林和亚当斯的章节则体现了科恩最扎实的学术功力。他的博士论文原计划研究富兰克林的电学实验作为牛顿式实验科学的案例,但在导师建议下,他的第一部著作——1941年出版的《富兰克林电学实验与观察》的详注版——直接成了他的博士论文。1956年,他出版了六百页的巨著《富兰克林和牛顿》(Franklin and Newton),探讨富兰克林电学研究与牛顿科学传统的关系。
本杰明·富兰克林
有趣的是,在本书的写作中,科恩最拿手的富兰克林的部分被放在了次于引论与杰斐逊一章的第三章,他提出的核心命题是:富兰克林的科学声誉直接被转化为外交资本。这样的编排,原因大约有二,其一是《独立宣言》属于美国的精神内核,外交则相对边缘,有道术之分;其二是富兰克林本身就是更为纯粹的科学家,在美国国父之中年龄也最大,是一个例外,不够有说服力。但正是这种例外,让科学的权威和初创的美国天然走到了一起。科恩指出,以科学为策略的外交公关,为美国赢得了美誉。在巴黎,富兰克林不是以“美国政治家”,而是以“电学发现者”的身份被接纳的。他的科学身份赋予了他一种超越国家利益的中立权威,这在旧制度欧洲的外交生态中至关重要。
科恩对亚当斯的分析则展示了另一种精巧。他指出,亚当斯政治哲学中的“权力平衡”并非来自牛顿动力学(力与加速度的相互作用),而是来自静力学(静止系统中力的平衡)。亚当斯曾试图援引牛顿第三定律来为两院制辩护,但科恩细致地揭示了他对牛顿的误读:牛顿第三定律说的是两个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力,而非同一物体上相等相反力的平衡。这个考证看似琐碎,实则触及了科学史学科的一个核心关怀——“科学隐喻”在政治话语中的流通,往往伴随着概念的扭曲与简化。科恩在这里扮演的,不是“揭秘者”,而是研究谱系的“经学家”:他展示了“牛顿”这个名字如何在十八世纪成为一种文化资本,被各种政治立场借用来为自己的论证背书。
约翰·亚当斯
当然,值得注意的是,科恩这样选取史料,也大有为自己的论证背书的嫌疑。这种套娃式的分析在方法上已经非常接近后来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科恩没有使用“社会建构”这样的术语,但他实际上在做的,正是追踪“牛顿”这一符号的学术寿命与热度周期。这种旧瓶装新酒的特质,使本书成为观察学科范式嬗变的一个有趣的样本,甚至有那么几分讽刺——并非时髦的才是好的,时髦更像是经学中的刻意偏执,看上去标新立异,实则仍在经学的五指山内。
宪法是“牛顿式”的吗?一个神话的解构与重建
科恩在第五章将矛头对准了一个流传甚广的学术神话:美国宪法的权力分立与制衡,是直接模仿牛顿力学中引力平衡的结果。这个神话的源头可以追溯到有学术背景的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Woodrow Wilson),后来经诸多学者复述,几乎成为常识。科恩则认为:牛顿的行星运动并非由“向心力”与“离心力”的平衡维持,而是由万有引力与惯性运动的合成决定;“力的平衡”是十七世纪斯宾塞的静力学概念,与牛顿动力学属于不同的物理范式;而“权力制衡”作为政治原则,可以追溯至马基雅维利传统,与物理学并无直接渊源。
这个驳斥在学术上无疑是更为精确的,但却也显得有点没事找事。宪法确实体现了一种与启蒙科学相关的新政治现实主义——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中提出的“以野心对抗野心”,其预设的人性观(人需要制度来管理而非教化)与培根、笛卡尔以来经验与机械糅杂而成的科学世界观一脉相承。科恩之所以忽略这一维度,或许是因为他坚守的“科学”概念过于狭窄——对他而言,“科学”意味着某个人的具体的物理定律、实验方法、数学工具,而非一种更广泛的认识论态度或世界观。
詹姆斯·麦迪逊
这种狭窄性,正是萨顿式科学史的内史倾向所留下的烙印。当科恩说“在制宪会议和《联邦党人文集》中找不到一个物理或生物科学为政府原则提供重要概念的例子”时,他实际上已经将“科学”限定为可明确指认的专业知识。但如果我们接受更宽泛的科学文化概念,那么启蒙科学对政治思想的塑造,就远不只是“修辞性的类比”,而是一种深层的世界观转型。
科恩的学术遗产
本书出版于1995年,科恩以其老派的博学和温和的启蒙信念,既不执念于捍卫科学的客观性,也不拥抱社会建构论解构一切权威的相对主义。他平静地展示,在十八世纪,科学曾经如此紧密地与政治生活交织在一起——科学不只是渗透在政治话语里,科学的认识论通过美国的奠基人,以议会席位、分权架构和外宣标签的模样,化形为政治本身。
这种“中间立场”在今天看来,既是一种局限,也是一种美德。局限在于,科恩无法回应九十年代之后科学史学科的核心关切:性别、种族、殖民、身体、物质文化、非西方知识传统。他的四位“国父”全是白人男性,他的“科学”几乎全是物理和数学,他的“政治”局限于制度与文本。美德在于,他坚守了一种已经稀缺的学术品质:对具体知识内容的精深掌握。当今天的科学史学者越来越擅长理论框架和批判话语时,科恩提醒我们,要真正理解杰斐逊的“self-evident”,你至少需要同时熟悉洛克的政治哲学、欧几里得的几何公理以及牛顿《原理》的拉丁原文——这种跨领域、跨语言的学术功底,是任何理论框架都无法替代的。
不过,科恩之所以无意捍卫科学的权威性,而是致力于将其还原为政治家与政治构思,是因为科学的客观性与权威在当时受到的质疑仍是有限的,基本只限于知识分子圈子。与其说是某种时代空气,更像是话语权江湖内部的斗法博弈。即便是在本书出版的一年后(1996年),美国媒体界爆出了“索卡尔事件”——一位物理学家模仿后现代主义的话语与文风,将一篇包含了常识性科学错误的文章投给《社会文本》的刊物并成功发表,暴露出编辑团队在科学上的无知和对内容—形式的本末倒置,但对于科学的质疑仍然不是一种全民性、全天候、行动式的现象。如今,反智主义在美国盛行,科学被众人看作是联邦政府的黑手,国父是否精通牛顿力学已经成了最不重要的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经学式的科学史研究已经失去了孕育它的土壤,而这份社会环境是历史赠与科恩的一份奢侈,这恐怕是当时的他不能想到的。当我们用“学术遗产”(legacy)一词来描述科恩的重要工作时,谁能想到它竟已变成了无人造访的“遗迹”呢?
牛顿
余论
重读科恩,对于中国科学史学者而言,或许有一种特殊的紧迫感。一方面,我们需要精深的专业研究,需要像科恩那样穷尽牛顿《原理》的每一个版本;另一方面,我们又需要回应全球科学史学科的新范式,需要将中国科技史从李约瑟之问的框架中解放出来,需要关注物质性、跨国流转、知识的社会建构。科恩的教训或许是:学科奠基人的问题意识,往往比他们的具体结论更有生命力。科恩执着于追问“科学与政治如何关联”,这个追问本身比他给出的任何答案都更重要。
这不是一本完美的书。它过度诠释,结构松散,有着博物学式的庞杂(大篇幅的附录就很老派),对政治思想的分析也是浅尝辄止。但它是一位学科奠基人在暮年的真诚告白——他相信科学曾经塑造了一个国家,也相信科学史可以塑造一种更理性的公共生活。在这个意义上,本书中译本在2025年出版也是巧妙。新的书名为《科学与美国初创》,仿佛暗示了美国后来在科技上的强大,植根于某种起步时的文化精神。但事实上读完本书你就会发现,探讨此二者的关系并不在科恩的任务里。至此,我们也该问自己一个问题:科学史的读物若非依傍更宏大的叙事,其自身便不能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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