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规资局发布二则征收土地预公告(沪浦预征地告〔2026〕第118号和第119号)。拟征收大洪村第二村民小组、柴场村第二、第一村民小组,大洪村第三村民小组范围内集体土地,征地将建公共绿地。
川沙新镇E04D-17公共绿地新建工程
位置:川沙新镇东至E04D-18地块,南至E04D-19地块,西至凌空一河,北至延康路
川沙新镇E04A-03公共绿地新建工程
位置:川沙新镇东至营洪路,南至凌空一河,西至E04A-01与E04A-05地块,北至E04A-02地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网络综合,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侵删!
投稿|爆料|商务
+V:36378678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