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强化执行工作威慑力,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双辽法院联合本地公安共建,打造“执+拘+调”联动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

刘某诉朱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年朱某向刘某借款六万元用于生产经营,但一直未偿还。刘某于2021年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朱某立即偿还刘某借款六万元。判决生效后,朱某未履行判决内容,刘某于2022年9月向双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件六年间一直未得到有效化解。

2024年初,刘某向双辽法院申请拘留朱某,但因朱某常年不在本地,执行工作进展困难。后执行局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执+拘+调”联动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新机制,通过公安系统查询,定位被执行人朱某下落,双辽法院遂对朱某采取了拘留措施。朱某在拘留所期间,通过执行干警与公安干警联合向其释法明理,特别是公安干警的积极配合,有效震慑了被执行人,从而使其深刻认识到逃避债务不是最终的解决办法,遂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刘某提出和解,并向刘某返还部分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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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拘+调”联动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模式是以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四平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执调拘联动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为契机,以执行案件为源头,通过“警地融合”“警民融合”新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优势,拓展执源治理新途径,实现能动司法,促进被拘留人、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内容,化解涉诉涉执矛盾纠纷,降低司法行政成本,做到案结事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