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流传一段“柳州一小汽车疑似恶意别倒电动车”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5月16日晚,警方发布最新处罚结果。

根据道路公共视频画面显示,5月14日16时51分,电动自行车从驾鹤路非机动车道一出入口处驶入机动车道后直行,后方新能源小汽车超车后,违反禁止标线(在实线处)变道时紧急刹车,电动自行车避让不及,车头部位与新能源小汽车尾部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及电动自行车上两名女子受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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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截图

5月15日上午,涉事双方来到鱼峰交警大队配合调查,交警部门对该事件的双方进行调查处理。

由于新能源小汽车驾驶人在没有确保安全、畅通原则下,驾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实线处变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民警依法对新能源小汽车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记1分的处罚。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在道路上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民警依法对其处以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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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新能源小汽车驾驶人涉嫌开斗气车以快速变更车道并突然刹车的方式,造成两人追尾并侧翻在地后擦伤,当日下午交警部门将该案件移交天马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经查,涉事新能源小汽车驾驶人康某某因寻衅滋事,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7日。

来源 | 南国今报

值班编辑 | 卢方诗

值班主任 | 伍 蹈

值班编委 | 杨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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