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郑州1月25日电 (记者武楠 汝连保)近日,本网接到新郑市一企业反映称,该公司2006年与当地镇政府签订土地出让协议获得155亩的国有土地50年的使用权,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按照协议约定,镇政府一直未能办理土地证。2013年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又对该土地以招拍挂的形式进行公开出让,公司最终以高于之前所签协议约定价款2207万元的价格竞得该土地的使用权,但公司多交的土地溢价款却迟迟没有退回,疑似被镇政府挪用。对此,新郑市财政局称2015年财政局已将土地返还款返还给当地镇政府财政所,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将与企业进行对接协调。
康泰塑胶科技集团(郑州)有限公司(原河南康翔塑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13日与新郑市和庄镇人民政府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协议中明确约定新郑市和庄镇政府将位于神州路与粮库路交叉口东北角的土地出让给康泰塑胶公司使用,土地价款为每亩3.5万元。支付300万元出让土地定金后15日内,和庄镇人民政府把土地交付给康泰塑胶公司使用;和庄镇人民政府需在康泰塑胶公司首付款交纳后60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土地使用证。
据康泰塑胶相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全部上交总价544.6万元的土地款,期间由于国家土地政策收紧一直未能办理土地手续。
2013年5月,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又以每亩17.68万元的价格对上述土地进行招拍挂。为尽快拿到土地使用证,康泰塑胶相关负责人告诉本网,公司通过招拍挂程序以2752万元的价格竞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并于2015年3月24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至此,公司已比2006年与镇政府协议约定的土地价款多支出2207万元。
康泰塑胶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急需上海主板A股上市,希望政府给付资金支持退还土地多交溢价款用于公司缴纳规划局城市配套费和基础建设,加快企业IPO上市步伐。
为支持企业发展,2014年11月25日,和庄镇政府向市政府递交《关于康翔塑业土地资金的申请报告》,建议将用于土地征收、补偿及土地出让收益的50%资金共计1408.9393万元予以退还。报告显示,2015年4月20日,新郑市财政局作出批复,同意将1131.2107万元的土地返还款进行返还,但康泰塑胶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并未收到该笔款项。
2019年11月21日,康泰塑胶向新郑市财政局递交《关于退还康翔塑业土地资金的情况说明》,称公司较之前所签协议约定价款多缴纳2207万元,至今公司未收到该笔款项,希望财政局给予审核。
对此,新郑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李某在接受本网采访时表示,在收到和庄镇政府递交的关于退回康泰塑胶部分土地资金申请报告时,市财政局根据流程,将手续办理完毕后,2015年4月已按土地出让收益的50%给予返还。目前,该笔款项已拨付给新郑市和庄镇政府。对于企业未收到返还的土地款问题,李某表示康泰塑胶是与和庄镇政府所签订的协议,应与镇政府进行沟通协商土地返还款事宜。
和庄镇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陈某则表示,对于市财政局返还的此笔款项并不清楚,下一步镇政府将和企业进行亲自对接。
针对此事进展,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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