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南赣乡约》-《致良知是一种伟大的力量

戊寅(1518年)

文字整理Flora花之国

[导读]

王阳明的一生建立了三次赫赫军功:一是正德十二年巡抚南赣,平定了江西南部、福建西南、湖南东南及广东北部一带的匪乱,二是正德十四年平定了“宸濠之乱”,三是嘉靖六年﹙1527﹚征讨广西思恩及田州的匪乱。王阳明凭借自己一文臣的身份而立下三次军赫赫功,史所罕见,天下皆知。

蓬生麻中,不扶而直;

白沙在泥,不染而黑。

人虽至愚,责人则明;

虽有聪明,责己则昏。

人孰无善,亦孰无恶。

为善虽人不知,积之既久,自然善积而不可掩;为恶若不知改,积之既久,必至恶积而不可赦。

这些使人倍感受教的句子,均出自阳明先生的《南赣乡约》,是他平定地方动乱后,为重建秩序、整治民风而发布的法令性公文,所以称为“乡约”。

[背景]
1518年,明武宗正德十三年戊寅,阳明先生四十七岁,在江西。
正月,征讨三浰,三月袭平大帽、浰头诸寇。四月,班师,立社约,颁布教约;六月,升都察院左副都御使;八月,门人薛侃刻《传习录》;十月,举乡约。
施邦曜《阳明先生集要》一书对此文有评曰:“化民成俗之方,莫善于此。然必要先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若徒借此为绳民之具,民反有持以议上者,无怪近世之行而罔效也。”

据传王阳明平定南赣匪乱后建太平桥

[原文及译文]

【20.1】咨尔民,昔人有言: “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泥,不染而黑。”民俗之善恶,岂不由于积习使然哉!往者新民盖常弃其宗族,畔其乡里,四出而为暴,岂独其性之异,其人之罪哉?亦由我有司治之无道,教之无方。

荀子说过:“蓬昔日长在大麻田里,不用扶持,自然挺直;白色的细沙混在黑土中,也会跟它一起变黑”(蓬生麻中,不扶而直:比喻生活在好的环境里,得到健康成长。白沙在泥,不染而黑:比喻好的人或物处在污秽环境里,也会随着污秽环境而变坏)。民俗的善恶和环境关系很大,从前有些人不熟宗族规矩,祸害乡亲,到处惹是生非,轻者为流氓,重者为盗匪。这并非是他天生如此,罪过也不能全算到他的头上。官府有更大的责任,应反思“治之无道,教之无方”啊。

尔父老子弟所以训诲戒饬于家庭者不早,薰陶渐染于里者无素,诱掖奖劝之不行,连属叶和之无具,又或愤怨相激,狡伪相残,故遂使之靡然日流于恶,则我有司与尔父老子弟皆宜分受其责。

另外就是家教,这些人的家教中,家长和父母不能及时地教育和管束,没有有效地对其引导扶持、奖励、劝勉,甚至他们本人也没有做到和他人的持续和睦相处,孩子们耳濡目染,自然就形成了极不良的生活态度和作风。当遇到事儿时,就会学着家人的样子,愤怒以待,虚伪狡猾以应,逐渐地进入到恶的环境,却隳然不知,这件事上,我等父母官和父老都有责任啊。

呜呼!往者不可及,来者犹可追。故今特为乡约,以协和尔民,自今凡尔同约之民,皆宜孝尔父母,敬尔兄长,教训尔子孙,和顺尔乡里,死丧相助,患难相恤,善相劝勉,恶相告戒,息讼罢争,讲信修睦,务为良善之民,共成仁厚之俗。

唉,过去的事就让他过去吧,我们要把握当下。所以今天我立下这份乡约,希望你们以此乡约打造和谐社会。从今天起,你等都要孝顺父母,恭敬兄长,教育子孙睦邻友好,守望相助,互相劝勉,共同行善,摒弃恶念和恶行,少打官司,诚信待人,和睦相处,做个良善之民,共同打造仁厚淳朴的风俗。

呜呼!人虽至愚,责人则明;虽有聪明,责己则昏。尔等父老子弟毋念新民之旧恶而不与其善,彼一念而善,即善人矣;毋自恃为良民而不修其身,尔一念而恶,即恶人矣;人之善恶,由于一念之间,尔等慎思吾言,毋忽!

哎!纵然是最愚笨的人,教训起别人来也特别聪明;纵然是极顶聪明的人,反省起自己来也是愚笨异常啊。诸位父老乡亲们不要对那些有恶行的人置之不理,他们只要现在有一善念,就是善人了,你们不要自以为是就不修身修为,自以为是,良民就放肆起来,要知道有一恶念,就是恶人了。人是善是恶只有一念之间,你们用心考虑一下我的话,一定要加以重视。

【20.2】一,同约中推年高有德为众所敬服者一人为约长,二人为约副,又推公直果断者四人为约正,通达明察者四人为约史,精健廉干者四人为知约,礼仪习熟者二人为约赞。置文簿三扇:其一扇备写同约姓名,及日逐出入所为,知约司之;其二扇一书彰善,一书纠过,约长司之。

第一,参加乡约的人应推荐一德高望重的人为约长,再推荐两位为副约长,然后由三位约长主持推举公正果断的四人为约正,通达明察的四人为约史,廉洁干练的四人为知约,熟悉礼仪的二人为约赞。文件分为三份:一份写乡约的花名册以及记录日常行为,由知约负责;一份为好人好事录,一份为坏人坏事录,由约长负责。

【20.3】一,同约之人每一会,人出银三分,送知约,具饮食,毋大奢,取免饥渴而已。

第二,参加乡约的人每次开会每人赞助费三分银两,知约用赞助费购置饮食,不必大摆宴席,只是为了开会时大家免于饥渴。

【20.4】一,会期以月之望,若有疾病事故不及赴者,许先期遣人告知约;无故不赴者,以过恶书,仍罚银一两公用。

第三,乡约的会议定在每月的阴历十五,天如果有人生病而无法到场,应事先请假,无事缺席的要列入坏人坏事录,再罚款白银一两以作公用。

【20.5】一,立约所于道里均平之处,择寺观宽大者为之。

第四,乡约的办公室要设在交通方便之地,最好是村镇中心,乡民来往路途大致相近,办公环境尽量宽敞明亮。

【20.6】一,彰善者,其辞显而决,纠过者,其辞隐而婉;亦忠厚之道也。如有人不弟,毋直曰不弟,但云闻某于事兄敬长之礼,颇有未尽;某未敢以为信,姑案之以俟;凡纠过恶皆例此。若有难改之恶,且勿纠,使无所容,或激而遂肆其恶矣。约长副等,须先期阴与之言,使当自首,众共诱掖奖劝之,以兴其善念,姑使书之,使其可改;若不能改,然后纠而书之;又不能改,然后白之官;又不能改,同约之人执送之官,明正其罪;势不能执,戮力协谋官府请兵灭之。

第五,好人好事录的文字要明目张胆,大肆渲染;坏人坏事录的文字要隐晦而委婉。做人要厚道,做事要忠厚。我举例说明一下:比如有人对兄弟姐妹不悌,不要直接写他不悌,要这样写:听说某某对待兄弟姐妹不太好,因为只是听说,没有确凿证据,所以先放在这里,以待查证;有些人的恶很难改,不要直截了当地纠正,使其无地自容,如果触发了他的恶性,他恼羞成怒,更有恶上变本加厉。遇到这种人,先有副约长出面和他谈心,谈心要委婉曲折,让他自己发动良知,知道错误,观察他的表现,如果感觉他意识到了错误,虽然口中不承认,也要把他记录到好人好事录中;如发现她仍不知悔改,就把他记入到坏人坏事录中;再不改,就要把他的恶行和简历传递到官府那里备案;尚若这个小子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不改,那就要把他本人送进官府了,如果已经成了气候,没发抓捕,就要与官府共同谋划,请兵剿灭他了。

【20.7】一,通约之人,凡有危疑难处之事,皆须约长会同约之人与之裁处区画,必当于理济于事而后已;不得坐视推托,陷入于恶,罪坐约长约正诸人。

第六,凡是遵守乡约之人,如果遇到难处,约长要和众人为他排忧解难,必须要解决他的问题,不能对于他的事坐视不理,让其在困难时陷入到恶的念头里,而做出恶的行为,如果有这样的人,约长等领导人是难辞其咎的。

【20.8】一,寄庄人户,多于纳粮当差之时躲回原籍,往往负累同甲;今后约长等劝令及期完纳应承,如蹈前弊,告官惩治,削去寄庄。

第七,很多寄庄人在本籍以外置备土地,常在官府征收粮赋和差役时,躲回原籍,往往给官府造成损失;今后,约长要劝这些人纳税完毕再回原籍,如果他还旧习难改,重蹈覆辙,那么就告官惩治,把他们的土地收回。

【20.9】一,本地大户,异境客商,放债收息,合依常例,毋得磊算;或有贫难不能偿者,亦宜以理量宽;有等不仁之徒,辄便捉锁磊取,挟写田地,致令穷民无告,去而为之盗。今后有此告,诸约长等与之明白,偿不及数者,劝令宽舍;取已过数者,力与追还;如或恃强不听,率同约之人鸣之官司。

第八,本地大户和外地客商,放高利贷收利息的,应按常规,不得算复利;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该让债主放宽还款期限;如果有人还要强行收款、霸占百姓田地,让百姓生不如死,去为盗贼,就应该和官府合作,将这种人绳之以法。今后如果有这样的事情,各位约长要向其说明道理,未如数偿还的,劝其放宽期限;多收取的,要予以追索归还百姓;如果恃强凌弱不听劝告的,应率领同约百姓向官府告发,绳之以法。

【20.10】一,亲族乡邻,往往有因小忿投贼复雠,残害良善,酿成大患;今后一应斗殴不平之事,鸣之约长等公论是非;或约长闻之,即与晓谕解释;敢有仍前妄为者,率诸同约呈官诛殄。

第九,乡里乡亲之间,因为一点儿小事儿而起纠纷,甚至弄出人命,酿成大祸,今后凡是与他人有矛盾在起冲突之前,必须请约长公论是非,如果不经约长公断就擅自好勇斗狠,约长有权利率领众人将其押送官府。

【20.11】一,军民人等若有阳为良善,阴通贼情,贩买牛马,走传消息,归利一己,殃及万民者,约长等率同约诸人指实劝戒,不悛,呈官究治。

第十,军队、百姓等如果有人表面上善良,却暗地里有人私通盗匪,贩卖牛马,向盗匪通风报信而获取利益,殃及他人,约长有权(率同约之人)对其进行教诲,教而不改者,扭送官府处理。

【20.12】一,吏书、义民、总甲、里老、百长、弓兵、机快人等若揽差下乡,索求赍发者,约长率同呈官追究。

第十一,凡是官府人员下基层,有徇私舞弊,以公谋私的,约长有权力将其扭送官府。

【20.13】一,各寨居民,昔被新民之害,诚不忍言;但今既许其自新,所占田产,已令退还,毋得再怀前雠,致扰地方,约长等常宜晓谕,令各守本分,有不听者,呈官治罪。

第十二,乡约之前,有人仗势欺人,霸占他人田产,今已退还,众人不可再怀前仇,如这些人还屡教不改,仍如从前,约长有权力将其扭送官府。

【20.14】一,投招新民,因尔一念之善,贷尔之罪;当痛自克责,改过自新,勤耕勤织,平买平卖,思同良民,无以前日名目,甘心下流,自取灭绝;约长等各宜时时提撕晓谕,如踵前非者,呈官征治。

第十三,改过自新的盗贼,能改过自新就是一善念,但这并不代表其从前的罪过就可以一笔勾销了,你应该痛下苦工,克己自责,加大改过自新的力度,用心尽力工作,万不可因自己从前做过盗贼,就破罐子破摔,约长等人要常常找这种人谈心,如果发现这些人有重走老路的年头,即刻报官惩治。

【20.15】一,男女长成,各宜及时嫁娶;往往女家责聘礼不充,男家责嫁妆不丰,遂致愆期;约长等其各省谕诸人,自今其称家之有无,随时婚嫁。

第十四,无论男女,到了成婚年龄就该成婚,不要为了嫁妆和聘礼纠缠不清,约长等人应该晓谕已到成婚年龄的男女,无论家境如何,都该马上成婚。

【20.16】一,父母丧葬,衣衾棺椁,但尽诚孝,称家有无而行;此外或大作佛事,或盛设宴乐,倾家费财,俱于死者无益;约长等其各省谕约内之人,一遵礼制;有仍蹈前非者,即与纠恶簿内书以不孝。

第十五,关于丧事,应量力而行,不应倾尽家财,大摆筵席,大作佛事,这些表面文章与死者有何益处?约长等人要晓谕众人,只需遵守基本的丧葬礼法就可以了,如果有人还把丧事大操大办,就把他写进坏人坏事录中,批注为不孝。

【20.17】一,当会前一日,知约预于约所洒扫张具于堂,设告谕牌及香案南向。当会日,同约毕至,约赞鸣鼓三,众皆诣香案前序立,北面跪听约正读告谕毕;约长合众扬言曰:“自今以后,凡我同约之人,祗奉戒谕,齐心合德,同归于善;若有二三其心,阳善阴恶者,神明诛殛。”众皆曰:“若有二三其心,阳善阴恶者,神明诛殛。”皆再拜,兴,以次出会所,分东西立,约正读乡约毕,大声曰:“凡我同盟,务遵乡约。”众皆曰:“是。”乃东西交拜。兴,各以次就位,少者各酌酒于长者三行,知约起,设彰善位于堂上,南向置笔砚,陈彰善簿;约赞鸣鼓三,众皆起,约赞唱:“请举善!”众曰:“是在约史。”约史出就彰善位,扬言曰:“某有某善,某能改某过,请书之,以为同约劝。”约正遍质于众曰:“如何?”众曰:“约史举甚当!”约正乃揖善者进彰善位,东西立,约史复谓众曰:“某所举止是,请各举所知!”众有所知即举,无则曰:“约史所举是矣!”约长副正皆出就彰善位,约史书簿毕,约长举杯扬言曰:“某能为某善,某能改某过,是能修其身也;某能使某族人为某善,改某过,是能齐其家也;使人人若此,风俗焉有不厚?凡我同约,当取以为法!”遂属于其善者;善者亦酌酒酬约长曰:“此岂足为善,乃劳长者过奖,某诚惶怍,敢不益加砥砺,期无负长者之教。”皆饮毕,再拜会约长,约长答拜,兴,各就位,知约撤彰善之席。酒复三行,知约起,设纠过位于阶下,北向置笔砚,陈纠过簿;约赞鸣鼓三,众皆起,约赞唱:“请纠过!”众曰:“是在约史。”约史就纠过位,扬言曰:“闻某有某过,未敢以为然,姑书之,以俟后图,如何?”约正遍质于众曰:“如何?”众皆曰:“约史必有见。”约正乃揖过者出就纠过位,北向立,约史复遍谓众曰:“某所闻止是,请各言所闻!”众有闻即言,无则曰:“约史所闻是矣!”于是约长副正皆出纠过位,东西立,约史书簿毕,约长谓过者曰:“虽然姑无行罚,惟速改!”过者跪请曰:“某敢不服罪!”自起酌酒跪而饮曰:“敢不速改,重为长者忧!”约正副史皆曰:“某等不能早劝谕,使子陷于此,亦安得无罪!”皆酌自罚。过者复跪而请曰:“某既知罪,长者又自以为罚,某敢不即就戮,若许其得以自改,则请长者无饮,某之幸也!”趍后酌酒自罚。约正副咸曰:“子能勇于受责如此,是能迁于善也,某等亦可免于罪矣!”乃释爵。过者再拜,约长揖之,兴,各就位,知约撤纠过席,酒复二行,遂饭。饭毕,约赞起,鸣鼓三,唱:“申戒!”众起,约正中堂立,扬言曰:“呜呼!凡我同约之人,明听申戒,人孰无善,亦孰无恶;为善虽人不知,积之既久,自然善积而不可掩;为恶若不知改,积之既久,必至恶积而不可赦。今有善而为人所彰,固可喜;苟遂以为善而自恃,将日入于恶矣!有恶而为人所纠,固可愧;苟能悔其恶而自改,将日进于善矣!然则今日之善者,未可自恃以为善;而今日之恶者,亦岂遂终于恶哉?凡我同约之人,盍共勉之!”众重曰:“敢不勉。”乃出席,以次东西序立,交拜,兴,遂退。

第十六,在乡约会前一天,知约应先布置会议室,提前在会场内打扫卫生,摆放桌椅等物,设置告谕牌,面南背北摆放香案。会议当天,乡约全体必须到会后,约赞击鼓三下,众人都有序站到香案前,面北背南跪听约正朗读告谕;约正朗读告谕完毕后,约长和众人高声说:从今往后,凡是我们同约的人,祗奉戒谕,齐心合德,同归于善;若有二三其心,阳善阴恶者,神明诛殛。众人要异口同声说:“若有二三其心,阳善阴恶者,神明诛殛。”然后大家再拜,按顺序走出会所,分东西站立,约正读完乡约,大声道:“凡我同盟,务遵乡约。”众人都要说:“是。”东西站立的人互拜后按次序就位,年轻人给年长者倒酒,知约此时拿出好人好事录,南向放置笔、砚,约赞敲鼓三下,众人都必须站起。约赞唱“独举善”,众人回答:“实在约史”。约史就走在好人好事录前,高喊道:“某有某善,某能改某过,请书之,以为同约劝。”约正要询问众人“怎么样”,大家回答,“约史做得对”。约正此时就请出好人好事录的主人公们,向他们行礼,让他们站在早准备好的彰善位,这些人也是分东西站立,再向众人道:“我只知道这几个人啊,你们可以再举出几件好人好事来,众人如果知道好人好事就举出”若没有则说:“约史所举是矣!”此时约长们都站到彰善位,约史书写完毕,约长举杯道:“某能为某善,某能改某过,是能修其身也;某能使某族人为某善,改某过,是能齐其家也;使人人若此,风俗焉有不厚?凡我同约,当取以为法!”然后,做了好人好事的也倒酒感谢约长:“此岂足为善,乃劳长者过奖,某诚惶怍,敢不益加砥砺,期无负长者之教。”双方喝完,做了好事的再拜约长,约长答拜,然后各就各位,知约彰善席撤掉。喝酒三巡以后,大家站起了,在阶下设置纠过的席位,北向放置笔、砚,摆放坏人坏事录。约赞敲鼓三声,大家都站起来,约赞说:“请纠过”,众人皆道“请约史”,约史走到纠过的位置,高声道:“闻某有某过,未敢以为然,姑书之,以俟后图,如何?”,约正询问众人:“如何?”众人皆曰:“约史所言极是”。约正把做了坏事的人请到纠过位,面北而立,约史再次询问大家:“某所闻止是,请各言所闻!”众人又知道的就说,没有就说:“约史所言甚是”。于是,约长们都走进纠过位,分东西站立,约史写完,约长对坏人讲:“虽然姑无行罚,惟速改!”坏人跪下道:“不敢不服罪”,自起倒酒跪饮道:“敢不速改,重为长者忧!”约正、约副、约史都说:“某等不能早劝谕,使子陷于此,亦安得无罪!”然后倒酒自罚,坏人再跪下说:“某既知罪,长者又自以为罚,某敢不即就戮,若许其得以自改,则请长者无饮,某之幸也!”,然后倒酒自罚。约正约副都说:“子能勇于受责如此,是能迁于善也,某等亦可免于罪矣!”于是坏人再拜,大家拉他起来,约长作揖,大家各就各位,知约把纠过席撤掉,酒过二巡,开饭。吃完饭,约赞起身,鸣鼓三下,拉长嗓音道:“申戒”。大家都站起来,约长站在中央,高声说道:“呜呼!凡我同约之人,明听申戒,人孰无善,亦孰无恶;为善虽人不知,积之既久,自然善积而不可掩;为恶若不知改,积之既久,必至恶积而不可赦。今有善而为人所彰,固可喜;苟遂以为善而自恃,将日入于恶矣!有恶而为人所纠,固可愧;苟能悔其恶而自改,将日进于善矣!然则今日之善者,未可自恃以为善;而今日之恶者,亦岂遂终于恶哉?凡我同约之人,盍共勉之!”众重曰:“敢不勉。”乃出席,以次东西序立,互拜,然后就散了。

[注释]
弃恶从善,自新之民。
畔:通“叛”。
里:指乡里。音hàn,里巷的大门。
叶和:和睦、和合。
磊算:利滚利。
悛:悔改,音quān。
赍发:赠送钱财,赍,音jī。